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差价产生的损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08:43:43 362 人看过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能够通过协商确定的,则按照其约定;

如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

(1)原则上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同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升值的损失;

(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

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的买受人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案件审理中房屋的升值情况等,合理确定。

守约的买受人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的开发商能预见的因房屋升值而产生的差价。

中介吃房屋差价违法么

房产中介赚取差价是违法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经纪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房产中介不得收取除合法佣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吃差价”实质是不法房产中介采用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非法获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中介吃差价哪里违法

在我国,所谓房产中介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业。自2002年开始了全国统一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核发统一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但对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方式,特别是对规定的行纪行为是否属于经纪行为还没有定论。国际通行的规则是将代理(或委托)、行纪和居间均作为经纪活动的方式之一,当事各方可以灵活采用或约定。在《民法典》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中,行纪人自己是可以做为买方或卖方的,也就是说房产中介做为买方或卖方不存在法律的障碍,中介赚差价当不属违法之列。房主急需用钱而又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买家,于是中介将房子收下来,等有合适的买家后再卖出去,此属正常的交易行为,这不仅解决了房主用钱之需,还有效的促进了房产的流动。中介的这种收房行为同样属于正常的投资,既然是投资当然需要必要的回报,否则就不如存在银行。这与中介在出售此房时另行收取中介费也并不矛盾,一个是正常的投资回报,一个是提供中介服务的费用。

在目前竞争激烈的房地产中介市场中,仅靠提供交易双方的信息催成交易已不能在房地产中介市场中生存,所以几乎所有的中介就只能用自有资金将房源固定下来,然后既使不能亲自售出,也能与其他中介合作而分享中介服务费。

既然中介赚差价,既不违法也是市场竞争之需,符合市场规则,而且还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市场的流通,解决了房主之急和房产这种大额商品流通的时间差问题。所以就不应当不加分析地予以禁止。目前中介的信誉的确不是很好,但不能因为信誉度低就什么坏事、什么责任都往中介身上推,就连它的正当行为也视为违法,这与扼杀房地产市场还有什么两样这同时也是在伤害我国的市场化改革。

