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什么情况下不予适用强制医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8:12:01 369 人看过

法律暂无规定法院什么情况下不予适用强制医疗,但是规定了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284条的规定,行为人如果同时满足一下三个条件,无论家属是否能够或同意履行监护职责,都应入院接受强制医疗。

1、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

立法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局限于具有暴力倾向以及主动攻击意识的精神病人,这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结果,即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2、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在审判阶段,针对控辩双方有争议的鉴定意见进行核实时,法院可以启动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近亲属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申请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对于侦诉机关已经进行的鉴定应当将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应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时其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3、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精神病人的社会危险性,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再次实施危害行为的可能性。对于精神病人的社会危险性,可以从主观状态和客观表现两个方面作出衡量和判断。首先,精神状况作为影响主观状态认定的主要因素,应由精神病鉴定过程中附加作出相应评估。其次,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和造成的危害结果可以被视为社会危害性的客观表现。最后,应由法院在综合考虑上述两方面的基础上,对精神病人是否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作出判断和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不予法律援助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7)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援的。(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
    2023-07-22
    32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要对病人进行强制医疗,对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的费用由谁承担
    新《刑事诉讼法》也对强制医疗程序进行规定,但具体强制医疗费用谁出,还没有相关规定。条件:(一)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二)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三)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第三百零三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
    2023-06-01
    255人看过
  • 什么是双罚制?什么情况下适用双罚制
    1、双罚制是一种较为合理且有效的处罚单位犯罪的制度。由此可见,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采取“双罚制”,即在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其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2、对法人中有责任的自然人的处罚,既可以判处执行自由刑,也可以判决执行其他刑罚,但生命刑几乎没有。对法人的处罚,一般仅限于财产刑。应该说,对法人犯罪中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实质上是让他们承担连带的刑事责任。双罚制克服了代罚制和直接处罚制的弊端,符合法人犯罪的实际情况,也有利于对法人犯罪刑罚目的的实现。律师补充: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
    2023-05-06
    380人看过
  • 大连什么情况下不予注册医师证
    问:什么情况下不予注册医师证?答:(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5-10
    101人看过
  • 住院医疗费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情况
    ①出国或赴港、澳、台期间发生的医疗费;②应当由工伤(职业病)、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③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导致的医疗费;④主观故意行为或常人可以避免的医疗需求导致的医疗费,如:自杀、自残、吸毒、戒毒、饮酒意外事故或醉酒滋事受伤等;⑤违规、违法行为引发的医疗需求,如:打架、斗殴、偷盗、抢劫、刑事犯罪等事件导致的施、受害双方医疗费;⑥其他有明确第三方责任主体的伤害事件导致的医疗费,如:有管理主体的坠物致伤、宠物伤害等;⑦某些特殊医疗需求发生的医疗费,如保健、美容、矫形、增高、减肥、治疗性功能障碍或各种不孕不育症等;⑧自然灾害或大规模传染病爆发流行发生的医疗费;⑨《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规定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其它情形。
    2023-05-10
    24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适用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台风、洪水、雷电、火灾等。2.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等。3.政府行为:如政府的征收、征用、封锁等;4.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5.大规模且较严重的流行性疾病,如2003年的非典;6.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停电、停网,遭受网络攻击等;7.社会性行为造成的异常天气,如雾霾、水污染等。律师补充:针对不可抗力的义务履行(一)针对不可抗力的防范义务虽然不可抗力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并不代表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就无需作为。(二)不可抗力事件出现后的通知义务(三)不可抗力事件出现后的避免损失扩大义务(四)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
    2023-05-06
    213人看过
  • 有哪几种情况医疗事故不予受理,法院认为
    1、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以书面通知说明理由(邮政信函或送达签收)。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医学会不接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疗事故纠纷与多个医疗机构有关,其中一个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受理的、医疗事故纠纷已经由人民法院协商或判决的、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构委托的除外)、非法医疗造成患者健康损害的、不或者不支付鉴定费的、卫生部门规定的情况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程序有哪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
    2023-08-05
    478人看过
  • 强制医疗在什么医院进行
    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碍、严重传染性疾病等。较为常见的是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有关部门对吸毒人员采取的强制戒毒措施等。一般医院时由法院指定的。强制医疗适用的对象《刑事诉讼法》第284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刑事诉讼法》第285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
    2023-04-21
