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如果自愿选择不购买社保,就无法对抗国家的社保征收制度。作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和直接从劳动者工资上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具有法律依据。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应由其承担来抗辩,是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属违法,单位不得与员工约定不缴纳社保费。
劳动者如果自愿选择不购买社保,就无法对抗国家的社保征收制度。作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和直接从劳动者工资上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具有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应由其承担来抗辩,是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属违法,单位对于包括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保费。
劳 动 者 自 愿 放 弃 社 保 , 用 人 单 位 能 否 诉 苦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为自身权益保障提供相应的保障。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可能会自愿放弃社保。此时,用人单位能否诉苦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放弃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放弃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法予以处理。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此,用人单位不能诉苦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若用人单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放弃社保,劳动者有权利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如果自愿选择不购买社保,就无法对抗国家的社保征收制度。作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和直接从劳动者工资上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具有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不能诉苦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为自身权益保障提供相应的保障。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利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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