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品质争议引起的货款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5-03 10:19:49 412 人看过

【案情简介】

申请人(卖方)上海××国际贸易公司与被申请人(买方)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分别于1996年4月26日、1996年9月2日、1996年9月17日和1996年9月20日订立四份售货确认书,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出售汗衫、背心等物,四份确认书的金额分别为52l14美元、28344美元、1107美元和12800美元,约定付款方式为D/A90days。上述确认书签订后申请人按约积极而全面地履行了供货义务,而被申请人则仅支付了20000美元的货款,其余货款未付,经交涉多次无结果,申请人提起仲裁,要求:①支付货款59094美元;②上述货款的利息4467.50美元;③本案的仲裁费及申请人的代理费等由被申请人负担。

此案被仲裁庭受理后,被申请人未出席庭审,但在其提供的书面答辩文件中辩称:

一、被申请人欠申请人的货款仅为32114美元,而非59094美元,因为SH96CH—8合同项下金额为26980美元的货物订单申请人已同意取消,不需再支付货款;

二、申请人根据SH96CH—1合同提供的T恤衫存在多处质量问题:使用多年库存的布料;T恤衫重量轻于被申请人要求的规定,T恤衫的长度太短(与规定的尺寸不一致);同一批货的T恤衫的颜色不一致,为此被申请人曾提出将货物打折或将剩余货物退回申请人等解决办法,但均未获申请人的同意,被申请人并声称,如不按被申请人的建议予以解决,被申请人将在新加坡提起诉讼,以解决本案。

申请人在庭后的补充材料中又作了如下的说明:SH96CH—1合同的货款为52l14美元,后被申请人提出货物存在色差及重量问题,申请人出于今后继续合作的考虑,同意被申请人提出的少付4320美元的要求,并同意将货款推迟到1997年3月15日前支付完毕,但该4320美元由于牵涉到外汇核销问题,并没有在上述合同的货款中一次扣除,而是在以后的几次贸易款中分批扣除。关于SH96CH—8合同问题,实际上并没有取消,原规定供货1600打,后因被申请人的要求,分割成三个合同,分别提供1000打,100打和1000打,合计2100打,货款总计为26980美元。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的商品,均不属法定检验的商品。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有:①被申请人提出的货物质量的异议能否成立;②被申请人应付的货物究竟是多少。

【述评】

关于货物质量的异议能否成立的问题,涉及到索赔的依据亦即商品的检验问题。仲裁庭注意到,在本案的四份确认书中,双方对检验条款均未作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仲裁庭认为,在双方当事人对检验条款未做约定时,应依据国际贸易惯例中的有关规定来判断。根据《华沙-牛津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如果买方没有被给予检查货物的合理机会和进行这种检查的合理时间,那么不应认为买方已经接受了这项货物。这种检查是在货物到达买卖合同规定的目的地进行,还是装船前进行,可由买方自行决定。在完成此项检验后三天内,买方应将他所认为不符合买卖合同的事情通知卖方。如果提不出这种通知,买方便丧失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在本案中,被申请人不仅未在检验后的三日内发出上述通知,而且始终未向仲裁庭提交任何足以证明上述货物质量不符的检验证书,由此仲裁庭对被申请人提出的诸如退货、折价等主张均不予支持。

关于被申请人所欠货款的数额问题,被申请人认为,根据申请人1997年5月13日致被申请人函件提及的“取消SH96CH—8(USD26980.00)请贵司将单据退回我司……”的内容,申请人没有履行上述合同,故不存在欠付货款问题。申请人则称,SH96CH—8合同实际上并未取消,而是分成三个合同来履行了。经庭审及核实,仲裁庭查明:SH96CH—8合同订立后,经被申请人的要求,供货量由原规定的1600打改为先供货1000打,后又与被申请人补签了ZSH96CH—8及SH96CH—9合同,供货数量分别为100打及1000打,三者共计2100打,货款合计为26980元,该三批货物的单价、数量、金额不仅与NO.916NNCH—8发票上所列完全相吻合,而且与经被申请人承诺后又被银行退回的汇票的金额相符合,由此仲裁庭认定,被申请人欠付申请人的货款为32114美元+26980美元=59094美元,而非32114美元。

