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责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2 02:41:07 479 人看过

一、合同责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民事义务免责;

2、因正当防卫造成的民事损害不承担责任;

3、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4、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二、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3、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的起诉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六、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在什么情况下三包责任会免除?
    第三十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一)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二)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三)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四)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五)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第三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2023-06-07
    174人看过
  • 合同中免责条款何种情况下无效
    一、合同中免责条款何种情况下无效合同中免责条款以下2种情况下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当事人不得利用不合理的免责条款侵害相对人的合法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合同免责条款的种类可以分为:保证免责条款、近因免责条款、费用免责条款、约定免责条款。保证免责条款是指只要被保险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不论事故的近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都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近因免责条款是指被保险人的行为符合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除外责任范围,使得保险人无须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费用免责条款是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所承担的部分费
    2024-01-01
    470人看过
  • 无责任情况下的赔偿是否可以免除?
    无责任赔偿不可以不赔。第三者责任险是无责任不赔。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交通事故无责任要赔偿吗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被认定无责,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在实践中,无责赔偿制度已被扩散到所有交通事故中,而无论是否有非机动车或行人在事故中受到损害,事故
    2023-07-04
    296人看过
  • 可以免除刑罚包括以下9种情况
    1、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刑法应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2、聋哑人或盲人犯罪的。3、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5、预备犯罪的。6、中止犯罪的。7、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8、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9、犯罪较轻自首的,或虽犯罪较重但在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的。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制定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被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文化、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和关押处所等;(二)案由和案件来源;(三)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诉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作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的事实;(四)不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法律条款;(五)有关告知事项;在不起诉决定书的结尾部分,应当写明承办检察员的职称、姓名和制定该决定书的年月日,
    2023-03-23
    271人看过
  •  如何在紧急情况下避免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如果责任方存在过错,则共同承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意外事件引起的,则各自承担责任。过错程度不同,责任划分也不同。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责任方存在过错,则责任方和对方当事人将共同承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意外事件引起的,则责任方和对方当事人将分别承担自己的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紧急避险责任归属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2024-04-04
    113人看过
  • 租赁合同在哪种情况下解除可以不违约
    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合同。一方有重大的违约或者不可抗力导致违约,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一、房屋定购合同能退吗?房屋定购合同一般不能退。定购合同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如果买房违约(未按照合同约定)那么失去定金,如果卖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定购合同后,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而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时候,也可以解除合同。二、疫情期间公司合同违约怎么办疫情期间合同违约的,应当根据疫情这一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因为疫情导致当事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可以主张不可抗力免责。双方可以就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也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违约方可以主张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具体的责任大小需要根据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三、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呢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
    2023-04-02
    164人看过
  • 根据民法典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一、根据民法典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二、合同解除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
    2023-10-02
    330人看过
  • 免于监禁:醉驾何种情况下可免除入狱?
    醉驾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将会免于处罚:1.移动车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目的不是为了上路行驶,而是移动车位,没有发生重大事故。2.特殊情况:因事发突然,情况紧急,有特殊情况,需要驾驶机动车,且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3.主动放弃驾驶:酒后驾车行驶一定距离后,主动放弃驾驶,无重大交通事故。4.延时酒驾:酒后将车停在酒店门口,隔几个小时或一夜回酒店取车行驶,但血液中酒精含量仍达到酒驾标准。5.尚未驶出:驾驶人被发现醉酒驾车上路后才驶出。6.醉驾追尾:在醉驾的情况下,即使被告血液酒精含量低,发生交通事故,追尾方也应负事故全部责任。醉酒驾驶要判刑。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2023-11-26
    302人看过
  • 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部分条款
