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伤残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0:32:15 366 人看过

一、嘉峪关伤残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六十八条: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二、嘉峪关伤残待遇申领受理条件

发生工伤的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的职工申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嘉峪关爆破作业单位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爆破作业单位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第8.1: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许可证的单位,应向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二、嘉峪关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办理条件(一)有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二)技术负责人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中级以上技术
    2023-05-18
    121人看过
  • 嘉峪关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核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核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二、嘉峪关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核受理条件《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七条公示期满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并将养殖证载明事项载入登记簿:1.水域、滩涂依法可以用于养殖生产;2.无权属争议。三、嘉峪关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核需要什么材料1、养殖证申请表;2、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或所有权权属证明(承包合同、方案等);3、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023-05-18
    147人看过
  • 嘉峪关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第四十一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93项: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实施机关: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443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实施机关: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专家和外国人来华工作两项行政许可征求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78号)二、嘉峪关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条件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1.依法设立,
    2023-05-18
    286人看过
  • 嘉峪关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主席令第39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二、嘉峪关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受理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符合上述一、二、三项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一)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二)具有本科
    2023-05-18
    418人看过
  • 嘉峪关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二、嘉峪关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条件1.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2.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条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三、嘉峪关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材料1.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2.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3.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4.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四、嘉峪关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地址嘉峪关市人民
    2023-05-14
    84人看过
  • 嘉峪关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第五条: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二、嘉峪关注册城乡规划师受理条件符合当年度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的该项考试报名文件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三、嘉峪关注册城乡规划师办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418号永利大厦2401房间四、嘉峪关注册城乡规划师办理时间规定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五、嘉峪关注册城乡规划师办
    2023-05-18
    125人看过
  • 嘉峪关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二、嘉峪关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受理条件1.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2.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请领取与失业保险金标
    2023-05-18
    53人看过
  • 嘉峪关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节选)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节选)第二章第六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二、嘉峪关一级造价工程师受理条件符合当年度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的该项考试报名文件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三、嘉峪关一级造价工程师办理材料报名所需个人信息四、嘉峪关一级造价工程师办理期限承诺时限1工作日法定时限1
    2023-05-18
    417人看过
  • 嘉峪关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法律依据是什么《护士条例》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二、嘉峪关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三、嘉峪关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的受理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
    2023-05-18
    410人看过
  • 嘉峪关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1、关于对出版外国图书进行合同登记的通知;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二、嘉峪关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办理条件出版单位应在合同签字之日起七日内将出版合同正本送甘肃省版权局登记。甘肃省版权局在合同上加盖合同登记章后,退回出版单位。出版单位应向所在省份的省级版权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三、嘉峪关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办理材料1.授权书(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提供pdf格式的电子版)2.《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表》(提供pdf格式的电子版)3.出版单位法务部门合同审核意见(提供pdf格式的电子版)4.权利状况书面证明材料(提供pdf格式的电子版)5.合同正本四、嘉峪关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五、嘉峪关出版外
    2023-05-14
    203人看过
  • 嘉峪关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二、嘉峪关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办理条件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嘉峪关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办理材料身份证四、嘉峪关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办理地址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1楼2-6号窗口
    2023-05-18
    260人看过
  • 嘉峪关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二、嘉峪关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办理条件(一)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人员、设施、检验仪器、卫生条件和管理制度;(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同意意见。三、嘉峪关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办理材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要配制设备、检测仪器目录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保证的承诺书拟配制剂型、配制能力、品种、规格制剂配制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配制剂型的工艺流程图、质量标准(或草案)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
    2023-05-14
    194人看过
  • 嘉峪关收费公路的鉴定和验收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收费公路的鉴定和验收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法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第三十八条收费公路终止收费前6个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收费公路进行鉴定和验收。经鉴定和验收,公路符合取得收费公路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公路移交手续;不符合取得收费公路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内进行养护,达到要求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公路移交手续。二、嘉峪关收费公路的鉴定和验收申报材料运营期间资料、科研、新技术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决算和审计文件、工程管理资料、征地拆迁资料、建设依据及上级有关指示、竣(交)工验收资料三、嘉峪关收费公路的鉴定和验收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
    2023-05-18
    232人看过
  • 嘉峪关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1.《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二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第六条: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第十四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国务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人事部负责,委托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当地职改领导小组决定。2.《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五、本规定第四条只适用于1993-1994年度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023-05-18
    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法律依据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6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嘉峪关装修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05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十级工伤待遇(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4
      十级工伤待遇(赔偿)的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的如下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 东莞工伤一次性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5
      东莞一次性工伤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1到4级伤残的这部分职工每个月还能构成工伤保险机构领取伤残津贴,一直领取到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止。
    • 嘉善工伤待遇是什么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条文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2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嘉善工伤待遇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