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刑罚的区别及其实际应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09:32:44 134 人看过

管制刑和拘役刑区别是:1、管制刑不会被关押,拘役刑是需要进行关押的;2、实施的期限不同,管制刑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刑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3、折抵的刑期不同,被判处管制,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和拘役的适用范围区别

(一)管制的适用范围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很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二)拘役的适用范围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2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预防犯罪相关文章
  • 合同的重要性及其实际应用
    1、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2、阐明双方需要在期限内进行的工作。3、一旦发生违约事件,如何去处理,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4、合同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合作终止协议以及相关业务明确规定。合同保全的重要意义同保全制度的确立体现了现代民法对债权人保护周密细致化的趋势合同保全制度,是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有了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
    2023-07-03
    278人看过
  • 履行抗辩权的作用及其实际应用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义务。一方有权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要求履行合同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内容是当事人互相负债,未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对方履行前拒绝其履行请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情形同时履行抗辩权可适用于以下情形:(1)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义务,到同时履行的时间该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例如,卖方在同时履行的日期根本无法供货,买方在现时履行的日期有权不付款。(2)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只能部分履行,该当事人有权就其不能履行部分拒绝给付,只为相应给付。例如一万吨大米的买卖合同,卖方只有八千吨大米,尚缺二千吨,买方应当在同时履行日期支付八千吨大米的价金,有权不履行二千吨大米的价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
    2023-07-07
    204人看过
  • 刑罚和民罚的区别及其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处罚和民事处罚的区别在于:1、刑事处罚是国家在追究犯罪分子的责任,民事处罚是受害人在追究加害人的责任;2、刑事处罚具有惩罚性,民事处罚具有损害补偿性;3、刑事处罚的原因是行为人做出了犯罪行为,违反了刑法,民事处罚的原因是,受害人被侵犯了合法的民事权益。民事和商事的区别第一,民事和商事活动在主体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民事法律主要是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规范,因此所有公民都可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商法则不然,它是调整作为商人的那一部分公民之间或那一部分公民与公司以及公司之间的规范,因此,并非所有公民都可成为商法关系的主体。这就意味着,民一庭的法官与民二庭的法官有可能面临的是性质不同的当事人。第二,商事和民事活动在客体方面也存在一定区别。商法所调整的对象显然与民法不同。具体说,前者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象买卖这样的贸易活动,权利义务标的一般是商品;而后者则是所有涉及人身关
    2023-07-01
    177人看过
  • 受益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及其区别
    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上两个的区别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而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最终受益人从普遍意义上来说,公司最终受益人一般应该指的是股东,而且大部分公司会认为依据控股股东追溯到的实际控制人为最终受益人,当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管关联、代持还是隐形股东,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谁是最终受益人,最终受益人就要承担股东的责任。股东不是最终受益人是什么原因因为有些股东只是代持股份,实际的投资者并不是该股东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
    2023-07-07
    358人看过
  • 区别追缴和责令退赔的含义及实际应用
    第一、追缴与责令退赔性质不同。追缴是一种程序性的措施,根据法律所体现的法理和表述方式来看,追缴只是对违法所得的暂时性处理措施,至于违法所得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何,还要根据违法所得的性质来决定,如果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返还和没收才是违法所得的最终处理措施。而责令退赔是实体性措施,与追缴不同的是,责令退赔是对违法所得的最终处理措施。第二、追缴与责令退赔适用顺序不同。违法所得存在的情况,可以适用追缴,如果违法所得被用掉、毁坏或挥霍的,那么只能适用退赔,但是责令退赔的适用情况不仅仅限于此,还包括违法所得的原物被转让或因案外人的侵权或损坏等情况。第三、追缴和退赔适用的对象不同。根据百度百科解释,追缴的意思是追查缴获,强令上交,退赔的意思是向原主退还或赔偿非法取得的财物等。由此可以看出,追缴适用于无明确的被害人的情形,一般是上交国库;退赔适用于有明
    2023-07-02
    82人看过
  • 薪酬制度的主要特征及其实际应用
    薪酬制度的主要形式有:岗位工资制、技能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绩效工资制。其特点及作用分别如下:(1)岗位工资制。是指按照不同岗位或职务的特点确定工资标准,并根据员工完成岗位职责情况支付报酬的工资制度。其特点:第一,工资分配遵循“对岗不对人”的原则;第二,强调一岗一薪,同岗同薪,以岗级判别体现劳动差别,拉开岗位之间的工资分配差距。适用范围:生产专业化、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产流水作业,以及分工细,同一岗位技能要求判别不大的企业和工种。如纺织工业。(2)技能工资制。是指根据不同岗位或职务对劳动技能的不同要求和员工实际掌握的劳动技能水平而支付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其特点:第一,优点是能有效调动员工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的积极性,并促进员工掌握多种技能;缺点是报酬不能反映员工的实际劳动贡献。适用范围:适用于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如日本的汽车企业。(3)结构工资制。是指由若干个工资部分或工资单元组合而成的一种工资形式
    2023-07-04
    359人看过
  • 函证的两种证明方式及其实用条件
    积极式函证与消极式函证的适用条件如下:1、积极式函证适用于个别账户的欠款金额较大,有理由相信欠款可能会存在争议、查错等问题;2、消极式函证主要适用于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涉及大量较小的账户余额,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适用简易程序的消极条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是以往全国资格考试的考查重点,《简易程序规定》在《若干意见》的基础上对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进一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简易程序规定》第l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1、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月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用简易程序。2、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
    2023-07-10
    456人看过
  • 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的区别及其实际意义
    1.要求不同。保密协议要求签署协议那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协议中约定的信息。竞业限制要求签署人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2.违法之后所负的责任不同。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3.签署后的补偿不同。签署保密协议之后,用人单位不额外给签署方补偿金,而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竞业协议无效的情况竞业协议标准称法为竞业限制协议,其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
