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65条应该如何理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20:02:47 59 人看过

这条是关于劳务派遣各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务派遣各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本条是关于派遣关系中劳动合同解除情形的规定,这有利于解决实践中劳务派遣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本条第一款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见,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只能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纪违法,以及不胜任工作等情形。这样劳务派遣单位就可以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3日 0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详细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经2008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并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
    2023-07-04
    337人看过
  •  医院劳动仲裁实施细则
    本文介绍了医院劳动仲裁程序的改写版本。申请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在进行仲裁前,需要组成仲裁庭,对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成员进行回避决定,并进行调查取证等。随后进行仲裁审理。以下是医院劳动仲裁程序的改写版本,保持原意不变:1.申请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2.仲裁委员会在审核后决定是否受理。3.在进行仲裁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组成仲裁庭,对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仲裁委员会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做出回避决定,以及进行调查取证等。4.随后进行仲裁审理。 劳 动 仲 裁 申 请 流 程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劳动仲裁申请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其次,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进行审查,如认为符合受理条件,
    2023-09-08
    112人看过
  • 专利法实施细则解释
    在2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尹新田、教育科学司副司长刘晓霞,国务院法制办文卫处介绍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订情况,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增加了9条规定,删除了5条规定,对47条规定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修改内容主要涉及七个方面:专利申请保密审查、遗传资源信息披露制度、专利评估报告制度,修改后的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谢冠斌说:“按照原法律规定,要想在国外申请专利,必须先申请中国专利,但在实践中实施效果很差,尤其是在独资企业方面,外国公司在中国依法设立的合资企业或者研究开发机构。外国公司在中国依法设立的独资企业、合资企业或者研究开发机构,名义上是旧法所称的“中国单位”,但往往以委托或者合作的名义,合同约定这些发明创造的权利属于母公司,并以母公司的名义在国外首次申请专利,以避免在
    2023-05-07
    346人看过
  • 安徽省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省境内的国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暂行规定》和本细则实行劳动合同制。第三条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应按《暂行规定》第二章的规定办理招用手续。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录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名单通知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第四条企业和被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必须按照《暂行规定》第八条所列内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办理公证手续。劳动合同期满后,如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企业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二十年,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女工年满四十周岁、男工年满四十五周岁的劳动合同制工人,除按《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本人不愿再续订劳动合同者外,应优先
    2023-06-10
    453人看过
  •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是什么
    一、机动车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
    2023-04-16
    90人看过
  • 反垄断法实施细则如何完善
    一、我国发垄断法实施细则现状官方文件显示,《反垄断法》实施5周年期间,除了商务部颁发了《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关于评估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的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具体落实《反垄断法》执法工作之外,其他两部委尚无动作。由于实施细则不明,各部委执行标准、审查规范不明确,现行查处权限和执法力度受限,处罚的透明度也不够。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披露的信息,《反垄断法》实施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共发起49起价格垄断调查,并对其中20起作出了处罚决定。《反垄断法》起草专家组成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王晓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这是由于转型过程中政府和企业、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没有完全摆正。据相关媒体近日报道,三部委正在酝酿《反垄断法》相关细则,其中商务部正在加紧制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施条例》。报道称,“这个审查条例具体内容就是将商务部相关规章总体纳入,并由规章上升到国务
    2023-04-27
    292人看过
  • 关于对《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十条解释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你院要求对《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十条进行解释的来函(法函[1994]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十条与《铁路法》第二十一条所体现的含义是一致的,即收货人应缴清托运人未交或少交的费用和因托运人或收货人责任产生的费用后,才能取得领取货物的权利。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十条一项中“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包括因托运人责任而产生的违约金。三、由收货人在到站交清费用,有利于加快货物流通,提高仓储利用率,节约运输费用。如应由托运人承担但在发站未付的费用,在到站要等待托运人前来交清,会使货物不能及时交付,对货场不能加快周转,对货主产生堆存保管费用,于社会、铁路、和货主都是不利的。收货人交清费用,并不影响其按购销合同向托运人索回所垫付的费用。特此函复
    2023-06-08
    45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依据的三个原则
    2008年9月27日15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邱小平和法规司副司长芮立新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网友在线交流。[邱小平]在19号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国务院法制办领导专门做了说明。在起草条例过程中主要依据三个原则,第一个是一致性原则,即实施条例必须维护劳动合同法的权威性,与劳动合同法的制度相一致,也就是下位法必须坚决的贯彻上位法的立法精神和法律制度。第二是协调性原则,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比较注重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的关系、妥善处理好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妥善处理好保护职工利益长远目标与现阶段目标的关系,准确的体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努力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的协调。当然,在处理这几个关系时,不能违背前面讲的一致性原则,即不能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个是前提。第三个原则是可操作性
