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筑违法处置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05:40:15 489 人看过

1、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制定违法建筑的具体认定标准,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已建成的建筑是否属于违法建筑,依照建设时的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予以认定。

违法建筑的事实持续存在的,属于违法建筑的继续状态。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违法建筑的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协调联动制、评议考核制和行政问责制,并将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全省违法建筑处置工作。

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统称违法建筑处置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处置城镇违法建筑。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置乡村违法建筑。

公安、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务、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安全监管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处置违法建筑的相关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和违法建筑处置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对城乡规划实施和违法建筑处置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遵守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的意识。

违法建筑的认定

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多依据《城乡规划法》等规定,直接认定无房产证的房屋是违法建筑,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认定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未经产权登记的房屋并非均属违法建筑,也并非所有违法建筑都须拆除。

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复杂,尤其是城中村或旧城区,存在大量因历史原因未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或依法未办理审批许可手续的建筑,对征收范围内的此类建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强城乡规划管理,制止和查处违法建筑行为,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违法建筑的处置,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城镇违法建筑和乡村违法建筑;城镇违法建筑是指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城镇临时建筑;乡村违法建筑是指在乡、村庄(含镇辖村)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林业、水利、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建筑,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8: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证相关文章
  •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
    工程招标投标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绿化,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公园、道路、防护隔离带、居住区、办公区、生产区等地进行栽树、种花、植草等。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都属于城市绿地。第四条全省城市绿化的主要目标是:到2005年,全省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到2010年,全省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
    2023-06-10
    188人看过
  •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处置办法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处置办法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国土违法用地强拆合法吗国土资源局无权直接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时会联合执法,国土、公安、城管、城建、房管等部门一起执法。国土资源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后,作出决定的机关应当督促当事人履行,并将履行情况记入《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执行笔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土地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期满后由作出处罚
    2023-08-12
    448人看过
  • 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如:写字楼、商场、政府机关、医疗机构、学校、机场、火车站、从事工业生产场所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装修装饰等)。本细则所称住宅,是指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如: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等)。第三条省、市、县(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的装修装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装修装饰行业管理机构负责装修装饰行业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及对装修装饰行业协会的指导工作。由国家或省为主投资的省直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其它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由其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机构负责监督管理。第二章资质管理第四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应当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二级、工程设计乙级、丙级、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三级资质,应当向注册
    2024-02-29
    179人看过
  • 存量违建处置办法
    法律综合知识
    存量违法建设的解决办法:1、咨询当地城建部门,问清楚当地法规。2、等候拆迁通知,若是要拆迁,都会预先通知物主,并且定下期限。法律依据:《违章建筑处理办法》第四条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第五条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第六条依规定应拆除之违章建筑,不
    2023-04-07
    422人看过
  •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地、州(市)建设局,招标投标办,省级有关厅局,工程监理企业:现将《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印发你们,执行有什么问题,请及时给我厅建管处反映。二00二年八月八日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12号)和《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标活动依法进行,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三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依法于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
    2023-04-22
    499人看过
  • 在建违法建筑如何处理,如何将违法建筑变成合法建筑
    一、在建违法建筑如何处理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后,当事人逾期未消除的,即可采取以下三种措施:一是依法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二是查封施工现场;三是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消除的在建违法建筑可以包括责令停工前的在建违法建筑。二、如何将违法建筑变成合法建筑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违章建筑处理办法处理。第4条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三、违法建筑可以强拆吗1、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都会被强拆。2、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
    2023-06-07
    209人看过
  • 云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生育秩序,保障已婚育龄夫妻合法的生育权利,预防和减少违法生育行为,提高计划生育率,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生育证是已婚育龄夫妻依法生育的合法凭证。育龄夫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县(区、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局)为云南省《生育证的发证机关。第三条已婚育龄夫妻,认为符合《条例规定的生育条件,需要生育的,须由夫妻双方通过女方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已婚育龄夫妻提出申请时,应向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交验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提供经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审核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填写《生育证申请表。申请人领取《生育证或《生育证证明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办证费。第四条《生育证的审批遵循集体研究决定和政务公开接受
    2023-05-09
    251人看过
  • 云南省排污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实现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管理,加强对污染源的现场监督检查,加大依法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力度,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排污口管理,是指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安装排污计量装置和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控装置、设立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建立排污口监督管理档案。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的一切排污单位的排污口(源、场)的管理。第四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排污口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环境监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一切排污单位必须按照《云南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进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整治后的排污口必须符合污染物集中排放,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要求。第六条一切排污单位的排污口经规范化整治后,符合《云南省排污口规范
