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劳动关系产权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21:41:00 428 人看过

1、参加单位房改购买公房的职工与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的房屋权属纠纷的处理。参加单位房改购买公房的职工因调动工作、辞职或除名、辞退与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售房单位以该职工已不是本单位职工为由,要求收回房屋。

2、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房屋产权转移时间以办理产权证为准。职工在没有取得产权前,和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丧失了以优惠价格购买公房的资格,因此,双方签订的售房协议,在履行中因购买方丧失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而失效。售房单位有权收回房屋。

一、哪些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

1、违规联合开发建房:联建各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因种种原因没按规定履行合同,造成纠纷,出现了前期手续不齐问题。而且联建各单位在房屋出售时,对于出现的问题不是采取积极的态度,而是互相推诿,致使购房人虽多方奔走仍解决不了问题。

2、不具备开发和售房资格售房:这些单位多是“某某建房办公室”或“某某建设指挥部”,他们建设和售房往往是短期和临时行为,对房屋产权登记等事宜很少考虑。所以,当房屋售出后这些单位或解散或合并。购房人发现无法领取产权证时,已找不到当初的售房单位,产权登记问题也就很难解决。

3、建设单位无证售房:有些建设单位在建房时,前期手续不齐备,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就开始售房。房屋竣工后又不能及时将证件补齐,不办理房屋的新建登记,使得购房人无法取得产权证。

4、购房单位无证售房:主要指一些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购买的房屋。这些单位在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通过房改将房屋出售给本单位职工,从而导致买房的职工在交款后迟迟拿不到产权证。

二、购买公房产权的程序是什么

首先应该办理认购手续、再签订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售房单位核准信息、钦定公有住房合同、进行付款、申领产权证。

1、职工家庭在购房前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预付手续费100元(不购房时不予退还),领取购房用的有关统一表式资料。

2、职工家庭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

3、售房单位根据职工家庭提供的证明等文字资料,按照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规定,核准后把有关信息输入电脑,计算出职工家庭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经购房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后,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购房人支付定金1000元。

4、购房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持《购买公有住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银行(指定的建设银行)付款。

5、购房人付款后,由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

6、由售房单位为购房者代办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购房者应缴纳土地收益金和超面积部分房款的契税。