    31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用法院能判释中止强制执行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时没有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主张执行目标的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暂停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暂停执行的其他情形。什么情形公安机关可以中止强制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当事人暂无履行能力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等。《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强制执行:(一)当事人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对他人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的;(四)其他需要中止执行的。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公安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1、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
    2023-08-18
    5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承认外国离婚判决书?
    1、法院怎么审查外国离婚判决书?关于被请求国法院对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进行审查的方式,一般而言,分为实质性审查和形式性审查两种。所谓实质性审查,是指对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判决,被请求国法院根据本国法律,从法律和事实两个部分进行审查,只-要认为该判决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方面不适当就不予承-认和执行;而形式性审查则是指被请求国法院不对请求承认与执行的判决进行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的审查,而仅就该判决是否符合本国法律规定的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进行审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的精神以及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可见,我国采用的也是形式性审查。2、什么情况不予承认外国离婚判决书?经审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1)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做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的;(3)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做出的;(4)该当事人之间的离
    2023-02-04
    80人看过
  • 非法行医罪哪些情况下不予逮捕
    不是存在非法行医的行为,就构成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只有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非法行医罪。比如,非法行医造成了病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相当于三级医疗事故),这就构成非法行医罪。如果非法行医没有造成这个结果,就不构成法律上的非法行医罪,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就会不予逮捕。一般来说,还有以下非法行医情形,检察院会不予逮捕:(一)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不超过两次。(二)没有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三)没有使用假药、劣药。(四)没有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五)与受害人达成和解。一、非法行医罪去哪里举报发现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举报。投诉举报时,注意说明医疗机构的名称、详尽的地址以及可能存在的违法事实。若
    2023-04-02
    200人看过
  • 法院在哪些情况下不予批准离婚?
    法院不准许离婚的情况: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3、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4、双方对子女抚养不能妥善安排的。哪些情况下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可以支持民法典规定,孩子在哺乳期内的,一般由女方抚养,孩子过了哺乳期后,可以变更抚养权,抚养权变更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
    2023-07-23
    305人看过
  • 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应予立案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应予立案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强奸罪量刑标准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2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相关法律知识:如何认定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
    2023-06-14
    23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医院负全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医疗事故争议应
    2023-02-17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医疗过错纠纷医院不予受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4
      你这种情况属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建议你把住院病历、片子以及出院证明书都保存好,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需要做两项鉴定,一是证明医院有过错,二是证明医院的过错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只有这两项鉴定都具备了,你才能起诉打官司,否则很难胜诉,因为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风险很大。建议你在未取得相关证据之前先不要打官司,你最好带着资料来我办公室(位于兰州市西关什字沛丰大厦12楼C座)给你当面详细咨询后带你到司法
    • 医疗过错纠纷,在什么情况下医院不予受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4
      你这种情况属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建议你把住院病历、片子以及出院证明书都保存好,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需要做两项鉴定,一是证明医院有过错,二是证明医院的过错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只有这两项鉴定都具备了,你才能起诉打官司,否则很难胜诉,因为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风险很大。建议你在未取得相关证据之前先不要打官司,你最好带着资料来我办公室(位于兰州市西关什字沛丰大厦12楼C座)给你当面详细咨询后带你到司法
    • 强制医疗程序是什么情况下有效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18
      应用强制医疗制度,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1、行为要件。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应适用强制性医疗制度的行为要素。 2、适用对象。法定程序认定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患者是强制医疗制度适用对象方面的要求,具体分解来看,满足这个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适用对象是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患者。第二,该对象是否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患者必须通过法定手续进行鉴定。第三,
    • 司法适用于什么情况下不予公开审判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涉及到国家机密或当事人个人隐私以及涉及末成年人的案件,可不予公开审判。
    • 1医院在什么情况下不予开转院证明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针对您的问题我有如下解答:咨询医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