    2023-07-04
    356人看过
  • 训诫教育和训诫处罚的区别及其应用
    训诫不属于治安处罚措施,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训诫是人民法院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人,以口头的方式对其当庭公开进行谴责的教育方法。训诫是什么处罚方式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的处罚规定,都有训诫的规定。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中国公安机关和法院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评教育。需要予以训诫的,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
    2023-07-07
    480人看过
  •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及其实际意义
    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在于:专业分包的内容是逐级分项工程,工程款的计算是承包劳务和材料的业绩。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工程中的劳务,其中以人工成本计算,这说明劳动合同不包材料,专业分包的发包人只能是总承包人,涉及三方,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工程承包人,可以涉及四方当事人。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的主要区别和联系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的主要区别:劳务分包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劳务分包只涉及人的劳务部分,工程分包是工程的全部;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无效行为;劳务分包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工程分包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的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023-07-01
    433人看过
  • 结婚年龄:相关规定及其实际应用
    1、可以参考具体的法律,其中有明确的规定2、男女双方只有到达法定婚龄才能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获得结婚证,双方的夫妻关系才收到法律的保护3、未到法定婚龄而虚报年龄的,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无效的婚姻。男女双方未满18周岁可以结婚吗?双方满18岁不可以结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方婚龄为二十二周岁,女方婚龄为二十周岁。早于法定婚龄结婚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023-07-15
    487人看过
  • 本诉和反诉的区别及其应用
    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里面,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即反诉。反诉要在本诉正在进行当中,法庭辩论前提出;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的;反诉需要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另外起诉需要满足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反诉与反驳的详细区别:反诉不同于反驳。反驳,是被告对原告起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的辩驳。包括提供相反的证据;部分或全部推翻原告提出的事实和证据;提出新的法律根据,反驳原告起诉援引法律的错误,以此论证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或全部不能成立。反驳是被告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也是被告在诉讼中经常采用的防御手段。反驳的目的虽然也在于使原告的诉讼目的无法实现,但它并非向原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反驳是被告的单纯防御行为,而反诉则是被告通过发动进攻来进行防御。区分反诉还是反驳,关键在于被告是否向原告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一是性质不同反诉是被告针对原
    2023-07-01
    398人看过
  • 贪污罪的刑罚种类及区别
    贪污罪量刑有: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收财产。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最新量刑标准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数额,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的分子而言,则是指某个人实际参与贪污的数额。所谓情节
    2023-07-03
    384人看过
  • 借条和借据的区别及其应用
    借条和借据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没有还款日期,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该从你知道对方不还款之日开始计算,但最长保护期间是20年。借据和借条,均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并交债权人,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债务人偿清借款后,债权人一般应将借条交还债务人或当面撕毁,以此消灭借条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据是个人或单位借用个人或公家的现金、财物时所写的凭证性的一种应用文。借据从发文的角度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在借他人或单位的钱物时向对方所写的借据或借条;另一类是单位向个人或其它单位借钱物时所写的一种凭证性借据。“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
    2023-07-02
    23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预防犯罪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减少或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这包括社会预防和心理预防两个方面,前者从宏观角度出发,后者从微观角度出发。具体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外出、遵守交通规则等。这些方法可以有效减... 更多>

    #预防犯罪
    相关咨询
    • 刑罚及其执行方式的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06
      真的,实刑和缓刑是两种不同的刑罚形式,不能混淆。实刑是通过限制人身自由来惩罚罪犯的刑罚方式,而缓刑则是通过先定罪再给予暂时的轻罚,让罪犯暂时不用去蹲大牢。缓刑的执行方式相对温和,而实刑则较为严厉。此外,实刑的种类包括各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而缓刑的种类则是暂时不用去蹲大牢。通常情况下,实刑需要真的去监狱或看守所里待着。
    • 实践合同及其种类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2
      (一)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二)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
    •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及其各种情形的区别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8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1
      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如下: 1.实际控制人法律界定:实际控制人,简言之,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和其他企业、机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虽然从表面上来看,实际控制人并非公司的股东,但实际上其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对上市公司的行为进行支配和控制。结合公司法、相关行政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被认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为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股份的控股股东; (2
    • 两者的区别及其与正当当事人的关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0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