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下的养老金待遇支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20:54:24 365 人看过

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否与国内退休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与国内退休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退休职工失踪后,其待遇如何处理

退休职工失踪后,下落不明在六个月以内的,其退休待遇可继续发给;超过六个月,从其户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下一个月起,暂时停发其退休待遇,但对其供养直系亲属因此而发生生活困难的,由发给退休待遇的单位酌情给予生活困难补助。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依法宣告死亡的,改按死亡有关待遇处理。上述人员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下落,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可按有关规定补发和恢复其应享受的待遇,但应扣还下落不明期间(包括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期间)停发退休待遇后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和死亡待遇。

退休职工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其在缓刑期间可否继续享受退休待遇

退休职工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其在缓刑期间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企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其退休待遇如何处理

企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照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

企业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其退休待遇如何处理

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因涉嫌通缉或羁押的,其退休待遇如何处理

企业退休人员因涉嫌通缉或羁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国家对由于企业破产、濒临破产、租赁、承包、辞退、终止劳动合同,安置富余人员及经济性裁员等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支付职工待遇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企业破产、濒临破产、租赁、承包、辞退、终止劳动合同,安置富余人员及经济性裁员等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费。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重新就业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支付其养老金。

在什么情形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发(2001)8号文规定,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3)被判刑收监执行或劳动教养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几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1)已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其亲属和户籍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的街道社区服务组织要在7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2)尚未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要在3日内向死亡者原单位报告,原单位应在4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3)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要在7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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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6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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