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与落实的差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13 01:40:10 278 人看过

关注和反馈是落实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执行则是将规章具体实现的环节。落实工作应包括关注、执行和反馈等方面,而不仅仅是按照规定去做。执行指贯彻施行、实际履行等,具有强制性和依法进行的特点。

关注和反馈是落实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执行则是对规章的具体执行。因此,落实工作应该包括关注、执行和反馈等方面,而不仅仅是按照规章去做。落实:指使计划、措施、政策等得以实现;确定、决定;实行;心里踏实、情绪安定、落到实处、心情安稳。执行:原义是指贯彻施行;实际履行等。在法律上是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执行主要有三个特点:1、执行具有鲜明的强制性。执行的实质是以国家的强制力量为后盾,以执行措施为手段,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因此,强制性是执行的根本特点,执行由此又称强制执行。而履行则是自觉的基于义务人的自愿,并无强制色彩,故又称自动履行。一言以蔽之,有无强制执行是执行与履行的根本区别。2、执行是依法进行的,即人民法院进行执行,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其采取的具体执行措施也必须于法有据。而履行是自觉的、则无法定的程式要求。3、执行既包括人民法院的活动,也包括当事人以及有关单位或个人的活动。

落实与执行的区别

标题:落实与执行的区别及法律分析

落实与执行是两个在法律和行政管理中经常出现的概念。落实指的是将法律、政策、规定等要求转化为实际的行动和成果,使其具体化、实际化;而执行则是指在法律、政策、规定等要求已经确定后,通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渠道,采取实际措施,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虽然这两个概念在某些方面有重叠,但它们也有本质的区别。

首先,落实与执行的对象不同。落实的对象是法律、政策、规定等要求,而执行的对象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司法裁判等。也就是说,落实关注的是如何实现法律、政策、规定的目标,而执行关注的是如何具体落实这些要求。

其次,落实与执行的程序不同。落实的过程通常包括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决策制定、具体实施等环节,而执行则主要是指具体的行政行为和司法裁判的执行过程。落实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具有较为复杂的过程;而执行主要关注的是如何具体实施法律、政策、规定,程序相对简单。

再次,落实与执行的效力不同。落实的效力是具体的、局部的,仅限于实现法律、政策、规定的某些方面;而执行的效力是全面的、深远的,可以对整个社会产生长期、广泛的影响。

最后,落实与执行的监督不同。落实的监督主要是对执行结果的监督,以确保实现法律、政策、规定的目标;而执行的监督则主要是对执行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以及针对执行不当行为的纠正和处理。

综上所述,落实与执行虽然都是与法律、政策、规定等要求相关的概念,但它们在对象、程序、效力以及监督等方面存在本质的区别。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法律、政策、规定的有效落实。

