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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有哪些适用场合

2021-09-29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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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回复

专业分析:

1、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2、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 3、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收条与借条、欠条,其实还是有较多不同的。因此在借钱的时候,建议当事人最好不要写收条,写成借条或借款协议比较好。而要是产生了纠纷的话,收条在诉讼中只有经过了双方的质证之后,才能作为有效证据被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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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收据的场合如下:当借款人或借款人偿还借款时,借款人不在场,只能在他人收款时写收据,当事人在场的,不需要写收据,只需退还或销毁原借据或借据即可;个人向单位或团体缴纳一些相关费用或财产时,对方应出具收据,以示证明;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货币交易应当开具收据。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收条的种类有两种:一类是写给个人的收条,一类是写给某一单位的收条。 收条适用的场合: 1、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2、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具收条,以示证明。 3、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具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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