关于货款的利息,仲裁庭认为,两张汇票的金额及到期日均不一样,故应该分别计息而不应将两张汇票合起来统一计息,仲裁庭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利息2719美元,至于律师费,因申请人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故仲裁庭未予支持,仲裁费则由败诉方被申请人全部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产品质量纠纷不付货款可以吗?
    一、产品质量纠纷不付货款可以吗?可以,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拒绝付款。产品质量纠纷,是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有关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包括经济合同中的质量纠纷,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侵权纠纷,因行政机关处理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争议等。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主要途径有:消费者协会的调解、行政单位处理、仲裁机构的仲裁以及人民法院的诉讼。二、产品质量纠纷案件有哪些特征1、对象的广泛性。此类纠纷涉及的对象包括普通日用商品、食品、药品、大宗商品、奢侈品等多种产品类型,其中较为典型和多发的纠纷有,大宗消费品如汽车、家用电器如空调、热水器、保健类食品药品,以及珠宝玉器交易等。产品责任纠纷类型的多样性和关乎民生的特点。2、责任主体的多重性。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运输及仓储人都可能成为责任主体。同时,为充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法律也赋予消费者既可以向生产者主张,也可以向销售者主张赔偿的权利。此类纠纷的责任
    2023-04-16
    403人看过
  • 逾期交货会引起什么纠纷
    2、买房人认为房子有质量问题,拒绝入住。买受人在收房时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认为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者装修标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拒绝收房的,再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约占30%。三是开发商不让购房者入住是因为购房者不交费,开发商不让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入住是因为购房者不交公共管理维修基金、契税、房产证代理费等费用。,引起诉讼的,约占20%。四是开发商“一房两卖”,开发商“一房两卖”,无法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内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约占10%。5、由于开发商工作失误,开发商本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房。但由于工作失误,开发商迟迟不通知购房者收房,占比约10%。四大审判难点(节选)1。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发生纠纷。大多数买家都是原告。他们在诉讼结束前多次协商,积怨甚深,因此诉讼中的对抗更加激烈,案件调解困难。二是商品房验收合格后,购房人是否有权再次验房后再收房,或者
    2023-05-08
    406人看过
  • 货物迟延转运纠纷性质认定
    某货运代理上海公司被告:某集装箱运输天津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天津公司)被告:某集装箱运输香港公司(以下简称运输香港公司)2007年1月30日,亚洲52有限公司将货物交由原告的天津分公司运输。原告的天津分公司接受委托后将货物交由被告运输天津公司承运,约定全程海运费为3,491美元。被告运输天津公司作为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了以被告运输香港公司为抬头的提单。同年2月3日,货物从天津运至上海,在上海转船。2月28日,被告运输天津公司告知原告的天津分公司货物仍滞留在上海洋山港。3月2日,亚洲52有限公司致函原告,表明若货物未能在3月15日前送抵以色列客户仓库,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将全部由原告承担。由于收货人对交货期限有严格要求,原告在向被告运输天津公司支付了天津至上海的800美元海运费后,将货物提出并委托以星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将货物以空运方式运往以色列。原告支付空运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331,800元
    2023-06-09
    287人看过
  • 无单放货引起的一场争端
    (以上公司名称均为化名)案情:某进出口公司(原告)作为托运人将5份外贸合同项下的货物交由某货运代理公司(被告)承运,货运代理公司向进出口公司签发了一式三份的正本提单,提单载明的托运人为原告,并且指明了收货人。货到后即被买方提走。但是买方客户没有向原告付款赎单,全部提单仍在原告处。原告认为,根据《海商法》的规定,只有在提货人持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被告才能交付货物。被告作为签发提单的海运承运人,无单放货违反了《海商法》及国际惯例,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提起诉讼。被告在庭审中辩称,一、被告与原告不存在委托运输关系,不受本案项下提单约束。1、被告未接受原告委托,未向原告签发提单;2、被告向案外人某公司签发提单,因该案外人称提单丢失,被告已按照案外人指令电放货物;3、向被告定舱的是案外人,被告按指示电放货物给记名收货人,没有不妥之处。二、对记名提单法律没有要求必须依提单放货。法院围绕本案的具
    2022-10-22
    412人看过
  • 货款纠纷的证据
    刑事诉讼法
    一、证据的分类: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区分意义: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不符的证据,就是无罪的证据)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以言词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根据
