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在分手时可否分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17:05:42 219 人看过

分割同居期间购置房产的方式是: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分。

房价涨,爱情跌准婚房在分手时候如何分割?

据文汇报报道惟恐房价走高,恋人们纷纷在婚前购置房产。然而,共同出资买房后,房价虽一涨再涨,恋爱关系却跌落到冰点———面临分手的男女双方该如何分割共同购买的增值房产?本市闵行和杨浦区法院最近处理了这样一起“准婚房分割案”。四年前,热恋中的洪小姐与胡先生,以80多万元的总价购买了位于闵行区的一幢房屋,首付款16.12万元,剩余的60多万元房款由洪小姐作为借款人、胡先生作为抵押物共有人向银行15年。2001年11月交房后,两人感情破裂,洪小姐虽搬进新居,但房屋产权问题悬而未决。去年5月,洪小姐一纸诉状递上法庭,要求对房屋进行析产,产权归其一人所有,由其返还胡先生支付的首付款10万元。胡先生则辩称,对于房屋产权归于洪小姐并无意见,但要求得房的一方按评估价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法院委托有关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结论为:当初80多万元买的房产,现已增值为169万余元。法院于是作出一审判决:洪小姐提出对于房产归其所有,由其支付对方一定的房款,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由于房价已大幅上涨,故在支付房产折价款时,应当考虑胡先生支付的首付款的增值部分。根据评估结论,原告女方应支付男方21.13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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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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