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22:00:42 152 人看过

1.事先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送达劳动者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有送达劳动者,始发解除效力。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往往拒签相关文件,那么用人单位在招聘用人过程中就应当做好劳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比如说在招工阶段可以要求劳动者在提交员工登记表时确认送达地址,或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等。

一、怎么劝退员工而不违法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劳动者,须同时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一)辞退劳动者的决定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并通知劳动者。如果试用期已经过了,则不能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

(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用人单位在招录劳动者时曾经向劳动者出示过录用条件并有相关证据证明。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的录用条件或者未向劳动者出示过录用条件,则不能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

(三)劳动者本人或其工作表现达不到录用条件的要求。如果无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则不能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

(四)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劳动者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在上述要件未同时具备的情况下,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的,则可能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

二、辞退员工工会有程序吗

有的,但并不是所有原因的辞退都需要通知工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企业并非是在所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都需要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只有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况下,才需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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