    2023-06-05
    423人看过
  •  货款纠纷:送货单是否为起诉依据?
    根据素材,货款支付问题的起诉需要满足四个条件:1)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仅提供送货单是无法证明对方没有支付货款的,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因此,在起诉前,建议收集相关证据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货款支付问题可以通过送货单进行起诉,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后仅有送货单的,无法有利证明对方没有支付货款,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 【 起 诉 货 款 】 如 何 提 供 证 据 ?在刑法罪名中,有些罪名构成要件是行为人主观明知,但主观是否明知属于内心活动很难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控辩双方均需通过一些
    2023-09-30
    355人看过
  • 一起货损案引发的不可抗力免责争议
    2000年8月27日,河北唐山某海运公司(简称A海运公司)所属金成山轮,在辽宁营口鲅鱼圈港装载1.41万吨玉米驶往目的地海口港,收货人是海南某粮油贸易公司(简称B贸易公司)。驶抵江苏连云港近海的金成山轮,于29日10时40分收到上海气象台发布的第12号台风信息,船长推断该轮以平均9.2节的航速,可赶在台风之前,于30日14时左右到达浙江舟山群岛北部的绿华山锚地躲避台风,因此决定继续向南航行。航行中的金成山轮,于29日22时40分收到上海气象台发布的气象信息:第12号台风中心已经到达琉球群岛南部一带,移动方向已从29日12时起由西北转向西北偏北,移动速度为9节。船长判断,该轮仍可于30日16时左右驶抵绿华山锚地,而那时台风中心会远在100海里之外,逐令该轮继续向南航行。但是,第12号台风中心的移动速度从30日早晨起,在很短的时间里突然增加到16节。因此,该轮航行受阻,当晚20时左右驶抵长江口
    2023-06-08
    80人看过
  • 支付争议:货币管辖权纠纷案件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合同纠纷由谁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
    2023-07-18
    212人看过
  • 如何解决货物质量约定不明的纠纷?
    货物质量约定不明产生争议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处理: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2、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3、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4、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船名、船期通知错误及货物质量引起的争议中国A公司(申请人、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被申请人、卖方)于1992年3月20日订立了5000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单价为314美元/KG,CNF张家港,规格为型号T56FNF,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为1992年6月,申请人于5月3I日开出信用证。7月9日被申请人传真申请人称,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香港的船名为Safety,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8月10日。但直到8月18日Safety轮才到港,申请人去办理提货手续时发现船上根本没有合同项下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才发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7月20日由
    2023-07-07
    112人看过
  • 不支付货款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怎么拿到钱
    1、协商。在双方的当事人还友好的前提下,通过相互的协商方式来解决合同之中存在的经济纠纷。2、调解。在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有关的机构进行调解的。3、仲裁。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不成,而且不愿意调解的情况才使用的方式,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4、诉讼。通过司法手段进行法律诉讼的方式,如果一方不遵循法院判决的话,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一、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
    2023-06-22
    496人看过
  • 货款纠纷起诉有利息吗
    一、货款纠纷起诉有利息吗1、拖欠货款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是否有利息,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1)、如果当事人在合同有约定的,可以主张利息,但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2)、当事人约定利息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商约定同,协商不成按其他方式确定,自然人之间贷款,视为没有约定,不能主张利息;(3)、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的,不能主张利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二、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一)约定好清偿货款的时间,那么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3年。(二)没有约定清偿货款的时间,诉讼时效要分不同的情况考虑:1、客户拒绝支付货款,供应商提供一段时间的宽限期让他履行债务,到期仍不支付的,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3年。2、如果供应商一直没有要求客户清偿货款的,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
