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2 10:19:53 301 人看过

一、假离婚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假离婚有以下的法律风险:

1.双方实际未完成离婚手续的,不得与他人同居或登记结婚,否则违法;

2.当事人基于违法目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而实际办理离婚的,一般不能反悔;

3.假离婚有的其他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什么时候可以领离婚证

离婚可以领离婚证的时间是三十天左右。相关规定,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经过这个冷静期后还需要夫妻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在,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审理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双方才能拿到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假离婚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假离婚这么一种说法,离婚后想重新分割财产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即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有欺诈、胁迫、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另一方须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重新分割的,人民法院才会予以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n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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