已购公有住房职工家庭购买新套配的公有住房时,新配房购房款和原已购公有住房退房款均由新配房产权单位,以套配当年的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同口径计算,退房款由配房单位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5: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仲裁时效:劳动关系纠纷的解决周期是多长?
    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原因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
    2023-08-12
    483人看过
  • 解决劳动关系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资料?
    一、解决劳动关系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资料?《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二、确定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是什么?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
    2023-04-28
    494人看过
  • 工伤纠纷处理方法的探讨:劳动关系下的纠纷解决途径
    1、双方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自愿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3、仲裁解决。可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4、诉讼解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劳动关系事实认定有什么方法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可参照下列凭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07-11
    323人看过
  • 劳动纠纷中的事实劳动关系
    (2006)奉民一(民)初字第21**号案件事实:2003年8月,甲经人介绍到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平时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做饭,签署相关信件,有时也为该公司送货,直至2006年3月初。期间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该公司也从未支付甲工资。2006年3月28日,甲向奉贤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该公司支付2003年8月1日至2006年3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被裁决不予支持,遂向法院诉讼。2006年10月法院做出判决部分支持了张先生诉请。。调查经过:接受甲方委托后律师分别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供货单位及销售单位、邮政局、工商局等单位调查取证,取得了张先生曾经使用的名片、送货单、产品说明书、定做合同等重要资料。经过调查确定了案件事实,并将有关调查证据向审理机关提供。审理结果:审理过程中乙方认可甲长期在他们单位,但不认可他是劳动关系,认为甲只是到公司玩玩;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是劳动关
    2023-04-22
    153人看过
  • 离婚时财产纠纷和抚养关系纠纷怎么解决
    离婚后财产纠纷和抚养纠纷,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判决书上规定的处理;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处理;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一、婚内一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是对抚养费协议的违反,那么另一方需要到法院诉讼,再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法院判决的给付抚养费,那么就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二、子女抚养费交给谁?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解决抚养费纠纷。根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三、离婚男方不付孩子抚养费可以怎么办离婚后
    2023-06-19
    79人看过
  •  合作关系中的侵权纠纷解决途径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976条规定,普通合伙关系的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事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该合伙人对外部人造成了侵权行为,所有合伙人都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976条规定,普通合伙关系的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事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该合伙人对外部人造成了侵权行为,所有合伙人都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普 通 合 伙 企 业 如 何 承 担 无 限 连 带 责 任 ?普通合伙企业是一种由两个或更多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伙企业形式。在普通合伙企业中,每个合伙人都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是指合伙人在企业的债务中,对债权人承担的债务额超过其出资额的责任。这意味着,如
    2023-09-01
    216人看过
  • 离职员工期权纠纷是否是劳动纠纷,劳动纠纷如何解决
    一、离职员工期权纠纷是否是劳动纠纷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包括: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等发生的争议。而员工期权争议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的,所获得的股权收益也是对于公司努力工作的回报,因此应当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2024-01-20
    447人看过
  • 劳动纠纷得以调解解决
    劳动仲裁调解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双方合意而签订的协议,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劳动仲裁调解协议格式样本是什么劳动争议和解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乙方(劳动者):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甲乙双方因发生劳动争议,乙方于x年x月x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因甲方存在拖欠乙方劳动报酬、未依法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事宜,乙方被迫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经双方一致确认: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为年月日甲方接收到乙方通过EMS送达的《被迫解除
    2023-07-13
    66人看过
  • 劳动关系纠纷的解决途径及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哪些
    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本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是专门处理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一、公司违反劳动法劳动者怎么办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处理劳动争议:1、双方协商;2、调解,可以向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和街道设立具有劳动争议调解功能的组织,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更省时;3、仲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能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双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4、起诉,一方或者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
    2023-06-23
    134人看过
  • 适用于劳动关系纠纷的劳动关系法包括哪些?
    一、适用于劳动关系纠纷的劳动关系法包括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5、《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16、《失业保险条例》17、《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8、《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19、《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3、《工伤保险条例》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7、《国务院关
    2023-04-29
    286人看过
  • 相邻关系纠纷应调解解决诉争
    门头沟区地处京郊的山区,尤其是斋堂法庭的辖区,更是山区中的山区,每个自然的村落,都是坐落在山角下或山坡边,平地相当少。由于地理环境的因素,当地群众对平整的地方非常珍视。邻里间往往因为寸土之事而产生纠纷,甚至引起争斗,造成矛盾激化。为维系一方平安,对引起诉争的此类纠纷,应当进行调解,达到息诉止争,构建和谐社会。本人根据自己对此类纠纷的审判实践,总结了以下几点不成熟的意见,供同人参考。一、分析原告的诉讼请求。当地群众对民事诉讼知识懂得的很少,因相邻关系产生纠纷后,原告的诉讼请求就象媳妇在婆家的不快,遇到娘家人倾诉一样,包罗万象,复杂多样,有些较复杂,其请求有重复和相互矛盾的现象,还存在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要求。本人认为,法官有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所以遇到这样的案件,在调解时,应当分析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李某诉王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李某与王某系邻居,原告居住下院,被告居住上院,两院落
    2023-06-08
    204人看过
  • 未婚型同居关系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未婚型同居关系财产纠纷的解决办法:一般情况下,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分割。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则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采取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等方式予以分割。若该同居关系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共同财产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利于子女、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仍然要适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
    2023-07-27
    445人看过
  • 的同居关系中的财产纠纷解决方法
    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同居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同居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婚恋中财产纠纷的正确处理办法1、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案例君补充】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520微信红包”、纪念日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虽然实践中对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基于结婚目的发生的远超个人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大额财物赠与通常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考虑双方的家庭收入情况、相处时间的长短、双方的经济往来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赠
    2023-08-14
    132人看过
  • 准婚姻关系的财产纠纷解决四准则
    准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关系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准婚姻关系破裂,发生财产共有关系的基础消灭。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解除准婚姻关系后的财产纠纷。按照准婚姻关系财产关系的基本形式为按份共有,并且尊重当事人约定的基本立场,在准婚姻关系破裂、解除准婚姻关系之后,按照下列方法解决其财产纠纷:1.约定各自财产分别所有的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时对财产分别所有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发生纠纷,要按照各自对财产范围的举证证明情况认定,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2.约定财产为共同共有的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双方财产为共同共有的,按照共同共有的基本规则处理,确定共同财产范围,以双方均等的潜在应有部分确定份额,按照共同共有财产分割方法进行分割。3.双方当事人对其财产所有形式没有约定的既然没有约定,就按照按份共有的规则处理。有份额的,按照份额确定分割的财产,没有明确的份额的,按照双方的收入和对家务承担的劳动,确定适当的份额比例。不能
    2023-04-25
    271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劳务关系纠纷怎么解决(劳务纠纷如何解决)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02
      要想清楚劳务纠纷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项目部一有发生劳务纠纷,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公司,特别是在遇有劳务纠纷可能激化趋势,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公司在接到消息后应立即赶赴施工现场与项目部一道共同解决,同时要与所属省建管处、所属劳务公司驻省负责人取得联系;必要时报告建委、当地公安派出所。不允许出现重大劳务纠纷事件的发生。 重大纠纷包括: 1、劳务公司员工聚集或围堵
    • 劳动纠纷时劳动关系有哪些解决方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15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时效为一年。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一年的时效期间还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在有的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比较突出,工人的劳动报酬很多到年底才结算;还有些劳动者为了维持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不敢主张权利。如果都适用一年的仲裁期间,不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
    • 挂靠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解决纠纷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6
      挂靠不应认定为劳动关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并不具有经济、人身与组织上的从属性,并未构成劳动关系。出现纠纷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将会列为共同被告。
    • 养老保险的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怎么解决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企业以谈判时未讨论须承担职工养老保险费为由,拒不交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明确指出,谈判时未涉及该项内容,并不能免去其法定义务和责任,企业仍有交纳职工养成老保险费用的义务。
    • 如何解决劳动纠纷如何处理没有劳动关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0
      除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证明还有其他方式。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