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有哪些适用场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5 17:00:56 351 人看过

1、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2、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

3、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收条与借条、欠条,其实还是有较多不同的。因此在借钱的时候,建议当事人最好不要写收条,写成借条或借款协议比较好。而要是产生了纠纷的话,收条在诉讼中只有经过了双方的质证之后,才能作为有效证据被采纳。

什么叫收条无效?

收条存在下列情况的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打的收条,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的收条没有经过其代理人追认的。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出具的收条。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收条。4、收条内容违法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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