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这8种情况的农民将失去房屋所有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16:34:16 178 人看过

这8种情况农民将失去房屋所有权!

①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③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④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⑤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⑥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⑦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⑧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这6种宅基地面临回收!

①政府征用的情况。

在有的特殊情况下,政府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修路、修建筑物的情况。这样的宅基地在政府征用后,自然是会被回收,但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②乱建宅基地、一户多宅的情况。

宅基地是的建筑范围是在村集体划分的范围内,而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宅基地是视为非法的,对这种乱建宅基地是会被回收的。根据土地确权的原则,一户中能有一个宅基地,尽管有多的宅基地,但只会对其中一个宅基地进行确权。

③村里五保户遗留的宅基地的情况。

村里五保户的宅基地由于没有子女来继承,所以他的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回收。

④被废弃的宅基地的情况。

由于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进到城市打工,导致农村土地的荒废。为了资源的合理回收利用,政府将会回收这一部分的土地,也会对房主进行相应的补偿。

⑤城市户口的居民继承了在农村的宅基地的情况。

众所周知,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给城镇户口的居民的。虽然能够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土地不能。等到房屋被毁坏后,村集体将会对宅基地进行回收。

⑥城镇居民违规购买的宅基地的情况。

在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的规定下,宅基地不能被交易给非农村居民的人。因此,城镇居民购买的宅基地将会被面临回收。

这4种人将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

1、以前是农村户口,但是之后户口转成了城镇户口后,这类人虽然还在农村生活,但是无法在村里申请宅基地。

2、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是外嫁之后并不属于村集体的成员。这类人也无法在原村申请宅基地,外嫁到另一个村集体后,只能在所属村集体中申请宅基地。

