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09:31:51 325 人看过

伤残

等级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

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

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一级

24个月

90%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30%

二级

22个月

85%

三级

20个月

80%

四级

18个月

75%

伤残等级

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

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

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发给: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五级

16个月

70%

20个月

35个月

六级

14个月

60%

15个月

30个月

伤残等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个人提出解除的,由用人单位发给: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七级

12个月

10个月

20个月

八级

10个月

8个月

15个月

九级

8个月

6个月

10个月

十级

6个月

4个月

5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1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2013年7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条例》/a>),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条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工伤预防、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经办机构所需业务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财政、地税、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保险的有关工作。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
    2023-05-01
    294人看过
  • 安徽省企业职工死亡抚恤待遇规定
    安徽省企业职工死亡抚恤待遇规定如下: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一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一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每月150元;5、抚恤金=上一年度安徽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发放月数。其中,发放月数需要根据社保缴费年数、养老金领取年数进行换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第十九条个人
    2023-08-13
    262人看过
  • 安徽省合同制工人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试行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合同制工人的福利和生活,使合同制工人在病、伤、残、生育、年老以及待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合同制工人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用由所在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下同)负担。其工资待遇,停工医疗在两个月内的,按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九十发给;超过二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逐七十发给;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五十发给;超过一年仍不能复工,企业解除劳动台同的,由企业一次支付三个月本人标准工资给劳动服务公司作为个人生活和医药补助费,介绍回劳动服务公司。第三条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由企业负责免费医疗,并按月发给相当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生活费。医疗终结经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继续工作的,其各项待遇参照本企业固定工的有关规定执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调整工种,不降
    2023-06-09
    80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及工伤待遇申请
    工伤待遇工伤待遇申请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情况特殊的,工伤职工可直接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30日内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情形特殊的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15日。
    2023-11-15
    227人看过
  • 怎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
    一、怎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这一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职工经诊断或鉴定确患职业病,并经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工伤保险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
    2023-04-06
    349人看过
  • 安徽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职工因工伤残后的基本生活,对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进行抚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境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的职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职工,均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本办法所称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学徒工、见习人员和农民轮换工。第三条工伤保险应当与工伤预防及康复相结合。企业和职工应当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程,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发展医疗康复、职业康复事业,为因工伤残职工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创造条件。第四条省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保险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工作。第五条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监督、检查本办法的实施。第二章工伤
    2023-05-03
    349人看过
  • 2017年安徽省丧葬费标准:退休工人待遇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长春市丧葬费最新标准长春市丧葬费最新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按照本市上年度三个月和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2、
    2023-07-07
    337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审理程序(广东省)
    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医疗保险部工作人员接到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省直工伤保险,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应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二、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因工受伤时该人员未参加省直工伤保险的;2、因工受伤时单位未缴交工伤保险费的;3、未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评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含旧伤复发)批准证明的;4、未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确认,擅自安装、配置、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的;5、申请资料不完整的。三、医疗保险部在受
    2023-06-09
    381人看过
  • 2024安徽工伤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
    一、安徽工伤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1、已参加工伤保险;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社保局填写《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二、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
    2024-02-09
    291人看过
  • 云南省调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云劳社办〔2007〕186号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3〕185号),为切实保障企业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06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的1至6级工伤职工(不含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1至4级工伤职工(含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二、调整标准(一)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50元,调整后达不到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最低工资标准。(二)5-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以原领取的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
    2023-06-09
    175人看过
  • 河北省农民工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
    (一)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161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级为14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为11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为97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满30周岁不满50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10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级为97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为8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为7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满5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一级的为8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级为7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为6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为5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因工死亡农民工供养亲属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标准为:配偶为5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他供养亲属为33个月
    2023-07-21
    269人看过
  •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条例有哪些?
    我们每个人天天都在工作,有些人的工作比较危险,如空调的安装工,工地上的工人等等,当我们发生意外时,工伤保险就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了。一旦工伤鉴定成功,我们会有哪些权益可以使用,待遇会有什么,例: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三条工伤职工进行治疗和康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待遇。第二十四条工伤职工住院进行治疗或者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百分之三十五的标准,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确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本市、县以外地区进行治疗或者康复的,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按照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第二十五条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其近亲属同意护理的,月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第二十六条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
    2023-06-04
    83人看过
  •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详细)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基数支付渠道医疗康复待遇医疗待遇挂号费按照标准报销工伤保险基金住院费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医疗费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费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交通食宿费因工出差标准按标准报销用人单位住院伙食补助费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停及工康留复薪待期遇内辅助器具费国家规定的标准按标准报销工伤保险基金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待遇按实际需要伤残待遇经一劳次动性能伤力残鉴补定助金一级24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伤津残贴一级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执行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六级生护理活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
    2022-11-01
    427人看过
  •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
    一、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五。《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工伤职工进行治疗和康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待遇。第二十四条工伤职工住院进行治疗或者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百分之三十五的标准,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确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本市、县以外地区进行治疗或者康复的,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按照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第二十五条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其近亲属同意护理的,月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第二十六条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照规定缴
    2024-02-02
    447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生育保险待遇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17
      产假最多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60天。法律规定:《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儿童的夫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给予以下报酬:(1)女性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2)男性享受10天护理假的夫妇异地生活的,护理假期为20天。员工在预付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
    • 安徽省职工工伤死亡待遇标准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8
      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安徽省职工工伤死亡待遇相关知识,希望在这方面能对你有所帮助。安徽省工伤死亡赔偿项目与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2016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2、其他亲属抚恤
    • 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要是职工不小心在工作期间受到了工伤伤害的话,此时可以根据所购买的工伤保险,要求享受相应的待遇并作出一定的赔偿。但单位在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时候也会同时购买医疗保险。这就让很多人搞不清楚,究竟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了。下面为大家做详细区分。一、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1、针对的对象不同。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
    • 安徽省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么计算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3
      1、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安徽省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按照本
    • 安徽省工伤原工资待遇具体是哪些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31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2、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伤残津贴按月发放,同时不定期进行调整。 二、五至六级伤残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