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和文书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9:11:10 200 人看过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和文书的通知

冀人社办[2009]148号发文时间:2009-09-22

各省直统筹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统一文书式样,提高工作效能,推进鉴定程序规范化、鉴定依据标准化、鉴定人员专业化和鉴定服务人性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省直统筹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事项和手续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与确认。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事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事项分为:

(1)伤残等级鉴定

(2)护理依赖等级鉴定;

(3)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

(4)配置辅助器具确认;

(5)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

(6)工伤康复鉴定确认;

(7)旧伤复发确认;

(8)复查鉴定;

(9)医疗依赖鉴定;

(10)其他委托事项。

2、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手续。职工发生工伤后要办理停工留薪期手续,即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应及时填写申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表》(见附件1)一式四份;停工留薪期满如需延长,须填写申报《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表》(见附件2)一式四份。并同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表》、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治疗建议和相关病历材料等。

3、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手续。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见附件3)一份;其用人单位集体申请的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意见表》(见附件5)一份。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2)停工留薪期确认表;

(3)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疗终结或停工留薪期满时);

(5)住院(门诊)治疗病历复印件、检查检验报告;

(6)《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花名册》(见附件4)一式三份;

(7)其他相关材料。

(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提前退休退职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提前退休退职丧失劳动能力鉴定,须填写申报《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职)劳动能力鉴定表》(见附件6)一式四份;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提前退休(职)职工本人书面申请;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3年(精神病近5年)的住院、门诊病历材料;

(4)近期医疗机构诊断书;

(5)《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花名册》(见附件7)一式三份;

(6)其他相关材料。

(三)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和供养亲属申请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须填写《职工及供养亲属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见附件8)一份;其用人单位集体申请的附《职工及供养亲属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意见表》(见附件9)一份,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鉴定人书面申请书和申请人与被鉴定人关系有效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医疗机构诊断书;

(4)近3年(精神病近5年)的住院、门诊病历材料;

(5)属于供养亲属的,须有死亡职工与供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6)《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花名册》(见附件7)一式三份;

(7)其他有关材料。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基本程序

(一)申请鉴定。对属于省直统筹单位受理范围并符合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的手续和要求,及时向省直鉴定中心提出鉴定申请。

(二)受理申请。省直鉴定中心对鉴定申请资料进行预审,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并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受理通知书》(见附件10)。

(三)组建专家组。省直劳鉴办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情况,及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医务专家组。

(四)专家审阅材料。医务专家组要对被鉴定人伤情病例和工伤认定等资料进行审阅,作出初步分析诊断,凡发现材料不全、不实等情况的,及时作出反馈意见。

(五)专家面检伤情。专家组在审阅材料的基础上,对被鉴定人伤情进行系统的全面检查,对伤情现状进行记录,与病例材料进行对比分析。

(六)专家组集体评议。在审阅材料和面检的基础上,专家组进行集体讨论作出鉴定意见,并分别在《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意见表》上签字,以此作为鉴定结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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