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和留置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6:05:40 435 人看过

立案和留置的区别如下:

(1)立案的意思就是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立案的首要条件是应有犯罪事实,若没有犯罪事实的话就不能立案;

(2)留置的意思法律上的留置就是监察机关对于被调查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将被调查人留置在特定的场所。

留置和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立案意见书和案件起诉书有什么区别

起诉意见书和起诉书的区别:

1、发起主体不同,起诉意见书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制作,而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发起;

2、递送对象不同,前者递送给同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公诉部门,后者主送人民法院;

3、起诉书的内容与起诉意见书不一定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法院受理和立案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一、法院受理和立案有什么区别和联系法院受理和立案的联系是都是诉讼必经的程序。法院受理和立案的区别:1.定义不同。受案也就是受理,受理的范围要大于立案的范围。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2.先后时间不同。立案:立案在后,应该先受理。没有受理,只是审查,发现案件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可以不予受理。受理:受理在前,受理不一定立案,但立案却必须受理在先。二、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或者被害人死亡或
    2023-12-08
    56人看过
  • 质押权和留置权区别是什么如何正确的区分质押权和留置权
    一、质押权和留置权留置,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1)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只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所以,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2)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3)留置权的实现,须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
    2023-03-23
    321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受理和立案有什么区别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一般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侦察审理的活动。在此,受理不一定立案,但立案却必须受理在先。一、先立案还是先侦查?应当先立案后侦查,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对于案件材料应当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立案后才可以开始侦查工作。所谓立案,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二、立案是否有回执单立案有回执单。拿到报警回执单并不算立案,只是警方能证明警方已经受理了该案
    2023-06-28
    314人看过
  • 留置权的概念是什么以及留置权和质押权的区别
    一、留置权的概念是什么留置权的概念就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的占有权须受一定限制,即除了保管上的必要或经债务人同意外不得使用留置物,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抵押。债权人就留置物优先交偿后,如留置物的价值超过应交偿范围,应将剩余部分的价款返还给债务人,留置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时,债权人得请求补足。二、留置权和质押权的区别留置权和质押权的区别在于: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4.权利的实现不同。
    2023-04-14
    443人看过
  • 留置盘问和拘传的区别有哪些
    两者的区别是:第一,留置盘问与拘传在性质上是不同的。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的警察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而拘传则是公安机关的警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行为。第二,时间规定不同。留置盘问时间自被盘问人带至公安机关之日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但是刑事立案之后,即案件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之后,则必须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传唤、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024-04-20
    335人看过
  • 民事诉讼立案前调解和立案调解有什么区别?
    立案调解,又称民事案件速裁,是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民事案件,在案件移送审判庭之前,由立案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化解民事纠纷的诉讼活动。立案调解工作由人民法院的立案庭负责。立案调解将简易民事案件化解于立案阶段,其前提是民事纠纷已经立案,调解案件的人员是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立案调解的结果是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案件移送审判业务庭继续审理。立案调解与诉前调解的功能都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但两者又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一是调解纠纷的性质不同。立案调解是诉讼调解,诉前调解是人民调解。二是调解对象不同。立案调解的对象是已经立案受理的民事案件,诉前调解的对象是当事人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人民法院并未立案受理,而是转交“人民调解工作室”安排调解的矛盾纠纷。三是主持调解的人员不同。立案调解是由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组织进行的,诉前调解则是由“人民调解工作室”安排
    2023-08-05
    370人看过
  • 网上立案和去法院立案有区别吗
    网上立案和去法院立案立案方式不同,效果是相同的。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一、信用卡诈骗专项起诉流程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
    2023-06-25
    331人看过
  • 结论和确立有什么区别
    结论和制定之间有什么区别?指双方或多方以书面形式确认约定事项(如条约、合同等)。但它基本上是用英语制作的。它也可能是有用的,因为声音-相同和(definate有肯定和表述的含义)。存在是在合同中表达的,质量和数量之间没有区别。这个词的用法不同于“定金”和“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债权担保。它属于一种法律担保方式,旨在促进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的实现。签订合同时,必须书面约定定金,并约定定金的金额和交付时间。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对方。债务人履行义务后,按照约定,定金应当与价款冲抵或者收回目前,我国法律对“定金”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有押金的担保性质,可被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2023-05-07
    100人看过
  • 分户和立户有什么区别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立户指立户口,立户口比较广泛,和分户是相铺相成的。两者的概念不同,也可以从办理手续方面区分:一、立户:(一)立户申请。(二)家庭成员身份及相关系证明。(三)私有房屋产权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二、分户的条件及办理手续。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分户申请。(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原因相关的证明。(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产权证明。(四)房主有拟分户人员民肆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
    2023-04-14
    451人看过
  • 安置地和宅基地有什么区别
    两者性质不一样,用户不同。宅基地是村集体为本村村民建设房屋所用。安置地是被拆迁或迁移户的建设房屋所有。一、老人去世后宅基地该归谁老人去世后宅基地该归村集体。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够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起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继承人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农村搬迁宅基地有哪些补偿?农村搬迁宅基地有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这部分补偿属于村集体,不会直接给予宅基地用户。房屋产权属于村民私有,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宅基地被征用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应重新分配
    2023-03-25
    413人看过
  • 立案和收案的意义和区别
    立案和收案的区别是:1、收案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2、立案一般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侦察审理的活动。他物权是与自物权相对的一法律概念区别和联系他物权是与自物权相对的一法律概念,现我讲一下他们的区别和联系:1、区别是:自物权是对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是完全的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具有永久性、独占性、弹力性(即将权能分开行使)。他物权是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限制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的一部分,是有期限的物权,同一物上可以有两个他物权。2、相互联系是:客体都是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用益物权的客体限于不
    2023-07-05
    460人看过
  • 怎么区别法院收案和立案
    法院收案的意思是人民法院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受理案件和执行裁定,受理的范围要大于立案的范围。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23-04-15
    272人看过
  • 质押和留置的定义与区别
    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1、成立条件不同。根据双方的协议成立;留置权是依法直接规定的;2、占有条件不同。虽然两者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和转让为要件,但质权只有在设定时才转让占有,担保物与债权没有事先占有的关系;而且留置权的债权事先与担保物有法律关系。也就是说,提前占有债权人是建立留置权的前提;3、法律关系的对象不同。质权标的包括动产和财产权;而留置权标的只是动产;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当然可以在债权已清偿期但未清偿时行使质权;而且留置权在债权已清偿期但未清偿时,还必须有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实现。消灭差异。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被消灭;当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留置权被消灭。抵押与质押和留置的区别抵押是指债务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财产占有,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区别是:1、标的不同,抵押标的
    2023-07-12
    301人看过
  • 刑事案底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2、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3、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
    2023-03-06
    28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质权和留置权区别是什么,设立质押有什么风险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1
      一、质权和留置权有什么区别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
    • 留置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什么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1.依民法典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民法典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2.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
    • 留置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2
      盘问留置间自带公安机关起超24特殊情况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延至48并应留盘问记录于批准继续盘问应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单位于批准继续盘问应立即释放盘问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盘问需要依采取拘留或者其强制措施应前款规定期间作决定
    • 申诉立案和再审立案到底有什么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18
      申诉案件只有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才能再审立案有权提出申诉的人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的刑事案件在经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予以再审立案。再审条件是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人员
    • 抵押质押与留置有什么特点和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抵押质押与留置的特点和区别有哪些 1、抵押质押和留置的特点 (1)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的特点: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2)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