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对宣传广告的承诺与实际不符,是否要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0 11:43:47 324 人看过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但是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除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售楼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手段之一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由于其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故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开发商的宣传材料不符合实际,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合同和承诺有明确约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包含解释和承诺,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近日,李女士在济南阳光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据当时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显示,李女士购买的楼房为三开间窗,阳台窗高1米4。然而,当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李女士却发现,房屋的南面窗户不是凸窗,高度只有1.2米。卖方解释说它没有违约。双方签订的协议书附有房屋结构图,图中显示,南面没有开窗,高度只有1.2米。李女士对卖方的解释极为不满。她认为,李女士决定购买朝阳飘庄公寓,而卖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并未告知和说明上述情况。律师分析:**龙安(济南)律师事务所白金银律师分析
    2023-05-08
    345人看过
  • 开发商的宣传材料不符合实际,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合同和承诺有明确约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包含解释和承诺,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近日,李女士在济南阳光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据当时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显示,李女士购买的楼房为三开间窗,阳台窗高1米4。然而,当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李女士却发现,房屋的南面窗户不是凸窗,高度只有1.2米。卖方解释说它没有违约。双方签订的协议书附有房屋结构图,图中显示,南面没有开窗,高度只有1.2米。李女士对卖方的解释极为不满。她认为,李女士决定购买朝阳飘庄公寓,而卖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并未告知和说明上述情况。律师分析:**龙安(济南)律师事务所白金银律师分析
    2023-05-08
    288人看过
  • 开发商宣传材料与实际不符律师:应承担违约责任
    近日,李女士在济南某阳光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根据当时开发商的宣传材料显示,李女士购买的楼盘是三面飘窗,阳台窗户高为一米四。但是在开发商交房时,李女士经实地看房发现,房屋南面窗户并非飘窗,高度也只有一米二。销售方解释其并未违约,双方签署的协议附有房屋结构图,结构图上显示该房屋确系南面没有飘窗,高度也只有一米二。李女士对销售方的解释极为不满,认为李女士就是相中了朝阳的飘窗户型才决定购买的,签署房屋买卖协议时,销售方也没有对上述情况进行告知和说明。◆律师分析:北京隆安(济南)律师事务所白金印律师分析,本案涉及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宣传与实际不符的法律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
    2023-06-10
    162人看过
  • 开发商宣传材料与实际不符律师:应承担违约责任
    近日,李女士在济南某阳光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根据当时开发商的宣传材料显示,李女士购买的楼盘是三面飘窗,阳台窗户高为一米四。但是在开发商交房时,李女士经实地看房发现,房屋南面窗户并非飘窗,高度也只有一米二。销售方解释其并未违约,双方签署的协议附有房屋结构图,结构图上显示该房屋确系南面没有飘窗,高度也只有一米二。李女士对销售方的解释极为不满,认为李女士就是相中了朝阳的飘窗户型才决定购买的,签署房屋买卖协议时,销售方也没有对上述情况进行告知和说明。◆律师分析:北京隆安(济南)律师事务所白金印律师分析,本案涉及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宣传与实际不符的法律责任。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
    2023-06-10
    369人看过
  • 开发商是否应该承担宣传不实的责任?
    开发商是否要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买房人是否受到重大影响。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开发商是要担责任的,分别为:1、开发商发布了虚假广告,且购房人是可以证明其内容是虚假的;2、购房者受到了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购买了房屋;3、购房者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利益受到了实际损害。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资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资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购房人发现建成房屋与开发商预售广告中许诺条件不符,不能基于该广告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2023-07-02
    167人看过
  • 开发商违反销售广告的承诺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实践中开发商宣传手册等广告原则上为要约邀请,不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但是开发商对业主明确、具体、确定的意思表示,构成要约。即使未在合同中载明亦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对开发商具有约束力。一、售楼广告有效力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性质怎么界定对于商业广告和宣传资料,原则上一般应认定为是一种要约邀请。若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的说明和允诺,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即可视为要约:第一、该内容是对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
    2023-03-19
    20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开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是否要承担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4
      售楼广告宣传资料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但是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如果是与事实不符的宣传,则可能要承担责任,是否担责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开发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开发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开发商承担责
    • 开发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是否要承担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但是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除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
    • 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是否要承担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07
      开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符合下列条件的,要承担责任: 1.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是开发商主观上故意的。 2.购房者因为受到虚假广告的误导才购买房产。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是不是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 4.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开发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的要不要承担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但是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除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
    • 开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1
      开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符合下列条件的,要承担责任: 1、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是开发商主观上故意的。 2、购房者因为受到虚假广告的误导才购买房产。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是不是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 4、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