关注和反馈是落实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执行则是对规章的具体实施。因此,落实工作应该包括关注、执行和反馈等方面,而不仅仅是按照规定去做。落实指的是使计划、措施、政策等得以实现、确定和决定,实行并使计划、措施、政策等得以实现,心里踏实、情绪安定、落到实处、心情安稳。执行原义是指贯彻施行,实际履行等,在法律上是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执行主要有三个特点:1、执行具有鲜明的强制性,执行的实质是以国家的强制力量为后盾,以执行措施为手段,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强制性是执行的根本特点,执行由此又称强制执行。而履行则是自觉的基于义务人的自愿,并无强制色彩,故又称自动履行。一言以蔽之,有无强制执行是执行与履行的根本区别。2、执行是依法进行的,即人民法院进行执行,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其采取的具体执行措施也必须于法有据。而履行是自觉的、则无法定的程式要求。3、执行既包括人民法院的活动,也包括当事人以及有关单位或个人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缓刑与实刑的定义与差异
    实刑和缓刑是民间俗称。一般来说就是需要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的叫做实刑。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就需要被羁押3年。缓刑就是实刑缓期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缓刑和实刑的区别在哪里&Q4&缓刑和实刑的区别在于一个限制人身自由一个不限制人身自由。实刑就是要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是要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的刑罚。缓刑是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适用缓刑的罪犯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实刑与缓刑是两种不同的刑罚,不能同时适用,判实刑就不可以判缓刑。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符合缓刑条件的罪犯依法被宣告缓刑后,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条件,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反之,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
    2023-07-12
    453人看过
  • 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差异
    一、指代不同1、法律事实:就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2、客观事实: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中存在的事物、现象和过程,它是一种本体意义上的范畴,无所谓对错之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二、特征不同1、法律事实: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2、客观事实:客观事实决定主观意识,只有在遵守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发挥意识的作用才能取得实践结果。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我的生日到底谁做主?今天上午受到一条中国电信客户经理发来的生日祝福短信。受到此短信,再次让我想起发生在我身上的年龄冤假错案。关于自己出生日期的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间的冲突和较量再次让我感受到无助和无奈!一、心灵的折磨:从尊重客观事实到尊重法律事实我于1979年农历8月19日出生在江苏盐城市西部的一个乡村(当时的全称是盐城县
    2023-07-08
    256人看过
  • 供述实录与坦白的差异
    如实供述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虽然投案后没有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但如实交代的犯罪情节重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或者如实交代的犯罪数额多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一般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指自愿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对其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产生合乎行刑目的的认识。拘传后如实供述是否算为自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拘传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如果是供述司法还没有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可以按自首进行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
    2023-07-24
    53人看过
  • 劫匪与强盗的实质差异
    1、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2、客观表现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主体方面是相同的,最大的区别就正表现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即:盗窃罪是在财物控制人不备的情况下,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其财物拿走,因而表现出行为的秘密性;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接从财物控制人手中劫取财物,所以表现出行为的强制性、公开性和当场性。对于盗窃转化为抢劫的,则应特别强调抢劫犯罪的“当场性”,即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人身强制方法的当时、当地就劫走或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两个行为当场完成,一般没有时间间隔。因为抢劫行为是同时地、不可分割地侵犯了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这两个客体。但对“当场”的理解不能过于狭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与取得财物之间虽持续一段时间,也不属于同一场所,但从整体上看行为
    2023-07-10
    303人看过
  • 营业执照股东与实际股东的差异比较
    名义股东,又称挂名股东,有时还叫人头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名义股东。实践中,某些公司投资人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参与公司,但为了通过投资享受公司经营收益,就以另一人的名义冠名于公司,使另一人成为公司形式意义上的股东,投资人自己则在幕后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该投资人即是实际股东,另一人则为名义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转让限制根据《业务规则》第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票转让限制解除规定可简单总结为“两年三批次”。即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需要说明的是,公司股票在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
    2023-07-02
    451人看过
  •  户口迁移与落地的差异及解释
    挂靠户口和落户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挂靠户口是指将某特定家庭或个人户口登记在另一家庭或个人户口上,而落户是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需要符合户口迁移条件,而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国家对小城市和城镇落户限制将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是动态的,户口落户是上户口。包含内容不同,户口迁移既包括户口的迁出,又包括户口的落户也就是迁入。重点强调不同。一、含义差异:所谓挂靠户口是指将某特定家庭或个人户口登记在另一家庭或个人户口上。落户是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二、两者办理条件不同:1、落户需要符合户口迁移条件;2、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3、国家对小城市和城镇落户限制将进一步放宽。状态不同。户口迁移是动态的,户口落户是上户口。包含内容不同。户口迁移既包括户口的迁出,又包括户口的落户也就是迁入。重点强调不同。户口迁移是从原来户籍地
    2024-01-08
    250人看过
  • 妨害公务与阻碍执行职务的差异
    妨害公务与阻碍执行职务的区别主要是有:1、违反法律的对象不同:妨害公务违反了刑法的法律规定,而阻碍执行公务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2、方式不一样:前者以暴力阻碍公务,后者只是以一般的方式阻碍执行公务;3、处罚不一样:妨害公务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阻碍执行公务只需要追究行政责任。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怎么处罚如果是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对此种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如果是阻碍非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那么很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或者扰乱社会秩序方面的罪名。因此,要判断如何处罚,应根据具体的行为和行为人的目的进行综合判断。只有阻碍执行职务这几个字,是无法判断如何处罚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2023-07-01
    64人看过
  • 法院工作证与执行公务证的差异
    执行公务证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发,其格式、内容和写法同一般证明件。执行公务证件是人民法院的司法人员外出进行调查、勘验、执行公务等活动,依法所使用的证明文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执行程序中正确适用法律,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存工资单和工作证举证事实劳动关系案情回放?是个人雇用还是公司雇用去年11月,小陈在招聘会上结识了某公司的工程部负责人章先生,并根据章先生的口头安排,在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传递资料和报价等工作。由于没提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小陈心中有一点顾虑,但想到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就没有案情回放?是个人雇用还是公司雇用去年11月,小陈在招聘会上结识了某公司的工程部负责人章先生,并根据章先生的口头安排,在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传递资料和报价等工作。由于没提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小陈心中有一点顾虑,但想到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就没有主动提出签劳动合同的事
    2023-07-17
    499人看过
  • 同居与事实婚姻的差异与辨析
