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与抵押质押的概念及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9:30:08 203 人看过

一、担保与抵押质押的概念及特点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方式包含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担保具有附属性(附属于合同)、保障性(保障合同履行)、选择性(我国民法典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的特点。而抵押和质押都是担保的一种方式。

二、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概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但不转移其占有关系,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交付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或权利凭证所表示的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和质押都是物的担保的重要形式。两者的相同点主要有:

(一)设立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二)可以充当抵押人或出质人的人员均可是债务人和第三人。

(三)均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载明有关条款和内容。

(四)担保的范围均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权利的费用,只是质押多了一项质物保管费用。

(五)二者都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从属性是指抵押权或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同时转移和同时消灭;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物上代位性是指债权人对抵押物或质物消灭所得的赔偿金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房产质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房产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房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6: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的概念
    一、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的概念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不同于不动产的规定。不动产抵押权生效要件是登记,而建船舶物权抵押,由于体积、价值的高昂,双方一旦签订合同,抵押权即设立。其次,善意第三人是指对该动产享有物权的人。因为第三人不知道该动产存在抵押,第三人通过合法的形式获得该动产所有权后,该动产的抵押权就不能对抗这个善意的第三人。最后,抵押权是一个担保物权,是为了保护你的债权在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可以主张抵押物来实现你的债权。当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而第三人又是善意的,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第三人就获得了该动产的物权,你的抵押权就不能在向该第三人主张。二、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什么方式订立抵押合同的订立方式,是指抵押合同在订立时具体采取的形式,是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是登记形式还是非登记形式。在抵押合同的内容确定后,抵押合同的订立方式对于抵押合同的履行、抵押权的实现、纠纷的解决等有很重要的意义。我国《民法典》规
    2023-05-06
    346人看过
  •  质权与抵押权的特点比较
    抵押权成立的条件与抵押权保持的条件是不同的。抵押权原则上需要经过抵押登记才能成立,而质权则需要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此外,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而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最后,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权成立的条件与抵押权保持的条件是不同的。除了签订抵押合同之外,抵押权原则上需要经过抵押登记才能成立。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2、标的物有所不同。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3、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质 权 与 抵 押 权 : 成 立 条 件 与 保 持 条 件 有 何 不 同
    2023-10-08
    226人看过
  • 定金与违约金的概念及特点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保证债权实现的根本目的,所以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违约金的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承担民事责任。2、交货时间不同。存款只能在合同履行前交付,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违约后交付。3、发生的依据不同。定金由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一般由双方约定。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金额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金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违约金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确定的,因为它具有预定赔偿的性质。违约金和定金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
    2023-07-11
    478人看过
  • 抵押担保债权范围有哪些,抵押担保的特点
    一、抵押担保债权范围有哪些抵押担保债权范围如下: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延迟利息。4.违约金。5.损害赔偿金。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二、抵押担保的特点抵押担保的特点如下: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4.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5.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三、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如下:1.保证。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
    2023-05-06
    464人看过
  • 抵押担保有哪些特点?
    抵押担保有以下特点: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在抵押期间不得随意处分抵押物。所谓支配权,表现在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对抵押物的价款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是指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2023-06-09
    403人看过
  • 抵押的基本概念及其分类
    抵押的种类有:1、不动产抵押,是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品的信用行为。债务人在法律上将房地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不占有房地产。房地产担保债务一经偿还,房地产所有权转让立即失效。因此,虽然房地产在发生债务时有条件转让,但所有债务偿还后,所有权立即收回。房地产作为抵押品,一般是土地和房屋;2、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动占有为担保的抵押形式。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以其出售价格优先于其他债权。由于不动产的占有不同于以动产为目标的质权,由于动产抵押是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担保,因此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登记设立动产抵押;3、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作为抵押物对象的抵押。根据现行中国法律,权利只能用于质押;4、财团抵押,是指以企业全部财产为整体,担保债权的抵押形式。主要有英美浮动担保制度和法国铁路财团制度。英国和美国的浮动担保制度是英国衡平法的法律制
