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品房购买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1:12:00 288 人看过

分地区购买,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没有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只能购买1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核心城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购买2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没有当地户籍的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保证明,不得通过补缴购买住房。

南京商品房竣工验收条款的缺陷

《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第九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已经明显不能与当前的现实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协调。《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范本是在1999年起草制定的,当时,建设工程由国家质检站统一验收,所以合同约定甲方取得有关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方可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是没有歧义的。但是在2000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后,商品房的竣工验收制度改成由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自行综合验收制度,验收完后还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许多购房人对开发商组织的综合竣工验收是不放心的,购房人往往要求开发商竣工验收备案成功后方可交付房屋。但是依据现有条款,购房人的意志就难以得到实现,开发商往往在综合验收后就将房屋交付使用了。

建设部2000年9月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就消除了《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的这种缺陷。建设部示范文本提供了以下五种情况作为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的条件,供买卖双方选择:(一)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二)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三)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四)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况。这样,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备案成功后方可将商品房交付使用。

在《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修订之前,购房人为了确保所购买的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不出现较大的质量风险,可以在合同附件或补充条款中注明开发商必须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成功后方可将房屋交付使用。另一方面,南京市房管局应当尽快修订本条款,以保护广大购房人利益不受侵害。

《南京商品房购买须知》第三条: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9: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相关文章
  • 南京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南京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南京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卖方):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中介机构:_________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1、坐落于南京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2、出售房屋的所有权权证号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丘号为_________;3、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第三条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
    2023-06-02
    136人看过
  • 南京商品房限购政策等内容
    一、南京商品房限购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强化住房居住属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自3月16日起,在原有调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我市现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精神,强化住房居住属性,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16日起,在现行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调整如下:(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
    2023-02-09
    422人看过
  • 南京商品房限购政策等内容
    一、南京商品房限购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强化住房居住属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自3月16日起,在原有调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我市现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精神,强化住房居住属性,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16日起,在现行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调整如下:(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
    2023-06-02
    166人看过
  • 南京商品房限购政策等内容
    一、南京商品房限购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强化住房居住属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自3月16日起,在原有调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我市现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精神,强化住房居住属性,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16日起,在现行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调整如下:(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
    2023-06-02
    253人看过
  • 北京自住商品房购买条件
    1、北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2、非京籍家庭:持有暂住证、连续5年缴纳社保或个税,可购买一套自住房;3、单身购房者:需要年满25周岁。北京自住房优先申请条件1、有北京户籍且在北京无房的家庭;2、有北京户籍、在北京无房且年满25周岁的单身人士;3、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自住型商品住房,是北京市2013年推出的定位为自住的商品房,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2013年11月12曰,首批7个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在北京市规划展览馆正式对外开放。一、北京自住房申请流程1、报名网上现场两步都得走按照职责分工,市住建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自住型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而开发商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就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
    2023-02-27
    266人看过
  • 北京自住商品房购买条件
    一、北京自住商品房购买条件(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候家庭。自住型商品住房,是北京市2013年推出的为自住的商品房,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2013年11月12日,首批7个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在北京市规划展览馆正式对外开放。二、商品房纠纷有哪些分类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如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土建、设备安装、装修)、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评估、中介)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他项权利侵权纠纷(如相邻用水、排水、采光、通风)等等。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土地所有权
    2023-06-05
    396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是指一手房买卖,即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其法律关系主要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或者现房销售合同所确定。在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购房者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房款,而开发商则要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更多>

    #商品房买卖
    相关咨询
    •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购买要求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1
      自住型商品房购买条件: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可以购买一套住房。这意味着,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申购家庭定义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无论是京籍家庭还是外地人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首先要经过政府的购房资格审核。由于该类住房价格明显偏低,因此预计有购房意愿者会很多,这对于北京的购房资格审核
    • 南京商品房限购政策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根据2011年2月19日南京出台的限购令细则,南京商品房限购政策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2.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 自住商品房的购买要求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8
      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可以购买一套住房。这意味着,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申购家庭定义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京籍家庭还是外地人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首先要经过政府的购房资格审核。由于该类住房价格明显偏低,因此预计有购房意愿者会很多,这对于北京的购房资格审核系统将是一个
    • 北京购买商品房需要哪些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1
      1、自住商品房首先是商品房,但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就对开发商限制了未来的出售价格;其次,自住商品房购买者范围更宽,指买不起普通商品房但又不符合保障房购买资格的人。 购房对象不用审核收入,但北京家庭需要审核名下是否无房或者是不是只有一套房;而非京籍家庭需审核是否符合购房条件以及是否无房。 2、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
    • 购买商品房一定要签商品房认购书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买商品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签认购书并不是签订合同的法定必经步骤。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不签认购而直接签合同。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在于,在与开发商的谈判中不至于因为定金的问题而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可以从容地与开发商谈判。但多数开发商不会同意这样的要求,从开发商的角度来说,签了认购合同就算成功了一半。签《房产认购书》相当于是一种预约,可以避免客户因为合同制定的延误而流失;还可以给双方当事人一个缓冲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