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劳动者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原已解除的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6:54:38 393 人看过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40号)规定: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企业是否应与其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问题,我们认为,职工于《国家赔偿法》实施以前被判犯罪,后经司法机关改判无罪的,如企业仅因其被判刑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应恢复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并按照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给天津市劳动局的复文》(劳人薪局〔1985〕第12号)的规定,恢复其原工资待遇,并补发在押期间的工资。

对于上述部门规章中“于《国家赔偿法》实施以前被判犯罪,后经司法机关改判无罪”的理解,应指的是劳动者被判犯罪,后经司法机关改判无罪的行为均发生于《国家赔偿法》实施以前。立法对《国家赔偿法》实施以后被错判的情形未有规定,我们认为,企业应恢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恢复其原工资待遇,或根据实际情况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的内容。至于劳动者因被错误判决而造成的在押期间收入损失应当属于国家赔偿的内容,不应再由企业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原劳动关系未解除,劳动者可以就业吗
    劳动者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解除合同。自动离职也是一种解除合同的方式。与前一种方式不同的是,提前一个月告知的,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一个月的补偿。而自动离职的没有这种待遇。一般情况下,自动离职后即可以找工作。但与原企业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的则受限制。签保密协议的不能在与原工作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将在原单位知道的信息外传,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承担赔偿责任。一、和原来的单位还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在找签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未与之前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新公司工作的,如果给原公司造成损失,原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及新用人单位赔偿该损失。如果劳动者已解除劳动关系,只是未实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那么劳动者可以去新用人单位工作,不影响。《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双重劳动关系是否合
    2023-03-21
    341人看过
  • 劳动者改判无罪能否要求恢复原劳动关系?
    2005年7月,某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我有期徒刑10年,我表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后我又提起申诉,经过再审,终于在2008年8月依法改判我无罪。宣告无罪后,我回到原单位要求继续工作,但是被告知,我从被刑事拘留时起,已经被开除。但我是被冤枉的,我现在想继续在原单位工作。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我被冤枉期间的工资待遇能够补回来吗?劳动律师解答:你所咨询的是错判刑罚后,工资待遇的恢复与补发问题。你可以要求恢复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对于你被羁押期间的工资损失,你可以通过提起国家赔偿获得补偿。原因分析: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对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刑罚后又被无罪释放的,如果企业仅仅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恢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是对于恢复劳动关系后的工资待遇以及被违
    2023-06-10
    51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关系会对劳动者有什么影响?
    不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发生工伤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如果解除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无需赔偿了。一、劳动关系的确定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一)工
    2023-02-21
    129人看过
  • 劳动者要求工伤赔偿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一、劳动者要求工伤赔偿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以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只能是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情况,或者死劳动者出现残疾,不能胜任本单位的任何一个工作职位的,单位就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必须向遭受工伤的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赔偿金,还有相应的工伤赔偿。工伤治愈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要具备一定条件,如工伤好后,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好后,在合同期内,员工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工伤员工以身体不好不能上班,应当有医院证明,如果没有,又不服从公司安排,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
    2024-01-31
    425人看过
  •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的解除中,如何获得一年以上的事实劳动关系解除补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要支付补偿金?[案例]甲某2000年1月到上海市某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双方签有终止日期为2000年12月31日止的聘任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甲某月工资2000元。该协议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协议,但甲某仍在该公司工作,2001年4月1日,公司负责人表示让甲某放假,随后停止甲某的工作及停发工资,并于2001年5月底为甲某办理了退工手续。甲某要求公司支付2001年4月、5月的工资及1个月的代通金与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则认为双方《聘任协议书》到期自行终止,不存在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双方于是发生争议。[处理结果]仲裁认为因双方2001年1月未签订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处于
    2023-07-22
    180人看过
  • 具体要求: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提交辞呈不一定导致解除劳动关系案情回放:原告宋某于2007年2月在被告北京某建设公司任经营部副经理;4月13日,宋某向被告公司提交辞职书以感到身体状况不佳、身心俱疲,难以继续担任本职工作,要求辞去经营部副经理一职,公司称,宋某自提出辞职后未再上班,故双方的劳动关系于5月14日解除,解除原因为宋某单方提出辞职。宋某称其提出辞职只是一个意向,法律并没有规定30天后一定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被告公司6月5日向其发放的一份告知函,该告知函系被告公司通知原告解除劳动关系。宋某同意解除劳动关系,认为双方于6月5日解除劳动关系;另提交一
    2023-07-05
    358人看过
  • 劳动者无证据劳动关系如何证明?
