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5:00:41 106 人看过

一、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

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凭借一定的自认为能够避免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的因素,如行为人自身能力方面的技术、经验、知识、体力等因素,或他人的行为预防措施,以及客观条件或自然力方面的有利因素等,轻信他人死亡的结果不会发生,以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最终发生了。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对这种结果的发生采取听之任之、有意放任的态度,从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的相似点在于:两者都发生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行为人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且都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两者的显著区别在于:第一,在认识因素上,对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估计不同。二者虽然都是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使他人死亡,但间接故意杀人中行为人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并未发生错误的认识和估计,因而在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即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况下,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与客观结果之间并未发生错误,主观与客观是一致的;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中,行为人在主观上认为,由于他人自身能力、技术、经验和某些外部条件,实施行为时,他人死亡的结果可以避免,即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客观事实发生了错误认识,在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况下,其主观与客观是不一致的。第二,在意志因素上有重要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中的行为人虽然都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深入考察,二者对他人死亡结果的态度是有明显差别的。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人虽然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是对于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并不持有反对态度,而是听之任之。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中,行为人不仅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同时也不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是希望这种结果不要发生,希望避免这种结果发生,即排斥、反对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在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结果的情况下,行为人仍然相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并因而实施了该种行为。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同误杀的故意杀人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求的是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存有过失心理态度。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将行为人在故意杀人中因打击错误误杀其针对对象(即行为人追求的危害对象)以外之人的行为认定为过失的致人死亡罪。

三、不作为致人死亡行为的定性

不作为致人死亡不仅可以成立故意杀人罪,而且也可以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对其不作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是否具有故意心态,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尤其要注意这样一种情况,即:行为人先前意外地或过失地导致了他人死亡的危险,行为人能抢救而不抢救,放任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对行为人不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更不能认为是意外事件而认定行为人无罪,而应对其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再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由于被告人的伤害行为造成了被害人可能死亡的危险状态时,被告人就负有防止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但他基于上述心理因素,不仅不采取积极的抢救措施,反而一声不吭甚至一走了之,从而导致了被害人因贻误抢救时间而死亡。

