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行政复议和税收行政诉讼是否相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21:50:51 488 人看过

税收行政复议和税收行政诉讼是不相同,但是两者都是处理税收方面行政纠纷的一种方式。税收不可以直接行政诉讼,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税务机关作出补缴税款的处理决定,行政相对人依照法律应先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方可申请复议。且实行复议前置原则。

一、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是什么?

除共有原则外(如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实行合议、回避、公开、辩论、两审、终审等),税务行政诉讼还必须和其他行政诉讼一样,遵循以下几个特有原则:

(一)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即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只有部分管辖权。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只能受理因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税务行政争议案。

(二)合法性审查原则。除审查税务机关是否滥用权力、税务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外,人民法院只对具体税务行为是否合法予以审查,并不审查具体税务行为的适当性。与此相适应,人民法院原则上不直接判决变更。

(三)不适用调解原则。税收行政管理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无权依自己意愿进行处置,因此,人民法院也不能对税务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四)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即当事人不能以起诉为理由而停止执行税务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五)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由于税务行政行为是税务机关单方依一定事实和法律作出的,只有税务机关最了解作出该行为的证据。如果税务机关不提供或不能提供证据,就可能败诉。

(六)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执行职务不当,给当事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应负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税收纠纷必须先行政复议再行政诉讼税收的规定有什么?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六条区分两种情况对行政复议作了具体规定。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另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强制执行措施或税收保全措施不服时,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两种情况应当区别对待,税务机关要求你补缴应纳税款,属于第一种情况中所说的“纳税”范围,所以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若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有什么?所谓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采取一般税收管理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国家征税的权利所采取的税收强制手段。这不仅是税收的的无偿性和固定性的内在要求,也是税收强制性的具体表现。当今各国都在税收法律或行政法规中赋予了税务机关必要的税收强制执行权,以确保国家征税的有效行使。中国《税收征管法》第40条赋予了税务机关必要的强制执行权。根据
    2023-06-22
    482人看过
  • 税收征管法先复议后行政诉讼吗?
    一、税收征管法先复议后行政诉讼吗?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具有以下特点:(一)税务行政复议以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这是由行政复议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救济的目的所决定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理合法、适当,或税务机关还没有作出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就不存在税务行政复议。(二)税务行政复议因当事人的申请而产生。当事人提出申请是引起税务行政复议的重要条件之一。当事人不申请,就不可能通过行政复议这种形式获得救济。(三)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一般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四)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3-04-13
    173人看过
  • 税收行政复议不满的多少天去诉讼
    税收行政复议不满的15天去诉讼。行政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关于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不动产行政案件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算,其他案件为五年,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算。一、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
    2023-02-23
    348人看过
  • 税收行政复议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税收行政复议案件范围如下: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行为。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4、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7、税务机关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或不予答复的行为。8、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9、部分税务抽象行政行为。税收行政复议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承担税务复议职责的复议机关必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活动,一切行为均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合法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承担税务复议职责的主体合法,即必须是依法成立并享有法定复议权的行政机关,且受理的案件必须是依法属于复议机关管辖的税务行政案件;第二,复议机关审理案件的依据合法;第三,审理复议案件的程序合法,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步骤、顺序、时限、形式进行,而不得与
    2023-07-20
    416人看过
  • 税收行政复议分为几种
    行政复议决定主要包括以下四种:1.维持决定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应当依法作出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2.履行决定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定被申请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的,作出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3.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决定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B.适用依据错误的;C.违反法定程序的;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根据规定,被申请人不按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该具
    2023-02-24
    216人看过
  • 收费和税收是行政征收是否合理
    收费和税收都属于行政征收,指的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税收属一般征收,用于国家一般支出;收费属于特别征收,用于国家特别支出。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个行政行为是否收费,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一段时间以来,各种形式的行政许可层出不穷,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许可和审批是名目繁多的审批收费、许可收费。有的行政机关明明是履行正常的行政管理职能也要收取费用,有的行政机关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搭车收费”,还有的行政机关越权设定收费项目。在有些情况下,交费甚至成了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批准许可申请的主要条件。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依法上交国库,也情有可原,但一些收费被用于本部门、本单位的职工福利;有些流入小金库,成为吃喝资金。行政许可收费成为一些行政机关热衷于设定行政许可的重要动因。行政许可乱收费不仅严重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和权威,而且成为腐败的温床。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
    2023-05-04
    2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答案是什么?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讼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八十条有关于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讼诉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
    • 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讼诉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5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有关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予以处
    • 行政复议再诉讼的税收相关内容是怎么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26
      很高兴能帮助你,下面是我解答的行政复议再诉讼的税收相关内容,望参考。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第十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
    • 行政复议税收两级向谁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7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税收两级审理委员会所在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对照来看,本案中的被申请人应该是A县地税局。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依此规定,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该是B市地税局或者A县政府。 综上所述,《重
    • 税收行政复议被告是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5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税收行政复议被告驳回的除外。如果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