    2023-07-03
    87人看过
  • 无抵押无担保借款的特点
    一、无抵押无担保借款特点(一)无抵押-无需任何财产抵押;(二)申请便捷-申请程序简单快捷,申请热线、网站、指定受理点和传真皆可轻松申请;(三)周期长-任意选择您的贷款时限,贷款周期最长可达36个月;(四)额度高-对您的收入及信用状况综合评定,最高贷款额度可达50万元人民币;(五)固定利率-本贷款为固定利率,免受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降低利率风险,尽享优惠。二、无抵押无担保借款适用对象借款人年龄一般需要18-60周岁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具有当地户口或者在当地居住满一年、有一定的正常收入的人。三、无抵押无担保借款申请文件(一)借款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二)借款申请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三)借款申请人最近一年的对公帐户流水,以及能反映企业经营的个人银行流水;(四)办公用地的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权证;(五)借款申请人最近一个月的经营场所租金发票.水电费单据
    2023-03-23
    495人看过
  •  法定债与意定债的概念及特点
    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是民事法律中的两种不同类型的债务。意定之债是指当事人通过自由意思而约定的债务,如合同之债;而法定之债是由法律规定的债务,如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意定之债的内容和发生完全由当事人决定,而法定之债则是由法律规定的。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之间的区别在于,意定之债包括合同之债,而法定之债包括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在意定之债中,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决定,而在法定之债中,是由法律规定的。 区 别 : 法 定 债 与 意 定 债法定债与意定债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债。法定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债,其产生和内容均受到法律明文规定的限制。而意定债是指在当事人之间通过协议或者行为而形成的债,其产生和内容不受法律明文规定的限制。法定债的产生和内容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权利义务关系也相对稳定。例如,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与
    2023-09-03
    127人看过
  • 定金与押金的概念及区别
    1.性质不同。定金担保所产生的只有债权,不具有物权的效力;押金则属于担保物权的范围。2.设定人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之当事人,定金不得由合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设定,定金担保是合同债务人的自己担保;押金的设定人可以为合同债务人,也可以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3.限额不同。定金的数额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其约定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而押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无数额上的限制,当事人约定的押金,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订金和定金有何区别(一)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二)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三)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
    2023-07-14
    389人看过
  • 刑罚与行政处分的概念及特点
    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中刑事处罚更严重。二者有以下区别:第一,针对的行为不同。第二,作出处罚所适用的依据不同。第三,处罚实施的机关不同。第四,处罚种类不同。第五,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对承担责任的影响不同。寻衅滋事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界限寻衅滋事属于刑事处罚《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法条:《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
    2023-07-11
    220人看过
  • 殴打与推搡:概念及特点分析
    推搡算殴打。推搡造成伤害也算打人。处罚的标准:1、故意伤害别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前款罪,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推搡未造成伤害够治安处罚吗一、推搡未造成伤害够治安处罚吗1、推搡未造成伤害对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进行治安处罚。对于推搡他人治安处罚的问题,推搡他人如果没有造成伤亡等后果,只是属于情节特别轻微的民间纠纷,如果一方报警,公安机关可对另一方进行批评警告,并进行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
    2023-07-07
    92人看过
  • 购房抵押贷款的概念及流程
    一、购房抵押贷款的概念及流程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指申请人以自己的房屋产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资金的用途可用作个人消费和运营。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区别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而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一)购房抵押贷款流程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
    2023-04-12
    286人看过
  • 房屋抵押担保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抵押担保的特点
    一、房屋抵押担保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房屋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第二条抵押物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
    2023-04-18
    189人看过
  • 股权质押与股份质押的概念的联系是什么
    股权是股份的权利质押,一般为股权收益权买卖合同质押,虽然质押了,但是投票权你还有,你还是公司的股东哦,除非到期还不上。当然也可以全部质押,就是股份质押。相关法律知识: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2.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
    2023-06-15
    46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抵押抵押担保的特点介绍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7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
    • 抵押担保特征和特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8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
    • 质押抵押的概念和概念它们有什么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2
      抵押与质押的概念区分: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 什么是抵押权抵押权的概念及其作用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抵押权的概念根据《物权法》第179条的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的二、抵押权的特征(一)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时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
    • 哪些是抵押担保的特点是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9
      抵押担保的特点在于: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第五,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