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在营运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1 08: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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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看情况。
出租车司机在运营中伤亡是否属工伤应分两种情况来考虑。
第一,如果出租车司机是为经营出租车业务的公司工作,那么两者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出租车司机在运营中伤亡,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致伤,因此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二,如果出租车司机是独立运营的,而不隶属于某一家公司,则其经营过程中伤亡就不得认为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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