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的流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5:50:33 437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拍卖概念: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黄金地段。

二、拍卖公告:

1、发布时间

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拍卖公告。

2、公告内容

(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竞买资格的办法;

(四)索取拍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五)拍卖时间、地点和竞价方式等;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七)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3、拍卖会程序

(一)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二)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三)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四)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五)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六)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七)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八)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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