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管辖法院是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申请条件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公告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二百二十条止付通知及效力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第二百二十一条申报权利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二十二条除权判决
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第二百二十三条除权判决撤销之诉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
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
公示催告是怎样管辖的
271人看过
-
2024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后,由什么法院管辖
481人看过
-
票据遗失后申请公示催告的法院管辖
494人看过
-
催告中的管辖法院
439人看过
-
法院公示催告流程是什么
492人看过
-
人民法院公示催告查询
58人看过
-
公示催告法院管辖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30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18[1]条第1款的规定,从案件范围来看,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不能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以及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事项,都不能适用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在具体的审理制度上具有明显不同于诉讼程序及其他非讼程序的独特性。主要体现为: 1.公示催告程序由公示催告和除
-
甲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管辖法院,谢X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7失票人需持下列手续到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 ①主体证明:单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证明其是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经办人是单位工人,需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人是本单位员工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如果经办人是律师,则还需律师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 ②遗失票据的复印件,如有粘单
-
公示催告是怎样管辖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26持票人申请公示催告程序的,应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即持票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申请人或申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57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1、票据权利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非票据权利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公示催告申请人或者申报人起诉的不是票据纠纷,
-
公示催告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哪些呢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7民诉法、票据法和“解释”等法律法规中却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如民诉法的第193条指出:“……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础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这里是使用了一个“可以”而不是“必须”的字样。票据法第15条第三款指出:“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释”的第24条指出:“票据丧失后,失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