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维护产权交易市场秩序,防止非法股权交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所称股权转让,是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第三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在本市依法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转让活动公司股权转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和国有企业转让公司股权,应当在证券交易所进行;鼓励公司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他转让
上海股权托管登记中心(以下简称托管中心)是依法设立的股权托管登记服务机构。股权转让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到托管中心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第六条(股权转让原则)
股权转让应当遵循统一托管、公平自愿的原则,平等诚信
第七条(监管部门)
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证券交易所股权转让业务活动和中介活动
第二章股权转让程序第八条(委托代理)证券交易所的股权转让活动实行委托代理制。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委托符合条件的联交所执业会员进行股权转让活动,并签订委托合同
第九条(股权托管账户)
公司股权整体托管在托管中心。股东应当在托管中心开立股权托管账户,托管中心实行账户管理,股权转让人转让的股权应为股权托管账户中的实际股权第十条(支付资金的担保)股权受让人应当以实际资金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第十一条(转让人提交的材料)转让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资格证书;(二)股权托管卡等有效的股权证书;(三)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受让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1)有效的资格证书;(2)支付能力或者资信证明;(3)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对其诚信负责联交所执业会员应当对其委托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对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复核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布股权转让信息。信息应包括:(1)股权名称(2)股份数量(3)股权价格(4)联交所第15条(转让方式)规定的其他内容在证券交易所的股权转让可以通过协议、竞价、转让等方式进行,etc
在联交所规定的股权转让信息上市期限内,有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的,以竞价方式进行股权转让。可以采用评标法、一次报价法和电子竞价法进行竞价,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后,应当在股权转让合同上签字、盖章。股权转让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二)转让标的的名称;(三)交易方式;(四)转让价款和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五)产权的交付;(六)违约责任合同(七)合同纠纷的解决(八)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七条(交易凭证)证券交易所应当对股权转让合同第十八条(股权转让)进行核实后出具股权交易凭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托管中心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权交易证书和按照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为转让方和受让方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十九条(公告制度)情况,在证券交易所和托管中心公告:
(1)公司第一大股东转让其股权并变更其股东身份
(2)受让人累计持有的股权达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
(3)其他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公告
第二十条(收费)
联交所执业会员和联交所应当按照市物价管理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股权转让代理佣金和股权交易手续费
第二十一条(国有股权转让)国有企业转让国有股权和转让公司股权,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
第二十二条(股权转让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终止股权转让:
(1)股权归属不明或者存在股权争议
(2)公司获准上市
(3)公司分立,(四)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形
第二十二条(禁止行为)
在股权转让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证券交易所执业会员应当接受转让人的委托,并同时受让人
(2)证券交易所执业会员采取欺诈、隐瞒信息、恶意串通等手段侵害他人权益的,etc
(3)联交所及其工作人员作为转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参与公司股权转让
(4)在托管中心股权冻结期间转让股权
(5)在联交所境外集中股权转让
(6)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
-
股权转让规则: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159人看过
-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程序,股东转让股份需要交税吗
298人看过
-
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说明
79人看过
-
法律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制及分析
277人看过
-
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
490人看过
-
202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369人看过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
非上市股份公司转让股权行为的刑民界限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1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主要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约束。股份公司属于资合性公司,其股权可自由对外出让,但是如果对外出让股权引起公司性质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擅自发行股票罪属于刑法中的行政犯又称法定犯,即违反国家行政经济管理法规达到一定程度,需要进行刑事评价的行为。 根据四部委《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司、公司股东违反规定擅自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应当追究擅自发行股票罪的
-
请问关于怎么进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重庆在线咨询 2024-09-1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流程为: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
-
非上市股份公司转让股权的法律问题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25非上市股份公司转让股权的法律规定有: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
-
非上市股东怎么向非上市公司转让股权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8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直接通过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即可完成有限责任的股权变更;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股权转让较为复杂。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2022年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规定是怎样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03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规定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