在眼下房地产市场虚火旺烧的情势下,房产中介靠吃差价而起到的哄抬作用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真正的黑手要比中介厉害得多。而如果说中介违法的话,也只能说是违反了税费征收的法律法规,而不是赚差价本身违法。因为大多数中介收房后并不过户,而是用委托书的方式在找到买家后直接将房产从原房主那里过户到买房者手中,不让双方见面,省却了其中的一次过户手续,所以查处的措施应当是补办过户手续或补交过户的税费甚至是罚款,而不是简单的禁止赚差价。这种简单化的禁止倒是成全了一部分红眼病房主,败坏了市场的道德准则。所谓红眼病:是对别人的合法收入眼红而患的心理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1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中介相关文章
  • 房屋差价损失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差价损失可以协商的按照其约定,不能协商确定的可比照类似房屋市市场成交价,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的买受人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一、签合同时违约金如何约定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用。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二、卖房合同无效要赔差价吗卖房合同无效可以赔差价。双方签订的卖房合同因卖方原因导致无效的可以予以撤销或由人民法院确认无效,买方可主张所购
    2023-06-26
    241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差价损失的精确计算方法
    房屋差价损失的计算标准:一、双方协商确定房屋升值差价损失的,按约定确定;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1、原则上可以比较最相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格与买卖合同成交价格的差额,确定房屋升值的损失;2、如果没有最相似的房屋比较,可以通过专业机构的评估来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3、确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买受人的利益出发;4、认定守约买受人的损失,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以及违约开发商可以预见的房屋升值造成的差价。房屋差价损失如何举证首先,如双方就此有约定或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应根据约定内容或协商结果予以判处;其次,如双方无约定或不能协商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损失范围:(1)原则上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同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升值的损失;(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升值的差
    2023-07-05
    94人看过
  • 一房二卖中需要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吗?
    高房价时代,遭遇一房二卖后,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购房人较为有利,简单地双倍返还定金对售房人较为有利,但双方的盘算都一定能够实现吗?就购房人而言,合同在先的购房人提出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一般会得到法院支持,但也要区分具体情况。具体情况一:购房人严格履约。购房人的不当履行很容易成为卖房人毁约的借口,故需特别注重交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果时间允许,建议不要把网签、贷款等事宜完全委托中介公司处理;同时,要注意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合同约定不明也会导致履行受阻,成为卖房人毁约的借口。具体情况二:证据充分。交易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一旦发现卖方存在转卖他人的违约行为,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具体情况三:不存在法院不能强行过户的情形。即案外人已基于善意合法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的,房屋无产权证或已被抵押、查封的,房屋属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在政策上不允许上市
    2023-06-04
    433人看过
  • 房屋差价损失赔偿是违约责任赔偿吗
    房屋差价损失赔偿是违约责任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房屋差价损失赔偿与惩罚性赔偿的关系摘录2008年2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一份判决中支持了买受人对房屋升值部分的赔偿请求,判决解除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赔偿房屋现价与原价的差额50余万元。通过该差额的计算过程,可以看到其对房屋差价损失的认定采取的是补偿性赔偿的原则。首先法院向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了调查咨询,根据采纳的中间价格计算出房屋的总价,用该总价再减去合同约定的成交价,得
    2023-07-27
    21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案件中如何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在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买受人提出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的请求,应当如何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首先,如双方就此有约定或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应根据约定内容或协商结果予以判处;其次,如双方无约定或不能协商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损失范围:(1)原则上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同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升值的损失;(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第三,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的买受人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案件审理中房屋的升值情况等,合理确定。最后,守约的买受人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的开发商能预见的因房屋升值而产生的差价。特别提醒:(1)合
    2023-06-10
    312人看过
  • 差价损失如何计算?
    房屋差价损失的确定方式是:1.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能够通过协商确定的,则按照其约定;2.如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原则上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3.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的买受人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中介一房两卖被判赔房屋差价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了首付款后,敬先生发现鑫天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天置地)已把房屋另卖他人。认为对方除双倍赔偿自己定金外,还应赔偿自己新购房屋的差价,敬先生将对方告上法院。记者昨天(5月6日)获悉,朝阳法院一审支持了敬先生的主张。2007年10月,敬先生看中了崇文区花市枣院一套价值146万余元的房屋,并和鑫天置地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房屋代理销售协议》。当天,敬先生支付定金1万元,双方还约定在2007年12月28日前完成过户。此后不久,敬先生交了73万元的首付款后,开始催促鑫天置地办理过户手续,但对方一直推托。敬先生最
    2023-07-19
    310人看过
  • 差价损失包括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房产价值增值或降低的金额计算方式,可参照该物业所在区域内同类房屋的公开市场成交价格与购置及销售合同中的交易总价款之间的差异进行估量。若无可比参考的同类住房,那么可以利用专业机构所提供的过户指导售价作为估值的依据,从而得出此类差额损失的准确数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2024-07-27
    234人看过
  • 请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的,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如何确定房屋差价损失?如何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无相应的规定。购房者遇到房屋差价纠纷时,可参照如下认定原则,了解如何维权:1、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能够通过协商确定的,则按照其约定;2、如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1)原则上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同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升值的损失;(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3、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的买受人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案件审理中房屋的升值情况等,合理确定。4、守约的买受人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的开发商能预见的因房屋升值而产生的差价。二、购房者举证时须注意什么?购房者遇到房屋差价
    2023-04-07
    67人看过
  • 房屋差价损失赔偿与惩罚性赔偿的关系摘录
