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问题:一裁终局是否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9 17:40:06 70 人看过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并非最终的裁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劳动争议包括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以及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并非最终的裁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劳动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劳 动 仲 裁 : 未 签 合 同 的 纠 纷 解 决 方 式

劳动仲裁是解决未签合同纠纷的一种重要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该劳动关系成立。

在劳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对于未签合同的劳动者,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因此,对于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相关法规,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并非最终的裁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劳动争议包括: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未签合同纠纷的重要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该劳动关系成立。在劳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对于未签合同的劳动者,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裁决。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相关法规,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0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纠纷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导致裁员,劳动者能否获得赔偿?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补偿。具体时间为:从用工一个月开始,到用工满一年时止的十一个月双倍工资。满一年后,法律上视为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有什么补偿?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且被辞退,如果是违法辞退,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赔偿劳动者;如果是无过错性辞退,只需要补偿劳动者;如果是过错性辞退,则无需赔偿或者补偿劳动者;此外如果单位逾期不与劳动者签约的,每月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最多以十一个月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
    2023-07-15
    272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一裁终局制度适用问题研究
    一、一裁终局”适用案件的范围(一)劳动关系不明确《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从此条规定不难看出,劳动者仅可就上述事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一裁终局”。然而,对于该条的适用条件,法律却未明确列明,这就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适用法律造成困惑。在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管理、用工不规范,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因上述事项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一裁终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会因劳动关系不明确而无所适从。如果先审查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当认定劳动关系存在时作出一裁终局的裁决,这样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高解决劳动争议的
    2023-04-29
    174人看过
  • 不知道是如何理解劳动仲裁终局裁决这一问题?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均可实行终局裁决。对于劳动仲裁庭所作出的终局裁决,如果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不能起诉,但如果该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2023-08-10
    30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后,一裁终局是否承认原告?
    认定劳动关系的仲裁不是一裁终裁。劳动关系是非常重要一种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在司法实践中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是非常多的,其他的劳动仲裁不是一审终裁,所以认定劳动关系的仲裁不是一裁终裁。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一裁终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不是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劳动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023-07-11
    256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订是否存在问题
    一,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订是否存在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2023-06-23
    74人看过
  •  劳动合同试用期签订问题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部分,同一类型的劳动合同可以包含试用期。但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那么试用期将不会生效,该期限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属于同一类型,试用期会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那么试用期将不会生效,该期限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重要条款,它可以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更好地了解对方,确保双方在后续的劳动中能够顺利合作。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一份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
    2023-08-25
    11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引关注
    一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当天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上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当即不予录用。二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制定劳动合同签收名册,让员工签名签收。三对于一些员工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企业又比较需求此类员工的。可按以下处理:(1)尽量说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其本人有保障,及可以缩短劳动合同的期限,令其先签订合同,再尽快招聘替代的人员;(2)如员工一定不肯签订劳动合同,那用人企业就必须要求员工签订《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并证明不签劳动合同是员工自已的意愿,同时放弃双倍工资的赔款及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权利,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3)在企业公布栏,发布公告书证明企业已通知了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告。(4)同时要求工会出具相关的证明书证明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四对于连《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都不愿意签的员工,企业必须立即
    2023-07-12
    190人看过
  • 不是签劳动合同终局的
    劳动争议调解
    签订劳动合同不是最终的吗?是的,不签劳动合同就要赔偿。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和经济补偿费(二)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发生的劳动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纠纷,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2。如果单位不签订合同,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双倍支付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第四十七条对劳动者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是合法性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要使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
    2023-05-02
    166人看过
  • 确定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
    前面签房屋买卖合同后面又签合同以前面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购房时间是选取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当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哪个注明的时间早就选择哪一个作为购房时间。原合同和补充合同哪个为准合同补充协议签署在后,一般以补充协议所约定内容为准。具体依据如下:1、补充协议中一般都会在尾部写明“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2、补充协议签署在后,与主合同不一致,应视为双方对主合同的变更,因此应以补充协议为准。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2023-07-06
    28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续签待遇问题怎么确定?
    劳动者的薪资待遇需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续签劳动合同属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那么在单位没有降低待遇的情况下,劳动者拒绝续签订则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离职的补偿金。反之,则用人单位应得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就可以不用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让劳动者直接离职走人,不用承担风险,也不用支付额外费用。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是公司提出不续签的,公司要正常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怎么续签劳动合同?1、如果针对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需要进行较大变动,双方以协商签订新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2、如果权力义务及要求等没有变动或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3、劳动合同到期,必须续签,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4、如果劳动者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用
    2023-06-24
    253人看过
  • 一裁终局是否不包含劳动纠纷
    以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劳动仲裁一裁终局不服可以上诉吗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一裁终局案件对裁决不服是不能上诉的,但可能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者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
    2023-07-27
    3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处理办法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三、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2023-07-22
    42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终止条件签订
    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是可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既可以法定解除也可以约定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反之,违反法定条件的解除不能成立,是无效的。也说明,即使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其他解除条件,仍因违反法定的解除条件致使解除不能成立。《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第二类是劳动者单方解除;第三类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的解除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约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一、应支付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一章(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
    2023-03-10
    168人看过
  • 一、裁终局制度的上诉问题
    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在仲裁制度中有所不同。商事仲裁是根据《仲裁法》进行的,裁决为终局性裁决;而劳动仲裁则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些是一局终裁,有些则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制度中有一个“一裁终局”的原则,但也有例外情况。其中,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就有所不同:商事仲裁是根据《仲裁法》进行的,裁决为终局性裁决;而劳动仲裁则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些是一局终裁,有些则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 裁 终 局 制 度 为 什 么 还 能 上 诉 ?一裁终局制度为什么还能上诉?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当事人对裁判不服时,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不能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虽然一裁终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一裁终局制度可能使当事人失去公平竞争的机会。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不能在判决生效前达成和解或者
    2023-09-04
    9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 更多>

    #劳动纠纷
    相关咨询
    •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是否适用于一裁终局?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2-07
      在尚未签署用人协议的劳动仲裁案件中,一裁终局解决方式并非适用所有情况。只有针对追讨劳动者薪酬、工伤治疗费用、经济性补偿款以及赔偿款等事件,且涉及金额不超过当地月度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总和的争议,以及由于执行国家制定的劳动标准而引发的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才适用一裁终局的处理机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未签订劳动仲裁的问题,就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0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有利于明确表达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其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也便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以及在决定受理后,向被申请人转达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其依据,方便被申请人行使答辩的权利,有利于仲裁活动的进行。因此,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争议仲
    • 终局裁决确定劳动关系后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2
      确定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并不是终局裁决。当事人对于确认劳动关系的裁决不服的,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一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属于终局裁决。
    • 自贡劳动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是: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4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