    2023-04-24
    241人看过
  • 云南省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处置单位”)适用本办法。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本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GBl2268)或者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废弃、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和放射性废物除外。第四条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范围内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处置单位的认定。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区域内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处
    2023-04-24
    364人看过
  • 云南省建筑工程隔震减震推广条例
    第一条为了促进建筑工程的隔震减震发展,提高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防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隔震技术的推广应用和隔震减震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第三条下列新建工程应当采用隔震技术:(一)抗震设防烈度以上的学校、幼儿园、医院三层以上、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七度;(二)除前款规定外,在八度以上地震设防烈度区内,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重点设防和特殊设防建筑工程;(三)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地震灾区1000平方米。鼓励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采用隔震技术。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推进隔震减震建设项目的领导,宣传推广隔震减震技术的应用,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第
    2023-05-07
    194人看过
  • 福建省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一、福建省闲置土地处理办法1、实行差别化用地标准本着节约集约原则,综合考虑现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等因素,实行差别化进城落户人口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现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城镇,按照人均100平方米标准安排;在100-150平方米之间的城镇,按照人均80平方米标准安排;超过150平方米的城镇,按照人均50平方米标准安排。各地可根据实际,对进城落户人口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幅度控制在10%以内。2、统筹规划用地空间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动态评估机制,对原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确实无法满足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的,允许各设区市在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前提下,在所辖县域之间进行指标调剂,并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奖励用地计划指标省级在下达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时,充分考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规模等因素,专项安排奖励指标,保障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
    2023-05-09
    454人看过
  •  2021年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交通违章处理办法
    本文重点阐述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法,包括判断当事人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当事人违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以及认定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大小等。若当事人无违规行为或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关,则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若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则违章行为方负事故全责。若双方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共同发生交通事故,则按各自的违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分担责任。从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星期六:8:30至11:30。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法:1、当事人有违规行为。也就是说,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通称的违反行为。如果没有违规行为,就不是交通事故。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无违规行为或有违规行为,但违规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关,不承担
    2023-08-27
    261人看过
  •  工业建筑违规处理办法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处理违法建筑时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和程序。首先需要确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次要审查行政机关是否尽了调查义务,并且要利用公民的陈述申辩权利。如果厂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予以拆除,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进行救济。如果强拆行为不合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救济。首先,需确认有关违法建筑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只有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才能认定厂房为违法建筑,否则就可能涉及主体不适格的问题。其次,要审查行政机关在认定、拆除违法建筑之前是否尽了调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6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认定、处理违法建筑之前应该进行调查,比如确切的违法建筑面积、建筑时间、相应证据如照片等,否则就是违法。次之,充分利用公民陈述申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41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处理之前应该给予公民合理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否则就剥夺了公
    2023-09-07
    313人看过
  • 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办法
    第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省和州(市、行署)两级,委员会成员分别由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八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训的专家应具备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和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医疗卫生专家库的每个相关科室应有3-5名专家。专家每届历任时间为5年。第九条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政策、规定;(二)制定和修改本省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指导和监督本省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四)负责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在省社会保险局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因工伤残等级、生活护理等级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等鉴定工作;(五)负责州(市、行
    2023-04-29
    247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证
    词条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房产证
    相关咨询
    • 堰市违章建筑租赁处置办法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07
      1. 违建房屋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违章建筑,要确定违建是否需要拆除以及是否有补偿,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违建。 2. 目前,我国对于违章建筑尚无统一的法律法规意见。通常情况下,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3. 拆除违章建筑,通常不会给予补偿,
    • 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怎么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18
      《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的出台,涵盖了以下内容: 1、违法建筑的概念: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超过规划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和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 2、违法建筑的具体认定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区域城市、镇规划或者乡、村庄规划的实施情
    • 建筑违法违规卖安置房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6
      开发人员出售未满5年的安置房违法,出售已满5年依法取得房地产证明书的安置房合法。安置房是为被拆除的人设置的房子,设置的对象一般是城市居民被拆除的房子和被征收的农家。安置房上市交易的条件有严格的规定,安置房5年内不能买卖。
    • 云南违法建筑征地可以获得怎样的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08
      要明确拆除违法建筑是否需要补偿,需要先了解违章建筑的定义。目前,对于违章建筑,我国尚无统一的法律法规意见。通常情况下,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当然,拆除违章建筑通常不会给予补偿,而且严格来说,还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但是,关键问题是,许多地方以“违建”的
    • 城市建筑管理中的违规建筑处置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1-06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合法建造或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时,该行为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这一规定确立了建筑物权,意味着无证房或证件不全的房屋不应被视为违章建筑。这一规定将在一定程度上规范违章建筑的界定和处理。 对于“违章建筑的界定”,我们需要理解法律依据是关键。我们应该明确,不予补偿的违章建筑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无偿拆除的建筑,而不仅仅是指是否具有产权证或批准文件。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