3、农村居民,将自己原先的土地转租或者出手了,最后由于各种原因丧失了土地所有权,如果再次去申请宅基地也无法通过。

4、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确定。如果一户多宅的农民,想要再次申请宅基地,也不会通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2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居相关文章
  • 所有权转移的四种情况
    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交付之日起转移。没有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四种情况:1、简易交付;从我手里交到你手里。多数都是简单交付。一定是挑好放到包里才算交付。一定是检验完毕交付完毕。银行给我清点之后才算交付完毕。如果银行把钱交出来没有点时,被抢走了,风险由银行负担,因为没有交付。2、间接交付:一种是运输:一定是验收了,交付了货物清单状态良好才算交付。交给第一承运人。针对的是代办托运。如果是自己运输,没有完成交付。如果约定交付地点是买方,买方清点后才算交付。邮寄,交给邮局,邮局验收后就算交付了,也是代办托运。3、拟制交付:交付货物所有权凭证。主要有:提单买卖的情况下,买海上货物的问题,如果把提单交付了,表明货物就交付了。仓单买卖,把仓单交付,就算交付了。有关发票等单据,不是转移所有权的行为,是转移所有权的辅助行为。这种辅助行为有分离时,如果货物已交付了,但有关单据没有交付,不影响交付的完成。
    2023-06-09
    333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的原始情况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一、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怎么算的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的使用权年限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购房者在买商品房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使用期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只不过,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权人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在3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3年前开始算的,购买了这套商品房,无形中土地
    2023-06-21
    375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归属情况说明
    一、房屋所有权归属情况说明房屋所有权归属情况说明写法是写明房屋地址、面积、所有权人与土地性质。房屋产权证明。这是在房产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之后,房产部门给予房屋所有人的一种权属凭证,这是对房屋所有人利益保障的一种法律文书。房屋产权证是受国家保护的合法凭证,是房屋产权的证明文件。二、房地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是一个吗房地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不是一个。房屋产权证的权利效力较之房屋所有权证的效力更大一些,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证明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情况;而房屋所有权证只能证明房屋的所有权。由于我国各地行政管理体制的差异,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会统一开据《房屋产权证书》;但在有些地区的管理模式是由房产管理部门发房屋所有权证,由土地管理部门发土地使用权证。三、新房房产证写几个人名字?新房房产证写几个人名字并没有限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添加的名字只能是共有人,共
    2023-09-01
    386人看过
  • 8种情况买房人可以退掉已购房屋
    对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操作以及开发商在资金、工程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导致退房事件时有发生。依据相关法律,目前,8种情况下买房人可以退掉已购房屋。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超过三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开发商缺“证”,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
    2023-02-19
    299人看过
  • 房屋拆迁有这四种情况难以得到补偿
    一、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先拆除违建再实施征收拆迁是拆迁方惯用的做法,这种做法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只只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从而将违法建筑的面积写进补偿协议中,大幅降低或免除违法建筑面积的补偿款;第二种做法是先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然后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这样做对于拆迁方的好处在于,违法建筑被拆除后被拆迁人就无权再主张违法建筑面积的征收拆迁补偿价款。当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时应当最优先考虑该认定行为的合法性,若是经合法程序所认定的违法建筑,当事人也拥有提出异议及抗辩的权利,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一步维权。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征收时未拆除依照《城乡规划法》及《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通常不超过两年,且应在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在批准期限内继续使用的临时建筑面临征收拆迁时,可结合剩余使用期限及建造成本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给予适当的补偿。而超出使用期限也未经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建筑,
    2023-04-03
    268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这4种情况下无证房也能获得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x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
    2023-06-08
    44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显失公平这种情况可以撤销吗
    可以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无效还是可撤销乘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如何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程序当合同存在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者订立时显示公平的问题,或者合同订立是违背了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该当事人有权直接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撤销。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
    2023-03-31
    445人看过
  • 杭州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
    事项名称所有权证遗失补证内容所有权证遗失补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申请程序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2、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原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后在产权发证窗口领证。如审批未通过,另行通知。您可以登陆:http://www.hzfc.gov.cn查询办证结果。注:1、房屋登记中的公证及监护事项规定,请参见《房屋登记中的公证及监护事宜须知2、涉港、澳、台和外国人的房屋登记,请另行参照《涉港、澳、台和外国人办证须知。办理要求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材料一、提供的资料(一)必须提供的资料1、杭
    2023-05-10
    103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农民将失去什么,将得到什么?
    我们现在的土地制度对于农民来说并没有把土地价值真正的体现出来,土地上附加的条条框框太多,影响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而且种地,大部分的农民赚钱不多。从国家层面来讲,我国现在的农业对比外国有很大的差距。我国长期以来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种地的人又多又分散,新的农业技术和理念推广起来都很费劲。而且,现在留在农村种地的大都是妇女、孩子和老人,劳动力跟不上,甚至很多地方出现了抛荒。不仅农民靠土地不赚钱,我国农业在国家市场上也没有竞争力。所以这样下去不行!土地制度得改革,那么改革得必须先确权,要不然一定出现很多的弊端。一、耕地确权有些农民不明白好好的为啥一定要确权呢,感觉土地确权一定会减少土地的权益。甚至有人认为土地确权后必然要实现土地流转,那么就会丢失土地的使用权。其实农民的担心是多余的!从农业生产来说,土地流转已经是不可避免的趋势,我国农业要想赶上国际水平,必须要把土地
    2023-06-02
    189人看过
  • 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
    1、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为了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建议在工程建设中,承发包双方应当签定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如果出现口头协议的情况,就要加强工程施工签证和收集施工中的
    2023-08-05
    399人看过
  • 房屋产权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
    一、房屋产权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房产证上注明为单独所有的话,指的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独有,没有其他所有人。但在夫妻财产共有原则下,如果房产是婚后所购置,且夫妻双方对产权分割没有其他书面约定的话,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是谁,原则上就属于夫妻共有。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独资购买,则原则上视为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不占产权。二、如何辨别房屋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所以要辨别房屋产权是否共有,可以查看房产证或者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八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
    2023-04-20
    152人看过
  • 房屋将会被拆除的情况
    (一)违反一户一宅原则的国家政策明文规定,农村建房必须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即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家庭成员想要另立门户建房的,必须先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分户,然后再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建房,严禁私自建房,一户多宅的现象。(二)私自建房未经审批的前几年,农村建房还比较自由,有钱有地就能建房,而且想怎么建就怎么建,基本上不需要经过村委就能搞定了。但是现在建房可没有那么简单了,不管是拆房建房,还是新建房都是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而且要等到审批结果下来后才能动工建设,否则一旦发现将被强制拆除。(三)宅基地建房超标的以前,谁家生活好了,家里有闲钱了,都会翻新房屋或是新建房屋,只要农民家中有钱,建多大面积都没有强制的规定。但是现在建房必须按照宅基地证上的面积建造,绝对不允许超标,否则将视其为违规建筑处理。(四)建房超过限高标准的为了保证农村建房安全,国家对农村建房的高度也有了一定的限制,农民建
    2023-03-25
    392人看过
  • 农村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出现哪两种情况将会被收回
    虽然有很多农村人已经定居在了城市或者搬到了其它的地方去了,但是他们在农村的老房子仍然在,而这些长期闲置下来的老房子所有权将会发生改变,出现以下这两种情况农村的老房子将会被收回。1、户口外迁,主动退回现在有很多农村人将户口迁了出去,为了不再有任何羁绊,他们会选择将农村的老房子和宅基地等退回,这个时候老房子的所有权就不再属于你了,当然,退回之后,你也能获得一笔补偿。2、户口外迁,房屋倒塌法律规则,假设户口迁进来了,但老宅没有坍塌损毁或由于风雨腐蚀而消逝,那么这栋老宅还是你的。除非你主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恳求收回自家老宅,那么老宅才会被收回,房屋主人也会因此领到一笔补偿款。但是假设户口曾经外迁,房屋由于多年无人寓居、无人翻修,招致风雨终年腐蚀,最后倒塌、成为一片废墟,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屋就会被收回,屋主就失去了对房屋的一切权和运用权,房屋和所在的地皮,将被另行分配。假设老宅在国度征地的范围内,
    2023-06-15
    446人看过
  • 湖南推行农屋新政确认农民房屋所有权
    本报记者夏晓柏实习记者彭立国长沙报道这个本本好啊,有了它,我的加工厂启动资金就有着落了。站在自家三层小楼前面,手捧鲜红的房屋所有权证,46岁的湖南浏阳市社港镇农民张树林笑逐颜开。此前,张计划开一家林木加工厂,但一直无法筹齐20万元的启动资金。这次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后,他就可以像城里人一样,将房屋所有权证抵押贷款,筹齐开办加工厂所需资金。张的情况在湖南并非个案。这项发轫于湖南浏阳市的农屋新政正被湖南政府以文件形式推及至全省其它地区,其主要形式就是给农民住房颁发产权证。湖南省建设厅房产处处长彭先成表示,农屋新政是湖南农村产权改革的破冰之举。相较于江浙和成渝地区,湖南的改革还刚刚迈步,未来大有可为。他表示,湖南会从住房确权入手,将农村产权改革渐次推及宅基地流转和耕地产权改革等深层领域。新政盘活了房屋这一农村最重要的资本要素。房地产研究学者樊钢表示,农屋新政通过登记颁证对农民房屋所有权进行法律确认,
    2023-06-08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居
    词条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在法定分居情... 更多>

