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可以抵押。但是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
第二,如果以城市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变价,但是对新增房屋的变价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三,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四,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第五,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
第六,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有两个例外:一个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一个是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如果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这里只能采用“地随房走”的原则,而不是通常采用的“地随房走,房随地走”原则。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的抵押采用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其他可抵押的财产,其抵押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
-
抵押权有哪些特殊规定
180人看过
-
在抵押权的特定性上具有特殊性
474人看过
-
特殊工种规定有哪些
157人看过
-
特殊动产抵押权顺位
210人看过
-
抵押权的规定有哪些
85人看过
-
抵押权的特点有哪些
341人看过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
抵押权有哪些特殊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6第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可以抵押。但是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 第二,如果以城市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变价,但是对新增房屋的变价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三,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
-
什么是最高额抵押权的特殊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6在抵押权的从属性上具有特殊性 从属性是普通抵押权的重要性。通说认为,抵押权在发生上、处分上和消灭上具有从属性。最高额抵押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抵押权,是否具有从属性,学者间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主张:一是否定说。这种学说又可以称为独立性说,这是绝大多数学者所持的态度,认为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在最高额抵押权设立时并不一定现实存在,最高额抵押权可以与债权分离而独立存在,并不随主债权的转让或消灭而转让或消灭。
-
抵押权有哪些特征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12一、抵押权的一般特征 (一)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二)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
-
抵押权有哪些特征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6抵押的特征如下: 1、抵押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 2、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 3、抵押权是不转让标的物占有的物权; 4、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 5、抵押权的成立和存续只需要登记,不需要转让标的物占有; 6、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