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划拨的土地拆迁有没有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6:32:21 126 人看过

如果原土地无偿划拨,不支付征地费用,拆迁中就没有补偿。

2。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支付征地费用的,应当按照收回土地所在地的现行征地费用给予补偿。

3。原土地使用者取得划拨土地时,支付了征地费用的,按照收回土地所在地的现行征地费用进行补偿;取得划拨土地时未支付征地费用的,不予补偿。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由政府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划拨取得的土地,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使用期限不受限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没有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搬迁、解散、注销、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国家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并可以依法转让。由于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无偿收回,依法转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很多人不清楚行政划拨土地和土地出让的区别。其实,两者有质的区别,拆迁补偿也有区别。目前,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有国有划拨和国有转让两种方式。划拨土地是指开发商在取得土地时无偿取得土地,尚未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是指开发商有偿取得土地,并按照评估地价的相关比例缴纳土地出让金。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期限的限制。比如普通住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商品房是40年,综合性住房是50年等等。

7。在拆迁补偿问题上,行政划拨土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一般来说,划拨时没有支付,所以拆迁时没有补偿,但土地出让金需要支付,但拆迁时也有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国有土地划拨是否应给予拆迁补偿
    征收划拨土地的,土地补偿是没有的,但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国有土地出让和划拨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比如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
    2023-07-02
    367人看过
  • 拆迁补偿标准对划拨土地有何影响?
    关于划拨土地商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每一次拆迁的时候才制定的,所以全国各地,每一次拆迁的政策可能都多多少少有些差异,在有些拆迁中,出让的土地补偿金标准会按照拆迁许可证申领的时点计算,所以如果拆迁许可证早于你交纳出让金的时点,就有可能造成补偿金低于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程序如下:1、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
    2023-07-02
    309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1)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有进行补偿;(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3)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国有划拨土地可以继承吗划拨土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给土地使用者所使用的土地。根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同时,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
    2023-07-03
    497人看过
  • 拆迁补偿中的土地划拨是否得到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1)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有进行补偿;(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3)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划拨土地赠与他人的程序1、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土地赠与转让文书,及材料至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律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赠与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土地管理部门
    2023-07-04
    226人看过
  • 划拨土地自建房屋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1、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费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一、司法解释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拆迁(征收)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590号令,公布并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新条例更加注重民意和社会效果。新条例规定,制定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因旧城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政府应
    2023-04-05
    363人看过
  • 如何进行划拨土地拆迁后的赔偿?
    (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综上所述,划拨地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国家,拆迁补偿中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只补偿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再者,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规定可以查看拆迁公告,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为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在国有土地上征收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房屋的,应当给予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可以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时,被征收房屋的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
    2023-07-05
    175人看过
  • 拆迁补偿划拨土地的规定包括什么?
    土地划拨的房产拆迁也是需要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就房屋本身来说补偿是一样的,出让与划拨只是国土管理部门在将拆迁完成以后的土地在推向市场的时候,如果是划拨,则国土部门需要履行出让的手续。1、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2、划拨土地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
    2023-06-22
    331人看过
  • 2024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程序怎么走
    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程序怎么走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的流程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1、发布征地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发布一定的征地公告。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后进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告知被征地的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组织进行听证。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一书四方案即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5、征收土地公告。公告内容包含征地补偿安置人员等等。6、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的所有权人有权进行登记。7、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之后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意见、听证。8、落实征地补偿
    2023-12-12
    436人看过
  • 企业土地划拨时是否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
    企业的土地是划拨的,即企业无偿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的使用费。现在国家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而收回土地,也不需要向企业的划拨土地进行补偿。但针对该划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企业为合法所有权人的,可以就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拿到补偿或者安置。详细的补偿标准可以参考当地的标准。没有土地使用证有拆迁补偿款吗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合法建筑拆迁补偿款会发放,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要看该房屋居住人是否长期居住在该房屋,是否合法合规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果都符合就可以发放拆迁补偿款,其补偿费基本构成为房屋拆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房屋停产停业补偿费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本条第l款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第二款第二款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
    2023-07-01
    57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1)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有进行补偿;(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3)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一、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二、划拨土地国家在什么情况下无偿征收?根据《中
    2023-04-02
    416人看过
  • 房屋拆迁赔偿与土地划拨
    对于划拨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赔偿是针对在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的赔偿。对于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价值的补偿、由于征收房屋而造成的搬迁或者由于临时安置所产生的费用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过程中而造成的停产或者停业损失的补偿。当地人民政府应该对被征收人在拆迁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划拨土地宅基地被拆迁怎么办土地划拨的房产拆迁也是需要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就房屋本身来说补偿是一样的,出让与划拨只是国土管理部门在将拆迁完成以后的土地在推向市场的时候,如果是划拨,则国土部门需要履行出让的手续。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2023-07-01
    363人看过
  • 城区划拨土地与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哪种多?
    一2017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最新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
    2023-02-26
    243人看过
  • 一般国有划拨拆迁补偿吗
    一、一般国有划拨拆迁补偿吗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是: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房屋拆迁补偿诉讼关于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拆迁当事人和其他拆迁参与人参加
    2024-01-14
    354人看过
  • 行政划拨土地受到拆迁赔偿属于违约金吗
    行政划拨土地拆迁是没有赔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原土地是无偿取得的,那么在拆迁时不予补偿。如果原土地是在支付相应成本后取得的,应予补偿。一、拆迁公司办公室补偿多少钱拆迁资产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
    2023-04-12
    58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拆迁划拨的地有补偿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5
      划拨地拆了会有补偿。对划拨土地进行拆迁时,补偿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一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 划拨土地使用证没有, 拆迁补偿款给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0
      你土地使用证都没有,请问国家凭什么要给你拆迁安置费,你都不给人家钱人家凭什么给你钱。就算你拿到划拨土地使用证了国家也不会补助你的,因为划拨的土地是开发商没用钱拿到的,政府说什么时候收回就什么时候收回,如果卖家或你们的不把土地出让金的钱交齐就买了的话,首现房价就的便宜些,房价的构成是土地费加上建筑房屋费所产出的,卖家没有土地使用证说明买房时也买的便宜些。再次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住起对以后一点保障都没
    • 划拨土地上的门面房政府有补偿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5
      一般而言,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一、这种商品房买来居住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如果以后想用房产去抵押贷款之类的话就不行。二、如果以后转让或出售的话,土地证过户需要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这是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三、拆迁补偿跟国有出让的比起来,肯定也是更少的。
    • 广西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与安置政策政策有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4
      国有划拨用地属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遇到征收的时候除了结合现有地价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之外,还需要扣除4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的才能算是划拨用地的补偿费用。具体的补偿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进行综合的计算。
    • 现在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多少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4
      国有划拨土地的拆迁是有补偿的,划拨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和其他性质的土地补偿内容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房屋造成搬迁、临时安置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