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办不了如何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7 12:28:20 383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证办不了如何维权?

如果购房房屋的时候,购房合同中明确可以办理房屋证,而购买后办理不了的,属于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开发商。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有哪些?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5、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6: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用了农民土地不给补偿如何维权
    在法定的很短的时间内提出异议,而这一般都被忽略了,这是相当难的,因为征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本来就是由市县政府制定的,农民如果不服单纯从补偿标准上进行维权。这类案件,主要的应该从征地合法性上进行维权。对于农民来说,考察征地是否合法的最简单办法就是看是否公布(张贴)了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果没有,则基本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农民们可以联合起来,依法维权政府征用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政府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
    2023-08-03
    237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原来的土地使用权怎么续期?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1、申请;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3、审核;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4、审批。经审核过关,公布无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法律纠纷?别着急!跟着这些建议处理吧!陷入法律纠纷需要委托专业律师的话,可以点击#律师电话咨询#直接咨询,我们在全国范围内都能为您匹配到本地丰富案例经验的律师帮助您!二、集体土地使用证
    2023-12-05
    480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证是否用于划拨土地?土地分配不是土地使用证。一般来说,划拨土地是集体土地用于个人用地,但实际上,划拨土地后,这些土地也需要重新申请自己的土地使用证,而划拨土地需要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集体土地条件,才能进行土地划拨,否则不能视为有个人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集体土地分割证本集体土地分割证由集体所有人办理。集体土地证分割手续及费用如下:。一是集体土地共有人向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分割转让证。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资料:2(1)集体土地分割土地证登记申请;2集体土地分割土地证申请人身份证明:集体土地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复印件)法人代码证)、集体土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等;(2)国有土地使用证;(3)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证书复印件(原审核)
    2023-05-02
    496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办理后土地权属纠纷如何处理?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后土地权属纠纷如何处理?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因争议双方的主体不同而有不同。(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三)协商、调解不成的,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如属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二、土地纠纷的实质土地纠纷的实质是土地权属纠纷,即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它包括农地、山地、草原、水域等因所有权、使用权受到侵害而引起的争执。权属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于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政策和体制的变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等。具体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土改、合
    2023-08-02
    61人看过
  • 土地强拆案件如何维权?土地使用权包含哪些方面?
    一、对于土地强拆案件如何维权?对于土地强拆案件可以向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
    2023-11-19
    46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要到期了,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是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这个问题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明确回答,其中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
    2023-03-02
    484人看过
  • 共有土地使用权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0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第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综上所述,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应按拥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2023-06-15
    21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土地使用人如何分权
    一、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土地使用人如何分权土地使用权划分为个人土地使用权及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种类型,其中,个人土地使用权无疑归属个人所有。而在集体土地使用权方面,有时可能出现分割的现象。此时,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分割操作。分割之后,通常情况下,这些被分割的部分并不再归属于集体,而是成为个人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二、土地使用权拆迁怎么补偿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
    2024-04-25
    138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用途确权如何进行?
    土地使用证用途确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或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1、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狭义的确权,就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3、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4、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一、土地确权需要的几个证书1、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就应该办。房
    2023-06-25
    46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纠纷维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我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要驻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1、土地使用权出让纠纷主要表现形式:(1)不按出让合同规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引发的纠纷;(2)不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用途开发土地引发的纠纷;(3)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擅自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引发的纠纷;(4)因收回土地使用权引发的纠纷;(5)因对土地受让方的行政处罚引起的纠纷;(6)不及时颁发土地使用权引发的纠纷。案例一:某土地局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将一专供国有土地出让给某房地产公司,并与其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地产公司预付5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按合同规定,房地产公司必须在60天内付清地价余款。但60天后,房地产公司没有交付地价余款,却提出土地局当初拍卖公告称土地用途是宿舍楼、单身公寓是对土地用途交待不清楚,使他们误认为可以开发商品住宅楼,而致错误应买,
    2023-04-22
    64人看过
  •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
    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不仅人民可以享有,其他组织或者企业机构都可以享有。并且国家对于不同的土地性质有不同的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但是这些管理办法中都规定了在享有土地使用权之后,需要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方便国家有关机关的管理。那么,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一、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一)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二)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三)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四)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五)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二、
    2023-06-17
    341人看过
  • 如何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公证?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人在有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将土地使用权再有偿转移。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土地使用权作为商品经营的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转让则为二级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公证就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当事人申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证,应当提交的主要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出让方一般是土地管理部门)和资格证明;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批文;出让地块情况的说明文件(包括位置、面积、四至等)、土地评估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当事人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公证,应当提交的主要材料有:转让方:1,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理时提交授权委托
    2023-06-06
    36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如何进行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一、变更土地登记(过户)流程(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
    2023-03-02
    262人看过
  • 如果不使用土地了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什么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四)原土地证书;(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
    2023-04-04
    12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证期满了如何办第一个土地使用权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9
      1、第一个土地使用权到期住宅建设用地可以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土地使用权使用名字错了如何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18
      土地证名字写错,本人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国土部门进行更名。具体流程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 土地使用权证丢了怎么办,补办土地使用权证流程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使用权证补办需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往土地管理所领取新证。
    • 土地使用权证过期了办理不了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不了的原因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7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镇政府无权作为出让人出让征收为国家所有的土地,所以我认为你无法办理土地证的原因在于签订出让合同主体问题。正常的程序是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通过公开出让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十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交纳完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税费后,凭出让合同及出让金缴纳凭证、税费交纳凭证,可直接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受让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后,可进行
    • 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使用不符如何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4
      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应该及时到当地的土地资源部门进行情况说明,申请对于土地的重新审核并重新发放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