    一、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部分条款可以。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全部合同,也可以申请只撤销部分条款,条款被撤销后,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条款,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二、撤销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撤销合同的时效是1年。撤销合同的时效是1年,特定情形下是5年。如果所订立的合同存在撤销的事由,而且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当事人要主张撤销合同的,则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
    2023-11-01
    480人看过
  • 交强险责任免除的四种情况
    一、交强险责任免除的四种情况第一种是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交强险不需要赔付。第二种是财产损失,指的是被保险人自己所有的财产,以及机动车上的财产损失,均不在交强险赔付的范围。第三种是间接性的损失。第四是法律诉讼费用也不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内。免除诉讼费用的责任,除了保险法有相关约定外,还和交强险限额有关。二、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哪些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1、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驾车;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但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结合《交强险条款》第九条规定,除此之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法律咨询:网友:责任
    2023-06-19
    315人看过
  • 责任方在何种情况下会被扣分?
    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警察通常不会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只是全责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你的行为按规定需要扣分,就不存在只罚款不扣分的情况。交警只要认定你违章,就是该罚款就罚款,该扣分就扣分。但是这样的警察非常少。轻微事故对方全责流程的内容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定损员在一起集中办公的,填一张责任书,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无责方也要带着的)。3、定损中心一般都和修车厂挂钩的,如果定损以后就决定在那里修,那么就一分钱也不用交,无责方修好车去拿车走人,不过要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对方(注意,无责方也需要提供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
    2023-07-12
    360人看过
  • 何种情况下免责条款无效
    一、何种情况下免责条款无效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是: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当事人不得利用不合理的免责条款侵害相对人的合法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二、免责条款在合同中的表现形式有什么1.全部免责。即当事人事先约定未来的受害人放弃将来对应承担责任方提出任何赔偿的请求。此种免责条款在雇工合同中最为普遍。2.限制责任条款。即当事人事先约定对将来的人身伤害赔偿以特定方式计算或不超过一定数额的有限赔偿。当前医疗合同中常有此
    2023-11-06
    322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医院在什么情况下可免除赔偿责
    近年来,医疗纠纷不断发生,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其索赔金额也越来越大。其中,相当一部分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售货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医疗单位理应依法赔偿受害者。但也有些是消费者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理解不深,更有甚者一些消费者无理取闹,“死有理”想趁机讹诈,结果医疗单位也糊里糊涂作了赔偿。这不但使当事医务售货员蒙受了“不白之冤”,单位也受到不应受到的损失。依据我国现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医疗单位可以免除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如果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完全由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所引起,则应免除医疗单位及其医务售货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医务售货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之一,医务人员也有医疗过失,则应依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当事人分担赔偿责任。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中,由于一种疾病而引发的另一种或另几种疾病
    2023-06-01
    433人看过
  • 六种情况下担保人可免责;七种情况担保人不需承担责任
    1.根据《民法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1)因保证合同无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责;(2)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3)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4)保证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5)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6)保证合同因主合同当事人单方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2.根据《民法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责任免除的例外情形:(1)政策性破产企业债务被核销并不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最高额保证中,单笔交易的效力不影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效力;(3)商业银行在贷后检查报告中作出不符合涉案贷款实际使用情况的描述不必然导致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免除;(4)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需承担保证责任;(5)保证人变更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与原保证人形成合意不能免除保证责任;(6)保证人所作保证是否受合同以外第三人影响不涉及
    2023-07-19
    41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或免除给付抚养费,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给付子女抚养费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父母的负担能力,当一方确实无力按照判决或协议给付抚养费时,可以向法院说明理由,请求减免抚养费。通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减免一方应承担的抚养费:(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的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约定数额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免除给付;(2)有给付义
    • 在哪种情况下交强险可以免责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24
      下列情况下交强险免责: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 借贷合同中保证责任如何承担,保证人哪种情况下可以免责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2
      借贷合同中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责:(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
    • 单方解除合同属于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单方解除合同可以免责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由于自然原因或者人为、社会因素引起的,当事人本身能力不能抗拒也不能预防的情况或者事故。 二、对方主要责任引起的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3、对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4、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
    • 何种情况保证责任减免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4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