    #分居
    相关咨询
    • 农民将失去房屋所有权的情况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3
      1、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2、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3、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4、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 爷爷去世后,有权决定将所有房产给孙子的,这种情况是否是合法有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08
      这事情并无法由你奶奶自己决定。你爷爷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房子的一半是遗产,由你奶奶、你姑、你大爷和你爸爸共同继承。也就是说,你奶奶有5/8的份额,你姑、你爸和你大爷各有1/8的房产份额。你姑去世后,你姑继承的1/8房产由你姑夫、你奶奶和你姑的孩子共同继承。因此,该房的所有权人包括你奶奶、你爸、你大爷、你姑夫、你姑的孩子,肯定不能你奶奶一个人说了算。但是你奶奶可以把他拥有的房产份额以遗嘱的方式指定
    • 房屋被征收什么情况下房屋所有人丧失居住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31
      征收决定书生效时丧失所有权。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一般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是,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审理、仲裁,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 房屋共有情况有几种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8
      房屋共有是指某一房屋属于两个以上的主体所有。房屋共有的两种形式分为房屋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即按份额共有,所谓份额,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权整体中所享有权利的份量,属于所有权份额。共同共有房屋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不区分份额,享有平等处分房屋的权益。
    • 农村房屋继承人什么情况下不能继承房屋所有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2
      看去世的人遗嘱,可以剥夺其继承权。第二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没产权证。第三是没有尽抚养义务,其他继承人可以要求他少分或者不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