    一、哪些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本人手上没有劳动合同文本的情况下,要学会搜集和保留维权证据。劳动关系方面证据证明的内容包括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何时起双方建立用工关系两方面。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并不固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一)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二)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如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打印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胸卡、门禁卡、出入证、暂住证、健康证、资质证等能够证明劳动者职务职位的证
    2023-02-21
    369人看过
  • 劳动关系无效如何处理?
    如果是因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一、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主要依据法律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
    2023-06-25
    467人看过
  • 劳动法38条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一、劳动法38条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处理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了劳动者在特定条件下不得不强制终止与雇佣关系的情况以及相关程序。具体而言,我们来详细解读如下:首先,如果雇主未能按照法律要求按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薪资报酬或者未遵守社保法规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费用,则构成雇主要求劳动者提前结束聘用合约的前提。其次,假如雇主严重侵犯劳动者之合法权益至其无法接受程度,例如非法解雇劳动者或者采取暴力恐吓等手段,这也将构成强迫终止于雇佣双方间的聘用合约的必要条件。最后,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倘若遇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其他特殊情形出现,比如雇佣单位面临破产危机或发生兼并行为等,这些也都属于迫使劳动者被终止雇佣关系的法定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员工被迫离职的情形和程序。根据该条规定,当员工遇到以下情况时,可以被迫离职:(一)雇主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如未按
    2024-07-14
    144人看过
  • 劳动者劳动关系劳动法的关系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劳动法立法宗旨非常明确,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是立法宗旨非常明确,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劳动关系,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解决目前比较突出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解决合同短期化问题。一、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建立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二、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的什么行为?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
    2023-02-26
    325人看过
  •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1、预告解除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即时解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确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形成了双方关于劳动的法律关系,这一关系的订立和解除都有相应的规定,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根据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合理
    2023-02-08
    107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协议怎么写,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一、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姓名:性别:民族:生于: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依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共同遵守:(一)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从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二)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三)经济补偿金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五)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之约定,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补偿金数额的违约金。(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即生效。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乙方签字:签订日期:
    2023-04-28
    73人看过
  •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理顺原有的劳动关系?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理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0〕36号)第二条第六款第(五)项规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档案挂靠等手续。如不再就业,或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可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事务代理机构代为保管档案、代办社会保险及代理其他劳动和社会保险事务。符合享受社会保险条件的,由劳动事务代理机构为其代办各项手续,享受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2023-06-10
    249人看过
  •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劳动关系解除
    一、劳动者有以下情形,劳动关系解除(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3-04-21
    14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2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40号),“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企业是否应与其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问题。我们认为,职工于《国家赔偿法》实施以前被判犯罪,后经司法机关改判无罪的,如企业仅因其被判刑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应恢复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并按照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给天津市劳动局
    • 合同解除后如何处理劳动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2
      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个人如何办理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手续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1
      劳动者个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应符合以下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
    • 解除劳动关系社保应怎么处理,如何处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社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2
      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一个人的职业生涯不可能只从事一个工作岗位。在刚开始从业时,一个人定然是在不断地摸索,寻找最适合自己的职业,但是现在一进入单位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离开时就要及时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社保应怎么处理,如何处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社保?
    • 无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仲裁如何解决劳动争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仲裁范围作了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该范围。且参照第十五条的规定,达成协议后仍可仲裁。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