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一院、二院、三院、中心医院、中医院、九七医院、矿总院、妇幼保健院;
二级医院:矿一院、矿二院、五院、利国医院、贾汪人民医院、医学院附三院、老年病医院、矿山医院、九龙医院、管道医院;
一级医院:矿务集团义安、三河尖、旗山、张双楼医院、矿务集团总医院庞庄分院、市计划生育指导所、徐州瑞博中西医结合医院。
以上医保生育待遇政策和生育定点单位名单如有调整,以人社部门官方公布、告知的最新信息为准。
办理地址:徐州市西安南路128-2号徐州市医保中心
电话:0516-858058310516-85805830
温馨提示:
如有以下情况,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1)违反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
(2)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5)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
(6)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8)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的除外);
(9)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属于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
海南州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158人看过
-
徐州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354人看过
-
徐州贾汪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在哪里
383人看过
-
顺德区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9.4更新)
348人看过
-
徐州市医疗保险缴费规定须知
381人看过
-
唐山生育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275人看过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获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且与之签订了有关协议的,为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
-
北京市社会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实行定点管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本市对社会医疗保险医药服务机构实行定点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场竞争、公开公平、方便就医的原则确定定点医药机构,并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其服务行为,并实施日常监督与考核,对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
-
福州市医保卡生育保险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7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复印材料要求纸张为A4):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正本发票; (7)结婚证; (8)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清单; (9)女职工人工流产须带围产期初次门诊病历及医嘱单、汇总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
-
生育保险女职工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的如何报销?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0根据《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二)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第十二条生育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规定而发生的各项生育
-
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生育津贴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8关于社保保险生育津贴:如果是生育前连续十二个月缴费就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