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相关知识介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09:22:44 302 人看过

一、劳务派遣就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人员并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人员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用工单位监督指导派遣人员劳动。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关费用,派遣单位支付派遣人员工资的一种用工形式。

二、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在无工作期间,有报酬吗?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三、被派遣的劳动者能要求单位发加班费吗?

劳动者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给用工单位提供额外的劳动,用工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不能因为劳动者是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录用的就拒绝支付。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跨地区劳务派遣的工资按照什么标准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五、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能否辞退被派遣的劳动者?

因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用工单位不能直接辞退被派遣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是否解除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六、劳务派遣中产生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劳务派遣单位虽然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不对劳动者进行使用和具体的管理。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劳动者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指示和管理,同时由用工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所以,被派遣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其责任由用工单位承担。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务派遣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花名册(职业介绍)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种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上岗时间用工期限备注注:本花名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存根一份,派遣公司留用一份(费用月结根据)。
    2022-10-29
    258人看过
  • 医保定点医院相关知识介绍
    1、什么是定点医院?定点医院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获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且与之签订了有关协议的,为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简单地说,就是看病可以报销的医院。2、定点医院是如何划分等级的?医院按功能、任务的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共三级10等。一级医院是直接为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一级甲、乙、丙等医院由地(市)卫生局审批。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二级甲、乙、丙医院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批。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三级甲、乙、丙等医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
    2023-04-13
    308人看过
  • 美国技术移民相关知识介绍
    1、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这种技术移民要求在某一学术研究领域中取得杰出成就的教授或研究人员,至少三年以上的教学或研究经验,曾接受过有任职期的研究职位。2、有一定特别能力的技术移民,这种人要求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领域中具有超出普通人能力的人。国际大奖的获得者或国内符合一定条件者。例如:运动员、演艺人员、艺术家等。3、跨国公司行政主管或经理,此类技术移民无须劳工证,其向移民局申请所需提交的表格和其他证明与L-1相同,以证明雇主的资格及申请人的资格。4、需要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专业培训的技术移民。5、还有包括厨师,护士,理疗师,放射理疗师,大型货运司机,电梯维修工这些技术移民。6、没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这类技术移民要求具有高于所从事领域普通专业水平的专业人员,有学士学位,专业工作经验5年以下也符合要求。例如;律师、会计师、医生、工程师、化学家等。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
    2023-05-09
    222人看过
  • 债权拍卖相关法律知识介绍
    一.实现程度具有不确定性物权对应特定的财产或物品,拍卖中获得物的所有权是所有买受人的最终目标。债权并不对应特定物,债权的买受人获得的只是取得物权的手段,有待于通过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来实现。债权的实现程度首先取决于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其次受权利时效等因素制约,例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即演变为自然债务,即债权人可以接受债务人的自动履行,但是丧失了诉讼胜诉权;再次,取决于主张权利的时机,债权人之间是平等的,在债务人财务状况不断恶化的情况下,先行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往往能够以优良资产获得清偿,而后主张权利的债权人一般只能获得不易变现的财产或者不能得到全部清偿。二.买受人高收益性与高风险性并存债权实现程度的不确定性也就决定了买受人既有通过债权获得超额利润的可能,又有债权无法实现的巨大风险,机遇和风险共存,如影随形,因此,对某些投资人是商机,对某些投资人却是不适合的。为了规避风险,应在参与竞买前尽
    2023-06-13
    120人看过
  • 刑事追诉时效相关知识介绍
    “认为必须追诉的”犯罪,应当限于那些社会危害特别严重,行为人的人身危害性特别言重,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大、经过20年以后仍然没有被社会遗忘的一些重大犯罪。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以后即使认为必须追诉的,也不得追诉。在时效的计算上,根据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其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例如:对于非法拘禁罪,属于典型的继续犯,在非法使他人失去人身自由时,成立犯罪既遂,在非法拘禁状态结束时犯罪终了。因此非法拘禁罪的追诉时效应当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设立追诉时效制度的目的显然不是故意放纵犯罪,而是为了有效地实现刑法的目的。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惩治现行犯罪活动,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安定,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一、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是多久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
    2023-03-05
    344人看过
  • 关税的知识介绍
    关税是指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每个国家都会对进出口的商品根据其种类和价值征收一定的税款。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关税的税额计算公式关税的征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该货物销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后,经过海关审查确定的价格为完税价格。关税应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关税的特征(1)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税收。(2)关税具有强制性。(3)关税具有无偿性。(4)关税具有预定性。关税的纳税方式通常的关税纳税方式是由接受按进(出)口货物正式进(出)口的通关手续申报的海关逐票计算应征关税并填发关税缴款书,由纳税人凭以向海关或指定的银行办理税
    2023-06-06
    84人看过
  • 本是劳务派遣却搞职业介绍
    这家名为武汉高端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的企业,位于鹏程国际大厦A座25楼,声称可提供网络招聘、人才推荐、人才派遣等十余项。执法人员要求其出示《职业中介许可证》,该公司却只能拿出《劳务派遣资质登记证》。更离谱的是,该公司本是申请做劳务派遣,居然连一个派遣的员工都没有。武汉市劳动监察支队副队长苏小明说,劳务派遣和职介在职能上有区别。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依法为派遣者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向用工单位收取劳务管理费。职业介绍只起中介作用,介绍成功可向劳动者收费。
    2023-06-05
    166人看过
  • 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知识介绍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很好的保护个人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公证之后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是有效的。一、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1.婚前财产公证是指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对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进行约定并对这个约定办理公证。2.婚前财产公证需由公证处对双方的签约行为和协议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审查,确保夫妻双方今后发生纠纷时,可以有效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3.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4.已婚夫妻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要比未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多带一份证件,即结婚证。5.婚前财产公证,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二、婚前财产公证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如何公证?1.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2.公证处电话地址一览表三
    2023-06-04
    254人看过
  • 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知识介绍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轻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1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会轻判吗?1、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那么自首的,可以根据情况予以轻判或减轻处罚的。2、在交通肇事后,如未构成犯罪的,逃逸当事人需要承担事故全责,除了赔偿外,还要被罚款及拘留等,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发生交通事故是不是只要逃逸就会犯罪?发生交通事故时逃逸,并不会必然导致犯罪,只有因逃逸致受害人死亡的,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并被处以刑罚。事实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肇事方是否逃逸,与其是否构成犯罪,没有必然联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肇事方在公共交通范围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即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逃逸导致对方死亡,会怎么判刑?如果因交通肇
    2023-06-08
    394人看过
  • 共有房产继承的相关知识介绍
    共有房产的继承方法如下:1、如果被继承人对其遗产的分配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其遗产将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入继承程序,即由第一继承顺序中有继承权的继承人继承,其他继承人不继承;2、被继承人生前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和各继承人应当继承遗产的份额按照遗嘱的内容确定;3、如果被继承人是房屋的共同所有人,继承人只能继承房屋的共同所有权。一般来说,不能要求分割,只能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分割。此时,如果继承人多人,所有资格继承人将对被继承人的房屋形成新的共同所有权关系。同样,这部分遗产只能在所有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分配。一般来说,共有房屋的分配前提是共同所有人必须一致。共有房产定义共有房产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按其形成时的情况不同,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共有人各有明确的份
    2023-07-04
    405人看过
  • 二手房按揭贷款相关知识介绍
    二手房按揭贷款是购房者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除了公积金贷款,二手房按揭贷款是购房常用的贷款方式,其办理条件、办理的额度和期限、办理流程也是有严格的标准的。二手房按揭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二手房按揭贷款通常额度不能超过所购房屋价格或评估价格的40%。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二手房按揭贷款申办流程:1、借款人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一下资料:(1)买卖双方签订的经过有权部门签定的房屋交易合同;(2)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文件;(3)借款人家庭财产证明和收入证明(包括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哪税凭证、银行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等);(4)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
    2023-05-05
    422人看过
  • 这些劳务派遣知识你都知道吗?
    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注意,并不是所有的岗位都可以进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第66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1.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2.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3.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明确要求虽然劳务派遣能自主灵活用工,但同工不同酬、福利待遇低等问题也让劳动者感觉自身权益缺乏保
    2023-04-22
    193人看过
  • 南京工伤保险待遇相关知识介绍
    一、哪些单位需要参加工伤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二、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何参加工伤保险1、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2、市级统筹区内机关(含依照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工伤待遇仍按原办法办理。三、什么是工伤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一定时期计算和收取保险费的比率。
    2023-03-02
    263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中介有哪些告知义务
    劳务派遣中介的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和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
    2023-06-16
    8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更多>