    同居是男女不依法缔结正式婚姻关系共同生活的一种自愿生活方式。事实婚姻是存在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广义上是指男女双方主观上都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客观上都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没有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没有结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岁。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是什么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023-07-19
    210人看过
  •  免职与撤职的实质及差异
    免职和撤职处分有两个不同点:首先,撤职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范围以内;而免职处分则是一种人事处理措施,不属于行政处分范围。其次,撤职一般是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并且按照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但是免职的话,一般不会影响到级别和工作。免职和撤职处分有两个不同点:首先,撤职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范围以内;而免职处分则是一种人事处理措施,不属于行政处分范围。而免职通常则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戒性;2、撤职一般是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并且按照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但是免职的话,一般不会影响到级别和工作。 免 职 与 撤 职 的 处 分 : 从 惩 戒 措 施 到 不 具 有 惩 戒 性免职与撤职的处分是组织对员工行为失范所采取的惩戒措施。然而,这种处分方式在实际应用中并不具有惩戒性,而更多地是作为一种人事调整的方式,用于调整组织内部的人事关系。免
    2023-09-05
    362人看过
  • 违法征地行为:农村土地征收规定与实际执行中的差异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法征收土地的情形包括非法占用土地、未经批准征收土地、征收土地超出征收范围、以欺诈的方式取得土地征收资格等。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是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征收土地需要符合相应的程序,如果违法征收土地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步骤是什么1、书面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张贴拟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地范围、面积、用途、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途径等。并应当将该拟征地公告张贴在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之内。同时公告后进行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在补偿范围内。2、征询村民意见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联合乡镇政府就公告主要内容征询村民(村委会)意见,对不同意见应当记录,并告知有权申请听证,同时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同时应将记录不同意见以及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3、实地调查与登记实地勘察关系重大,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
    2023-07-11
    142人看过
  • 执行异议程序和执行异议诉讼程序的差异
    执行异议为执行程序,而执行异议之诉为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的价值理念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审判程序的价值理念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前置异议审查程序对执行异议之诉的裁判结果不能产生影响。两者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应有所不同。执行异议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实质审查为例外,这既是由两者的价值理念决定的,也取决于两者的制度设计。执行异议只有十五天的审查期,在这十五天内要求对当事人享有的所有权利均进行实质审查,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因此,执行异议审查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实质审查为例外。而执行异议之诉作为审判程序,有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其制度设计使实质审查具备了可能性。从这一意义上讲,执行异议之诉对于当事人的保护更为周到。从法院审查的角度讲,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不应适用同一标准。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已过,还有什么救济渠道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已过,还有申请再审这一救济渠道。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
    2023-07-07
    251人看过
  • 申请支付令与申请强制执行的差异
    申请支付令和申请强制执行的区别:1、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2、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申请支付令的费用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督促程序因债务人异议而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如债权人委托律师办理的,还需支付律师费,具体费用需要与律师面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
    2023-07-05
    321人看过
  •  执行董事与法人代表有何差异?
    执行董事是实际操作中代表公司并行使相应职权的人,是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一人担任的,负有积极地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和法人代表之间的区别在于,法人代表是民法概念,而执行董事则是实际操作中代表公司并行使相应职权的人。执行董事和法人的级别也会不同,董事长可以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一定持有绝对的或者大多数的股份。法人代表也可能是股东会授权的,不一定是董事长。执行董事和法人的含义也不同,董事长是公司最高的管理者,而法人代表是公司的负责人。执行董事的职能责任:1、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担任执行董事,负有积极地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2、因董事会职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因,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股东要求董事会承担赔偿责任的,该原因发生时并未明确归属某位董事职责分工的,则所有执行董事应当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2023-11-02
    2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的权责差异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05
      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首先,在聘用机制上,非执行董事与公司之间并未产生其他类型的契约关系,而执行董事则被视为公司的雇员。其次,在权力分配上,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对执行董事进行监督、审查和平衡其职权范围,而执行董事则拥有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情况、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等权利,还需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策略和投资方案。最后,在职责定位上,非执行董事的核心任务是对管理层进行监督,参与制
    • 执行罚则与不予罚则的差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08
      "不予处罚"是指特定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可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要件,或者虽然行为人确实从事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得以豁免相应的处罚。 "免予处罚"是指在具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法定理由情况下,行政执法机构对某种看似非法,但实际上未应当承担违法责任的人员,可不施以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 合同条款与实际执行存在差异时,应以哪个为准?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16
      在合同条款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下,只要该合同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且双方均对相关内容表示认同无异议,那么即使该合同与事实真相存在不一致,它依旧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效力不受订约方实际行为的影响,只要合同在法律授权范围内顺利订立,便自即日起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订约方有权凭借此类合同规范对方行为,实现达成预期商业交易之宗旨。 根据《民法典》第147条和第148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
    • 仲裁裁决执行与撤销仲裁裁决的差异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18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和撤销仲裁裁决。这两种方式并非完全相同,而是彼此各有特点、互相对称。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与撤销仲裁裁决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 提出请求的实体当事人不同; 2. 当事人提出此种请求所遵循的期限也不尽相同; 3. 管辖的受理法院存在差异; 4. 申请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定理由也各不相同; 5. 诉讼过程遵
    • 量刑与实际判刑之间的差异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1-27
      对犯罪行为进行定性,确定其是否构成犯罪、为主犯还是从犯等,调查审理,这就是定罪。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和其他表现进行量刑,量刑指导意见是法院系统内部针对刑事案件的一个指导性意见,具体量刑时作为参考,但在最终判决时仍需依据被告人的具体情形来确定合理的刑期。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只是向法院提出的建议,最终怎么判刑还是法院根据实际案情而定的。因此,当事人一定要委托律师辩护,争取判缓刑。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