四、过失致人死亡后,行为人为逃避罪责又将尸体误认为活人加以杀害以灭口的行为,不应只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杀人罪一罪,而应对行为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杀人罪(对象不能犯未遂)定罪,实行数罪并罚。(作者: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田永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8: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意外事件相关文章
  • 此案应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既遂)
    2005年7月8日,被告人李某发现其妻手机内有一条来自同住铅山县城的被害人王某的暧昧短信(内容是:“我牙痛,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想你,感觉很甜蜜。”),遂怀疑其妻子与王某有染,于是驾驶一工具车至城郊,约王某出来将事情说清楚。李某的妻子黄某及李某的朋友余某恐生事端便找到李某,被李某安排坐在车辆后排座位。王某应约赶到现场后,李某即强硬指定王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并将副驾驶位置旁的车门保险栓锁上,对王某怒言:“你玩我老婆!要玩我就和你玩大点!”王某听后忙辩解道:“李某,啧……唉……”。李某打断王某的话说:“你不要罗嗦了!”话毕,李某挂档准备启动车辆,王某按住档位操纵杆欲行阻止,李某手一挥,将王某的手打开,气愤地说:“你不要动我的车子!今天我就陪你玩到底!”李某边说边大轰油门以60公里/小时左右的速度加速行驶,并往左打方向盘做出欲撞路边电线杆状。王某见势不妙便打开车门跳车逃跑,结果导致王某当场死亡。经
    2023-05-05
    443人看过
  • 律师解读杀人过失与故意的界限
    2014年底,死者W某的母亲前来我所,述说S故意开车撞死了她儿子,但乐平市检察院却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名提起公诉,被告人S某及家人拒绝对死者家属作出任何赔偿,要求聘请我代理刑事诉讼,为其讨还公道。我接受委托不久,乐平法院即电话通知我开庭审理,我向法官反映,认为该案是故意杀人,不是交通肇事。主办法官说有同感,但移送中级法院,中级法院没接受。我即以刚接受委托需要时间准备为由,要求法官暂缓开庭,法官同意。过了几天,我把写好的辩护词交给主办法官,同时寄了一份给中级法院刑一庭,认为本案是故意杀人,理由如下:首先,被告人S某有故意杀人犯罪动机。因为案发当天S某就是因X1某之邀前来找X2寻仇,准备了刀具、甩棍等足于致人死亡的凶器,有致人于死地的倾向;案发时X1和X2正在撕打,所以S某才调转车头朝X2直撞过来,把X2身边劝架的被害人W某撞死了。虽然犯罪对象发生错误,但不能改变S某故意杀人的定性。其次,S某的行
    2023-06-11
    126人看过
  •  故意杀人与过失杀人的界定在哪里?
    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区别在于犯罪主观方面、主体、年龄和处罚等。故意杀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动机不影响定罪。过失杀人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故意杀人本罪的主体为已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过失杀人主体是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犯过失杀人的处罚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区别在于其犯罪客观方面存在差异。故意杀人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杀人行为。二、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故意杀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动机不影响定罪。过失杀人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梳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三、主体不同。故意杀人本罪的主体为已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过失杀人主体是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四、处罚不同。犯过失杀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11-22
    405人看过
  • 过失死亡与故意杀人:差异何在?
    过失杀人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1、二者的主观故意不同。2、二者的刑罚规定不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区别有哪些两者的定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此处还涉及到一个杀人未遂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处涉及到数罪并罚与择一重罪处罚,显然过失致人死亡和杀人未遂是两起没有关联的案件,所以选择择一重罪处罚。此案件杀人未遂罪比过失致人死亡罪要重,所以判决应该是参照
    2023-07-20
    191人看过
  • 本案被告人是间接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作者:胡月琴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被告人廖某因琐事与同住一屋的被害人甘某(十五岁)发生争执,当甘某欲离开时,被告人廖某不让甘走,并将窗户打开,同时对甘某说:“你要走就从窗户跳下去!”甘某即从床铺跳到窗台上,同屋的高某连忙上前扯住甘某的衣服劝其不要跳楼,被告人廖某用手拉扯高某的衣服说:“不要管她,让她跳!”,甘某即从四楼窗户跳下。甘某跳楼后,被告人廖某积极施救,把甘某送往医院抢救,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分歧]对被告人廖某的上述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二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廖某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理由是:被告人廖某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甘某死亡的结果,虽然不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但是却抱着放任的态度。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廖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理由是:被告人廖某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甘某死亡的结果,虽然不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
    2023-06-11
    490人看过
  • 跳楼自杀会导致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从上文知道自杀坠楼,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坠楼者已死亡,所以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民事上,在其遗产范围内应当对被砸死的两名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工要钱去跳楼自杀算犯罪吗民工要钱去跳楼自杀不算犯罪,因为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利益。如果存在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3-08-04
    210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与遗弃罪的界定
    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是:1、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的角度来看,遗弃罪是指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试图通过遗弃逃避或转移自己的扶养义务;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是剥夺他人的生命;2、不同的客观要件。客观上,遗弃罪一般是将受害者遗弃在可以获得救助的地方;客观上,故意杀人罪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在无法获得救助的地方。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是有区别的(一)犯罪主观方面不同1、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中,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2、《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杀人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
    2023-07-07
    208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是否会转化为故意杀人
    过失致人死亡不会转化为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的区别很大,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防卫过当最高刑期是什么防卫过当的最高刑期:1、如果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如果是构成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打架
    2023-04-12
    268人看过
  • 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伤害致死罪的界限是如何规定的
    故意伤害致死显然以具有伤害的故意为前提,而过失致人死亡中则没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在故意伤害致死的情况下,二者相近之处是:在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在主观上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往往都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二罪根本区别在于,前罪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其死亡结果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而后罪没有犯罪的故意,是由于过失致人死亡。一、怎样才算构成故意伤害罪1、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
    2023-03-05
    239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与有关暴力犯罪中致人死亡的联系与区别
    (1)、强奸致人死亡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强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强奸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这种情况,仍然以强奸罪定罪。如果在实施强奸妇女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妇女或杀死的,不属于强奸致人死亡,而应当分别定强奸妇女罪、故意杀人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2)、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a)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致人死亡的,不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合并论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刑。(b)如果出于复仇或者其它个人目的而杀死被害人后,遂乘机将其财物拿走的,不以能抢劫罪论处。因为行为人所实施的者杀人不是作为取得财物的直接手段,而是为了复仇或者出于其它个人目的,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是在杀人之后才产生的,所以构成两个独立的犯罪,即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c)在抢劫行为完成之后,行为人出于灭口或者其它目的
    2023-04-22
    384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小伙上诉希望改判无罪
    肖昌勇为逃离传销窝点刺死人案有了新进展。为洗脱一审法院判决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名,当事人肖昌勇已委托了代理律师,向法院正式递交了上诉状,希望二审能改判无罪,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赔偿请求。6月18日,肖昌勇过失致人死亡案在华山社区一审宣判。法院判肖昌勇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向死者家属赔偿34994元。案件宣判后,肖昌勇当庭释放。宣判后,对于是否上诉,肖昌勇表示“要再考虑”。昨日记者获悉,肖昌勇已和父亲作出上诉决定,并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他的父亲昨日表示,虽然儿子当庭释放,但却是背着“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这让他们觉得有些冤,希望上诉后,二审能改判,希望儿子“无罪释放”。6月23日下午,肖昌勇的委托律师正式向西安市中院递交了上诉状,请求法院改判其无罪,并驳回死者家属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上诉状中,肖昌勇表示,事发时为了不让传销组织成员扑到跟前,他“持刀乱抡”这一举动是为了使他的人身权
    2023-06-11
    490人看过
  • 该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区分两者的标准是使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使用的危险方法是杀人、伤人或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该罪;如果其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故意毁坏财物罪与非罪的界限1、按照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2023-08-04
    51人看过
  • 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抢劫杀人案怎样定罪处罚
    一、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是两个性质不同的犯罪。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公民的生命权。2、犯罪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一种手段,二者之间存在目的与手段的内在联系;后者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由于这些区别的存在,在司法实践中,二者的界限一般是不会发生混淆的。但二者之间又存在一定的联系,这些联系表现在:(1)抢劫罪虽然主要是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但同时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因此。抢劫罪的客体要件与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间存在包容关系。(2)抢劫罪的行为方式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杀人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的,因此,在犯罪的行为方式-,二
    2023-03-23
    88人看过
  • 怎么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几年
    客观上行为人的行为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行为人没有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且对受害者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的认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收割机在农田作业致人死亡属于刑事还是民事责任收割机在农田作业致人死亡属于刑事还是民事责任,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判定:1、如果无过失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2、如果过失伤害,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他合理费用。赔偿具体数额需要通过协议协商。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
    2023-04-11
    37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意外事件是由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非其过错引发的偶然事故。它具有不可预见性,行为人在当时处境下不可能通过合理的注意而预见,完全是行为人自身以外的原因而引起的偶然事件,发生概率极低。... 更多>