    #劳务派遣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介绍信怎么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0
      一般介绍信包括标题、称谓、正文、结尾、单位名称和日期、附注几部分。 首先,标题在第一行居中写“介绍信”三个字。 其次,称谓另起一行,顶格写收信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姓名后加“同志”、“先生”、“女士”等称呼,再加冒号。 再次,正文另起一行,开头空两格写正文,一般不分段。一般要写清楚: (1)派遣人员的姓名、人数、身份、职务、职称等。 (2)说明所要联系的工作、接洽的事项等。 (3)对收信单位或个人的
    • 技术服务保密协议相关法律知识的介绍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4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保证期是指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在短期内难以发现缺陷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受托方应当负责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
    • 劳务派遣的建筑分转包的介绍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务派遣建筑分包经营模式:劳务派遣企业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无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费、劳动报酬义务,然后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
    • 福州晋安区劳务派遣公司介绍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1
      这里没人帮你真正介绍工作的,福州市晋安区那边包吃住工厂里做的工作还是要靠自己找,别去赶集网、58同城、百姓网上找那里骗子太多了。也别去职业中介劳务公司去找(骗子也多)。我建议你可以请福州市当地的亲戚朋友同学帮你介绍,可以去福州人才网上找找,另外还可以去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市场去找找看,那里是政府办的正规免费的而且招工信息多,地址:福州市水头路6号。可以去看看。最后祝你早日找到工作。
    • 劳务派遣机构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显然劳务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与劳动者和要派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再是职业的介绍和就业的指导,也不仅是扮演劳动力市场中的中介角色,而成为了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与传统的劳动法律关系只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方主体不同,劳务派遣中涉及派遣单位、要派单位和被派遣员工三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