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建筑选择性执法,被区别对待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4:53:16 455 人看过

家住湖北黄冈的孙先生看到同村其他村民在自家的承包地上建了养殖场进行养殖,随着近些年来行情越来越好,很多村民都发家致富了,于是孙先生也辞了工作,从城里回到村里也在自家的承包地上于2015年年底建造了养殖猪舍,但是还未建成就被当地镇政府认定为违章建筑要予以强拆。然而周围邻居的建设的养殖场却一点事没有,对于执法部门的区别对待,孙先生觉得非常不公平。

所谓区别对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选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是指享有行政管理职能、权限的行政主体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在时间、方式、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区别对待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选择性执法的基本特征。选择性执法作为行政执法的一种特例情形,具有以下几点基本特征:虽然行政主体在执法时往往要考量依法行政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遵循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法的规定留有空白处,法律存在滞后性,这时执法者往往会通过自身经验进行判断执法,还有就是我国现阶段行政法律体系还在逐渐完善中,存在着有的下位法对于执法的具体操作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但该项法律规范与其上位法冲突,执法人员或是为避免麻烦或是因自身法治知识有限,选择直接适用不合理的下位法。这都会出现一个行为同时适用多种不同法律规范的情况。

同时选择性执法的对象不涵盖所有相对人,我国宪法明文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实践中,执法者有时候并不按照法律事实和法律依据做出行政行为,而是按照执法对象的身份、地位或是与执法者的亲疏关系等其他因素来选择性执法。并且执法行为具有不确定性,行政主体在各种可能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抉择时,因受到法律依据、执法对象、执法条件、程序、个人主观动机等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其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这使得行政相对人无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准确预测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法律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决定相关文章
  • 建筑资质代办和建筑资质挂靠怎么选择
    一、建筑资质代办和建筑资质挂靠怎么选择?(一)费用比较方面一般“挂靠”所产生的费用主要是交给资质挂靠企业的“挂靠费”。业内的“挂靠费”一般3到8个点不等。如果是挂靠在亲戚和熟人的公司,或许出的挂靠费很少,甚至都可以不收挂靠费,那么,基本挂靠都不用怎么出费用的,如果,工程施工现场所必须的人员,即使不办资质,很多也是需要配置的,那么工程怎么去完成呢!“代办”产生的费用主要是“代办费”和资质所需要人员的费用。这个费用相当于一次“挂靠”产生的费用,这就是两种方式产生的费用。因为“代办”产生的费用都是一次性的,以后接相关的工程都用得着。但“挂靠”费用却不是一次性的就可以的,不管是多长时间,还是按工程项目收,只要企业接工程,就一直产生挂靠费。那么几个工程下来,假如挂靠费较多,企业可能就会毁,还不如一开始就自己去找代办公司去办一个属于自己的建筑企业的资质。(二)风险方面但是风险来看“挂靠”呢是由于本身就
    2023-04-12
    251人看过
  • 对于违法建筑怎么组织强拆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1、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3、《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4)强制拆迁的期限;(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4、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5、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
    2023-02-13
    56人看过
  •  应对违章建筑的方法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发现有人违反了城乡规划,可以向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举报。同时,可以拍下违章建筑的照片作为证据。如果违章建筑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出这个素材的主要内容是关于违反城乡规划的举报方式和相应的处罚措施。您可以向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举报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拍下违章建筑的照片即可作为证据。违章建筑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针 对 违 章 建 筑 的 举 报 途 径 及 处 理 方 式根据您提供的内容,如果您发现有违章建筑,可以向城市建设局下属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举报,或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举报。对于违章建筑,城建部门有权要求当事人拆除,但不会损坏当事人的合法权
    2023-10-09
    495人看过
  • 选择性执法的操作指南
    行政强制措施
    举报人就其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向行政机关进行举报的,与行政机关的举报处理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备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从本质上来说,选择性执法是种腐败行为。行政机关对与举报人有利害关系的举报仅作出告知性答复,未按法律规定对举报进行处理,具有可诉性,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选择性执法期间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选择性执法是违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法也有一个原则叫合理行政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行政相对人。当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形或基本相似的情形时,应当作出同等的或相近的处理,不得出现明显的偏差或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2023-07-04
    74人看过
  • 对于农村违法建筑会怎样
    政府可以限期拆除。如拒不自行拆除,县级政府俯依法强制拆除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一、违建房屋多年是否有时效限制对违章建筑行政处罚不受时效限制。1.《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时效限制,“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
    2023-03-28
    418人看过
  • 怎样对违法建筑进行举报
    可以向当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举报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拍下违章建筑的照片即可作为证据。违章建筑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2023-04-15
    339人看过
  • 法官针对选择性罪名可以加罪吗
    不可以。定罪应依一罪论处,数罪并罚是法定的,牵连关系并不是数罪并罚必备的。选择罪名是指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复杂,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既可概括使用又可分解使用的罪名。选择性罪名是相对于单一罪名而言的,是指包含的犯罪构成具体内容,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既可概括使用,又可分解使用的罪名,从我国刑法分则看,具体包括三种情形:一是行为对象的选择,典型的如《刑法》第240条的拐卖妇女、儿童罪,当犯罪分子既拐卖了妇女,又拐卖了儿童时,则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但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针对其中的一种对象犯罪,则分别构成拐卖妇女罪和拐卖儿童罪。二是行为方式的选择,该类罪名包括两个以上的行为方式。这种情形多出现在严厉打击的对社会安定有严重性的几类犯罪中,如有关假币、增值税发票、毒品等。典型的如《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当犯罪分子实施了其中四种行为中的一种行为或多种行为时,就可以分解拆开使用或
