商品房预售交付商品房瑕疵的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7:30:59 386 人看过

标的瑕疵纠纷及其处理。标的瑕疵在商品房预售纠纷中占有相当比例,常见的标的权利瑕疵问题和质量瑕疵问题。标的权利瑕疵主要是抵押问题和权利证书,已经交付并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如果仍存在抵押,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担保或要求退房;已付清房款但没有交付的,购买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担保;既未付清房款也未交付的,购买方在享有知情权的基础上,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权利证书的取得,我国法律已有规定,不在赘述。质量瑕疵主要是指面积缩水、质量标准与宣传不一致甚至不符合正常使用或个别地方影响正常使用等,笔者认为应加大质量保障的立法,确保购买者的利益。房屋缩水,司法解释已有明确规定。对于存在质量瑕疵的预售房屋,司法解释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如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该规定,过于规范,不利于操作,仍须进一步明确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范围。另外,笔者认为开发商售房过程中所作的承诺与实际不一致的,法律应规定开发商承担支付房款20%以上违约金,因为在购房过程中,购房方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合同中一般对此违约没有约定,同时有时该类违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致使该类违约出现后,无法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果由于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影响购房方购房意图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如开发商在出售某一栋房屋时,对购房方说,该房前面建一层门面房,某甲因看中该房前面视野好,于是购买二层商品房一套,后来,该开发商为赚取更多利润,将一层门面房改为二层,此时甲有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商品房预售竣工交付日期有规定吗?

为了能够保证买到房屋,通常会选择在房子还没建成的时候买预售房。但是,购买预售房的时候,首先就得确定房子什么时候会竣工,这样才能确定什么时候能够搬进去。要是不确定什么时候会竣工,这样交了钱过后没办法及时住新房,业主将会受到损失。

实际中,确定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你要看看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满足预售商品房的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因此,关于竣工交付日期只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要等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商品房,才可以进行商品法预售。

不过,在其他法律中对商品房预售的竣工交付日期却没有明确规定。

另外,购房者在看中预售房后,除了注意竣工交付日期,还要注意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下面几个问题:

1、许可证(副本)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2、许可证上载明的开发企业名称是否和开发商的名称一致,项目名称是否和所购房的楼盘一致,土地使用权证号及用途,欲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在预售房屋栋号及层数之内。

3、许可证上载明的预售款专用账号是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中的监控账号。

4、预售房屋占用土地是否抵押。

5、备注中记载事项,如房屋抵押情况、用途分布、回迁房等。

6、许可证使用时须附上项目平面图,并注明预售房屋各栋位置。因此购房者在查看许可证时,必须同时查看项目平面图(原件),看图中注明的预售房屋各栋位置。

7、许可证中买卖合同编号,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是否在此之列。

8、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是否已过期。

9、最后,应把许可证编号抄下,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查询该证的真实性。

最后,现在房地产市场还在热炒,从中也有许多不法之人造假预售许可证售卖房屋,最后导致购房者承受较多损失,而且通常会涉及较多人,加上现在高涨的房价,因此,要是遇到这种假预售许可证卖房的,建议最好就及时找个专业律师维权,拿回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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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1日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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