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负责人民警察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4:13:41 250 人看过

国家。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人民警察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中的命令权主要包括

人民警察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中的命令权主要包括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

群体性治安事件主要包括:

1、非法聚会、游行、示威;

2、集体、游行、示威和集体上访活动中出现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

3、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罢课、罢市;

4、非法组织和邪教等组织的较大规模聚集活动;

5、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重要警卫目标、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枢纽、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以及其他要害部门或者单位;

6、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者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7、在大型体育比赛、文娱、商贸、庆典等活动中出现的聚众滋事或者骚乱;

8、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以及其他公私财产;

9、较大规模的聚众械斗;

10、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体性事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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