    2023-05-06
    493人看过
  • 国际货物运输的争议与索赔条款
    1.在签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索赔条款2.索赔条款的内容(1)罚金条款:罚金的多少以违约时间长短而定。罚金的数额一般最多不超过货物总金额的5%。(2)合理规定索赔期限:索赔期限可按如下方式制定。货物到达目的港后XX天起算。货物到达目的港卸离海轮后XX天起算。货物到达营业处或用户所在地后XX天起算。货物经检验后XX天起算。(3)异议与索赔:索赔条款除了应合理规定索赔期限外,还应规定索赔依据和索赔办法。不可抗力在国际贸易中对不可抗力的含义和叫法并不统一。在英美法中,有合同落空(FrstrationofContract)原则规定。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中,有所谓情势变迁或契约失效的原则的规定。1.不可抗力事故处理原则:一是解除合同,二是延期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条款:(1)概括规定:例如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交货或延期交货,卖方不负责任。(2)具体规定:在合同中一一详列不可抗力事故。(小
    2023-06-06
    309人看过
  •  货物纠纷诉讼指南
    在合同中,如果存在明确的约定,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理。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以解决纠纷。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通过法院打官司的方式维权索偿。1.如果合同中存在约定,则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理。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面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以解决纠纷。买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打官司的方式维权索偿。 维 权 索 偿 攻 略 : 法 院 诉 讼 注 意 事 项维权索偿攻略:法院诉讼注意事项在维权过程中,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至关重要。法院诉讼注意事项如下:1. 证据收集:证据是诉讼的核心,务必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充分性。在取证过程中,尽量收集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多元化证据,避免 single story(单一故事)成为判断的依据。2.
    2023-09-08
    384人看过
  • 不交物业费停电停物业纠纷引争议
    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停电停。导致一些行动不便的人上下楼出行困难。物业纠纷一定需要靠停水停电停电梯来解决?在本市一些小区,由于居民不交物业费而引发的电梯停运事件已经屡见不鲜。为什么收不上物业费物业公司就要停电梯?对于已经交纳了物业费的居民来说,他们的权益如何保障?出现类似问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居民抱怨交了物业费也得跟着爬楼梯家住鑫东国际公寓小区的于大爷今年已经72岁,于大爷生活很规律,一天要出门两次,上午把小孙子接过来,下午出去买菜。因为每天都是骑自行出门,于大爷习惯将自行车搬上楼放在家里,出门再搬出去。然而,5天之前,小区的电梯停运了,这给住在15层的于大爷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每天都要爬十几层楼,就算身体再好也受不了啊,前两天搬自行车下楼扭伤了膝盖,到现在还没好。据小区居民介绍,电梯停运是因为有些居民不交物业费。可是我们这些交了物业费的也没享受到电梯啊,每天也得跟着爬
    2023-06-05
    22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货款纠纷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9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如果与
    • 货物品质双重担保纠纷案如何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相关法律条文:1.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第三人担保之间为连带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八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2.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直
    • 产品质量纠纷起诉到法院因产品质量存在纠纷拖欠货款怎么赔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1
      赔偿标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有规定,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
    • 买到假货已经报案,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如何处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6
      法律专家表示,在传统《商标法》《消法》无法赋权电商平台监管网店的情况下,通过司法创新,明确“商誉损害”的法律结点,解决了电商平台处理售假者“无法可依”的问题,今后,电商平台有权直接起诉网店。这种司法创新打开了新的一种法律关系,更把更多监管责任和“权力”赋予电商平台。
    • 质押货物的押金可以抵货款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8
      欠款货物经协商一致可以抵货款。当事人抵消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应当相同,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