    #意外事件
    相关咨询
    • 过失致人死亡与过失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的界限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6
      对于这个事实应该认定行为人属于过失到人死亡还是故意使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由于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造成人员死亡、间接故意杀人比较相似,容易混淆,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区分,正确认定。此案是与朋友相互争吵相信不是故意的将其杀死,排除了故意,那么是过失到人死亡还是间接的故意呢?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
    •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刑法另有规定的致人死亡的过失犯罪的界限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14
      刑法第233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一规定揭示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其他犯罪的法条竞合关系。 因为有的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已经包含了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如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爆炸罪、医疗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交通肇事罪等。这些犯罪是本罪的特别法条,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在这些犯罪中过失致人死亡的,不在意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法律依据:
    •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有哪些,与故意杀人罪有什么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二、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二者的区别从字面上就有过失与杀人的区别,具体来
    • 故意伤害罪中的故意伤害中的过失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7
      我国刑法中的故意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方面的心理要素。认识要素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包括了对自己行为的内容、性质、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的明知。表面上看,本案中李某的行为似乎是符合刑法的认识要素的。就像张文认为的“从打击的部位和死亡结果来看,足见其砸击力度之大,下手之狠,绝非失手所能使然”。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刑法上的故意和过失在认识要素上是不同的,确切的说是在认识的
    • 如何区别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8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区别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应注重: 1、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凭借一定的自认为能够避免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的因素,如行为人自身能力方面的技术、经验、知识、体力等因素,或他人的行为预防措施,以及客观条件或自然力方面的有利因素等,轻信他人死亡的结果不会发生,以致他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