    2023-04-15
    225人看过
  • 选择性的行政违法行为
    法律综合知识
    选择性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特征是:(1)多个相关违法行为规定在同一法条中;(2)一个选择性法条包含并可以分解为多个独立的行为。如上述选择性违法行为可以分解为擅自或近似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名称、包装;名称、装璜;包装装璜;名称、包装、装璜”7种情形;(3)其所包含的各个独立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程度相同;(4)各个独立的违法行为均适用同一罚则;(5)一人实施的数个违法行为被一个选择性法条含盖时,不作数事并罚,而以该选择性违法行为从重或加重处罚。
    2023-06-13
    286人看过
  • 对违法建筑的违法强拆合理吗?
    不合理。(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一、强拆后赔偿怎么算?遭强拆后的赔偿包括:房屋价值损失应予以补偿。埋地物品和房屋装修损失,应当赔偿。因违法拆迁房屋造成的租金损失,以及其余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应当予以补偿。法律明确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
    2023-06-28
    203人看过
  • 对于违章建筑强拆合法性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一、征地时可以强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2023-02-23
    247人看过
  • 选择性执法可不可以起诉
    选择性执法可以起诉,选择性执法是违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法也有一个原则叫合理行政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行政相对人。当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形或基本相似的情形时,应当作出同等的或相近的处理,不得出现明显的偏差或歧视。选择性执法的根本特性,即在时间、空间、客体上有选择的执法,这也是选择性执法的字面意思所在。选择性执法之所以存在,是因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方面的联系越加频繁,关系愈加复杂,需要用法律调处的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从个人的生老病死到社会的公共管理,从单位的日常活动到企业的经营行为,都可能涉及具体的法律关系。同时,法律执行者、相对方永远是非对称的,不可能一对一的线性控制,违法时间、空间和个体始终具有高度不确定性。要确保这些法律有效实施,需要庞大的执法资源,但是社会供养公共产品的能力始终有限,使得执法始终处于被动的境地,只能有选择地进行。选择性执法是否违法选择性执法有
    2023-07-27
    494人看过
  • 对于违法建筑如何处理
    民法典对违建的如何处理没有规定,而《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建筑应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一、违章建筑被拆迁有补偿吗首先,根据当前的法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被征收拆迁时,不予补偿。其次,以下几种情况即所谓的违章建筑: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
    2023-02-26
    448人看过
  • 怎么对待违法举报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中,特别强调了“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这是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的重要措施。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的实践看,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是监督执纪的第一道程序,是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氛围的重要内容,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统计,201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81.3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3.4万件,立案33万件,结案31.7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6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万人。2015年中央3轮巡视,受理各类信访12万余件(次)
    2023-04-13
    285人看过
  • 刑法选择性罪名怎么定
    一、刑法选择性罪名怎么定(一)定罪应依一罪处罚。由于选择性罪名是指包含的犯罪构成具体内容,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既可概括使用,又可分解使用的罪名。对其定罪应依据犯罪构成理论。选择性罪名就是复杂的犯罪够成的一种。不论选择性罪名的行为方式和行为对象有多大的选择范围,实际都只是一个犯罪构成。都只能按照一罪处罚。(二)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选择性罪名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罪名确定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刑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直接影响到罪名功能的发挥和刑罚目的的实现。罪名的确定包括一法条对应的罪名个数的确定以及在确定罪名个数的基础上对罪名名称的取定两个方面。我国的刑法罪名是由司法解释作出,选择性罪名占了30%多,选择
    2023-06-16
    29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行政决定
    相关咨询
    • 选择性执法是否违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2
      选择性执法是具有两面性的,不符合公平正义,但是本来也没有绝对的公平正义: 1.正面作用:通过灵活的个别执法,以点带面,激发自省意识和违法风险意识,使法制秩序得到一定程度的维护; 2.负面作用:因为选择性执法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总会有疏漏,一些违法现象总可能不被处置,违法不究在制度上具有合理性。
    • 选择性执法违反什么法律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2
      违法与否取决于具体情况,选择执法是法制实践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其定义有不同评价的两个版本:一是执法主体对不同管辖的客体,有意区别对待,有违法公正的问题,二是国家根据情况变化,获得灵活性和实效性
    • 城管选择性执法对城管有处罚没有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18
      城管选择性执法,对城管会有相应的处罚。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公正执法,并且执法程序应当正当。执法人员执法必须有执法证,而只有正式工作人员才能办理执法证。没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一律不能执法。这类人发现问题只能保护证据和现场,等待执法人员到来在处理问题。对监管者也要强监管、立规矩,决不允许搞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决不允许刁难企业和群众。
    • 可以选择性执法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5
      可以起诉,选择性执法是违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法》还有一个原则叫做合理的行政原则,要求行政相对人公平公正地对待。当行政机关面对相同或基本相似的情况时,应当进行相同或相似的处理,不得有明显的偏差或歧视。
    • 城管选择性执法的意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30
      选择性罪名是相对于单一罪名而言的,是指包含的犯罪构成具体内容,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既可概括使用,又可分解使用的罪名,从我国刑法分则看,具体包括三种情形:一是行为对象的选择,典型的如《刑法》第240条的拐卖妇女、儿童罪,当犯罪分子既拐卖了妇女,又拐卖了儿童时,则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但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针对其中的一种对象犯罪,则分别构成拐卖妇女罪和拐卖儿童罪。二是行为方式的选择,该类罪名包括两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