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务员奖励,不能“权力互惠互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8:53:12 271 人看过

由齐齐哈尔市组织的2008年度综合考核,对约占考评数三分之一的43个市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每人5000~10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据此引出了:官员履行职责是否应该受奖?应该如何奖励?在物质奖励之外,是否更该侧重精神奖励?等话题。

演播室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教授作了访谈。我看过节目,也看了人民网-强国论坛-《今日关注》的摘编。对类似的奖励初看都有些熟视无睹了,因它存在实已很久。但经主持人与王教授的对话,从中受到启发,觉得这样的事,实际上已不只是合不合规的问题了,而是揭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它已成为又一个官场的潜规则。即:维护官场和谐的权力互惠互利。

对公务员要奖励,本身没错,对社会有贡献的人都应奖励。就如王教授所说:对那些做出显著成绩,表现突出的公务员个人或者集体给予奖励,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你若是焦裕禄、孔繁森、王瑛、任长霞..不但要奖,且要重奖!齐齐哈尔的问题是出在:这样的考评,标准是什么?谁来考评的?如何评出的?

从获奖名单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纪检委(监察局)、市妇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审计

局、市文化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等政府机关,92个参评单位,评出43个优秀,优秀率占比接近二分之一,不知道这43个职能部门到底优秀在哪里?真有那么高的群众满意率吗?

这就引发了人们的猜想,这些机关部门的领导,都掌握着某一方面的行政权力,为了工作和利益上的相互照顾,大家就来一个排排坐;吃果果的游戏,共同分享改革开放的蛋糕。今天你来分,明天我来分;大家一起分,岂不皆大欢喜!

类似事情被曝光的就有很多,如:各地的公费出国旅游,哪一个不是经过批准的?温州49名官员集体低价购房事件,真是一个副处级经办人没报批的差错?吉林松原、陕西南郑.等高考群体舞弊,难道真是老百姓不怕法规了?河南信阳的官员别墅群事件,真是一个县国土局长的胆量所为?集体私分小金库就更为普遍..事情闹大了,处理一、两人作交代,反正老百姓大多有脑残,记不了那么多。那么,没被曝光的还有多少呢?不清楚。

这些情况,说白了都是潜规则在叫板明文规定。是一种权力互利、权力互惠的集体腐败!试问:当公权力拥有者为自身互相服务时,这是否比监守自盗更为恶劣?是否可以说是明抢皇粮国税?更为可怕的是它已成潜规则,成风成俗而熟视无睹。在这样的土壤和氛围里,要让有志向的官员洁身自好都很难。因此,齐齐哈尔的这个考评与奖励,愚以为,不仅仅是金钱数额、操作合规、精神物质的问题。而是从一个侧面向我们揭示了这片土壤的质变问题。故望中央能引起高度重视。事实上,现在拔出的贪官大多已不是单个的萝卜,而是一串串的花生和一堆堆的马铃薯了。改良土壤就需从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事情做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务员奖励相关文章
  • 公务员奖励原则
    公务员奖励
    公务员奖励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规定,依据公务员的现实表现,对公务员实施的奖励。奖励原则:1、公平合理、奖励得当原则:是指在一个单位内,或一个可以比较的范围内,奖励标准要一致,不能因人的家庭背景、地位以及与领导者关系等的不同而有所不同。2、奖励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奖励要注重实效,就是要求重视奖励的社会效果,奖励要达到表彰先进,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公务员积极向上的目的。不能搞形式主义,为奖励而奖励。3、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在对公务员实施奖惩时,必须兼顾到人们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要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2023-06-06
    470人看过
  • 公务员奖励条件
    公务员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2、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起模范作用的;3、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4、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5、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6、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7、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8、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9、有其他功绩的。
    2023-06-06
    500人看过
  • “奖励公务员”听证
    云南昆明市举行听证会,拟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万元。听证会会场内外,各方展开议论。(12月10日《人民日报》)近年来,一些地方屡屡曝出政府重奖一类的新闻,其奖金数额之巨大、奖励理由之奇怪常令人惊讶不已。例如,山西省环保局和省财政厅针对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考核排名前移城市的一把手给予重奖,奖励最高额度竟然达到20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特别授予张艺谋、李宁广西杰出贡献奖,分别奖励人民币100万元,主要理由是表彰两人为北京奥运会作出的贡献;就连少林寺方丈释永信也曾获得政府重奖的价值100多万元的越野车层出不穷的政府重奖新闻,受到了公众包括部分专家的强烈质疑。质疑的焦点,还是一个透明公开的问题,还是一个关于公共财政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公共财政如果缺乏监督,怎么花全由领导说了算,可不就想奖谁就奖谁、想奖多少就奖多少了嘛
    2023-06-06
    404人看过
  • 公务员奖励的情形
    公务员奖励
    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八)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2023-06-06
    472人看过
  • 公务员如何进行奖励?
    公务员奖励制度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颁布的在的基础上,对公务员奖励制度进行了修正.但现存的奖励制度仍然存在激励功能不足、滥用奖励权限、奖励不公开、救济机制不通畅等问题,必须采取加强立法监督、奖励监督、绩效考核制度、设置合理奖励条件、改革奖励救济制度、建立奖励责任制度等对策予以完善.第四十八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第四十九条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023-04-19
    214人看过
  • 公务员如何进行奖励?
    公务员奖励制度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颁布的在的基础上,对公务员奖励制度进行了修正.但现存的奖励制度仍然存在激励功能不足、滥用奖励权限、奖励不公开、救济机制不通畅等问题,必须采取加强立法监督、奖励监督、绩效考核制度、设置合理奖励条件、改革奖励救济制度、建立奖励责任制度等对策予以完善.第四十八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第四十九条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023-06-02
    48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务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务员奖励条件: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2、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起模范作用的; 3、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5、防止或... 更多>

    #公务员奖励
    相关咨询
    • 对公务员有哪些种类的奖励?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1
      对公务员进行奖励的种类有: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称号。对受奖励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予以表彰,并对受奖励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 另外,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向参与特定时期、特定领域重大工作的公务员颁发纪念证书或者纪念章。
    • 互负债权债务双方能否互相行使抵销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
      1、合同双方互负债务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抵销的,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可以抵销的具体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
    • 国家公务员奖励标准?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8
      国家公务员奖励基本标准: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取得成绩的,应当给予奖励;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本单位表现突出的,应当给予三等功;对在工作中做出巨大贡献,在本系统中有一定影响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可以给予二等功;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全市或者全国有重大影响,或者有其他显著事迹的,可以给予一等功;对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授予荣誉称号的公务员可
    • 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7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公务员奖金标准为: (一)嘉奖,奖金数额为800元; (二)记三等功,奖金数额为1500元; (三)记二等功,奖金数额为3000元; (四)记一等功,奖金数额为6000元; (五)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数额为10000元。
    •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应怎么相互利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4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