    (:)2008年2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一份判决中支持了买受人对房屋升值部分的赔偿请求,判决解除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赔偿房屋现价与原价的差额50余万元。通过该差额的计算过程,可以看到其对房屋差价损失的认定采取的是补偿性赔偿的原则。首先法院向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了调查咨询,根据采纳的中间价格计算出房屋的总价,用该总价再减去合同约定的成交价,得出差价是90余万元;然后考虑到法院同时判决双倍定金返还,买受人已经从中获得40万元的经济补偿,故从90余万元的差价中又减去40万元,最终得出50余万元的赔偿款。该损失的认定是以补偿性赔偿数额为基数来确定最终的差价损失赔偿数额的。但笔者认为,房屋升值差价损失的赔偿与惩罚性赔偿应完全并行适用,不应因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就可以充抵补偿性赔偿的金额。补偿性赔偿是基于受害人的损失而提起的一种弥补损失的赔偿制度,而惩罚性赔偿却是因为加害人行为的违法性而引
    2023-06-10
    352人看过
  • 能否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要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我们通常所说的支持房屋差价损失,是以合同有效为前提的。因此,合同无效的差价损失和合同有效的差价损失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由此可以得知,这一规定并未规定预期可得利益不属于损失的范畴,所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哪些情形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重大情形有:1、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房屋买卖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所签订的;3、房屋买卖合同存在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4、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无效的或被撤销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
    2023-07-20
    473人看过
  • 一房二卖差价损失如何鉴定
    一、一房二卖差价损失如何鉴定若违约导致对方损失,并且损失是签订合同时可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在此类房价上涨环境中,常出现房屋出售者利用一房二卖谋取暴利,从而使首个购房者遭受损失。《民法典》第584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向先手买受人赔偿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一房二卖怎么处理房东当房地产商存在一房二卖行为时,合法权益受损的购买者有权向开发商寻求赔偿以填补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解约并收回已付房产款项并追求固定利率资金利息。他们也可依法申请不超过已付款项一倍的赔偿金。商品住房租赁协议签订后,若开发商再次售出同样房产,导致购买者无法实际使用该房屋,购买者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合同,要求退回所有购房款项及资金利息,并提起赔偿损失之诉,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
    2024-04-18
    295人看过
  • 一房二卖的差价损失赔偿问题2023
    一房二卖的差价损失赔偿问题当事人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违反约定另行出卖房屋,买受人主张赔偿房屋转卖价格与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之间的差价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严守原则,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房屋价格变动属于商业风险,不能认为是情势变更,出卖人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并另行出卖房屋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主张赔偿因其违约行为或者恶意的缔约过失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关于违约损失的计算,关键在于买受人的可得利益损失问题。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落空,另一方期
    2023-04-30
    425人看过
  • 你想弥补一房两房卖时的差价损失吗
    在高房价时代,遭遇“一房两卖”后,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更为有利,出卖人只需双倍交定金更为有利,但双方的计算能否实现?对于买受人而言,如果先有合同的买受人提出继续履行合同,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也需要区分具体情况。具体情况一:买方严格履行合同。买方的不当履约行为很容易成为卖方违约的借口,因此我们需要特别关注交易过程的方方面面。如果时间允许,建议不要将网签、贷款等事项委托给中介公司;同时,要注意合同的具体内容,合同不明确也会导致履约障碍,这将成为卖方违约的借口。案例2:充分的证据。在交易过程中,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全。一旦发现出卖人倒卖他人有违约行为,应当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并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案例3:没有案例表明法院不能以武力转让所有权。也就是说,如果外地人依法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无产权证或已被抵押、查封,房屋属于中央生产用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上不允
    2023-05-08
    196人看过
  • 一套房子卖两次,你想补偿房价差价损失吗
    1、什么是“一房两卖”?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以两份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房屋先后或者同时出售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这也被称为双重出售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不得取得该房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的购房款和利息,并赔偿损失,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通知买受人就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第三次和第二次出售房屋是否需要补偿房价差价损失?就买方而言,如果拥有优先合同的买方提出继续履行诉讼请求,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也需要区分具体情况。具体情
    2023-05-08
    382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中介是指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房产中介在房地产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为买卖双方提供信息、撮合交易、协助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是房地产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更多>

    #房产中介
    相关咨询
    • 房屋差价损失的处理办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
      赔偿房屋差价损失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房屋差价损失可以比照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无类似房屋比照的可以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的过户指导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
    • 房屋差价损失怎么计算房屋差价有哪些数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0
      合同房屋差价损失计算方式有:双方当事人对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能够通过协商确定的,则按照其约定;不能协商确定的,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升值的损失;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
    • 房屋差价损失是怎么计算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1
      1、双方当事人对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能够通过协商确定的,则按照其约定; 2、不能协商确定的,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升值的损失; 3、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
    • 房屋差价损失应该怎么确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2
      房屋差价损失的确定方式是: 1.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能够通过协商确定的,则按照其约定; 2.如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原则上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 3.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的买受人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
    • 合同无效房屋差价损失能分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1
      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房屋差价损失应当赔偿。具体情况是: 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出卖人赔偿其损失,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