    2023-06-10
    205人看过
  • 反间谍法实施细则条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反间谍法》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法律都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反间谍法》的目的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反间谍法规定了多少项公民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具体规定了三项公民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其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的,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国家机关报告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间谍行为并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
    2023-07-06
    39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第14条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注册地与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时如何适用劳动标准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在注册地以外的地方开展业务,派出所需要的劳动者在该地工作或者直接在当地招用劳动者,这样就会出现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适用的劳动标准应以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准还是以用人单位注册地为准,《劳动合同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鉴于劳动者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提供劳动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自然条件、工作环境
    2023-06-13
    311人看过
  • 商标法实施条例细则有哪些改动?
    一、增加了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的条款对于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当出现在其指定的部分商品上可以核准注册,而在其指定的其他商品上应该予以驳回的情况时,《商标法实施细则》对商标局是否可以在部分商品上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没有作出规定,但规定了审查意见书制度。在实践中,商标局在国内商标注册程序中也实行审查意见书制度,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商标局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删除不能核准注册的商品,如果申请人按照商标局的要求对该商标注册申请予以修正,商标局则核准经过修正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如果申请人没有按照商标局的要求对该商标注册申请予以修正,商标局则对该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但在商标国际注册程序中,商标局根据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一直实行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制度。为了统一国际注册和国内注册程序,根据商标注册实践的需要,《商标法实施条例》增加了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的条款。《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商
    2023-04-27
    427人看过
  • 黑龙江省工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防护措施第三章监测与监护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黑龙江省工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省境内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营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的工业企业,均应遵守本细则。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本细则的实施。第二章防护措施第四条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在编制和审批工业基本建设项目时,必须包括防治职业危害设施的内容。第五条设计单位编写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的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中的工业卫生内容应包括:(一)编写依据。(二)厂址选择、场地自然条件概况等。(三)生产方式、产品方案、工艺流程、使用原料及种类、产品和产量。(四)生产车间、工序产生的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种类、性质、存在形态、排出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和人数。(五)对各种职业性危害因素拟采用的控制措施、预期达到的卫生效果。(六)根据
    2023-06-09
    11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合同法全文讲解)
    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条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2023-06-04
    468人看过
  •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二条第(一)项和第(四)项所称“外国资本”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机构缴付的资本。第(二)项所称“外国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并经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认可的商业银行。第(三)项和第(五)项所称“外国的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并经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认可的金融机构。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外资法人机构”是指《条例》所称独资银行、合资银行、独资财务公司和合资财务公司。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是管理和监督外资金融机构的主管机关;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对本辖区外资金融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2023-06-12
    36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法中应该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六条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7
      应当理解为:例如劳动者入职日期为2014年3月6日,用人单位当年8月8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该条款规定,截止到当年4月6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从当日4月7日开始计算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计算至当年8月7日。另外,《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劳动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应理解为:劳动者入职日期为2014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6日
    •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一至三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8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
    • 《劳动法》的实施细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5
      2014年没有颁布过《劳动法实施细则》的法规,现行《劳动法》是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自1995年1月1日施行。《劳动法》是劳动法规中的母法,继《劳动法》之后,国家先后颁布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社会保险法
    • 劳动合同法施行细则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
    • 2020劳动法实施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3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理解和应用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随时通知的6种情形和预告解除的3种情形。3.工会只能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