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物权与物权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9:13:07 396 人看过

一、准物权与物权的区别

准物权和物权的区别:准物权是指以物之外的其他财产为客体的具有支配性、绝对性和排他性因而类似于物权的民事财产权,比如占有。准物权具体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准物权的特征

1、准物权以物之外的其他财产为权利客体的财产权。物权的客体是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内,所以准物权不属于物权的范畴。准物权与物权的制度性区别主要是由客体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2、准物权在性质上与物权相类似。准物权与物权都属于支配权、绝对权和对世权,所以两种权利都具有保护上的绝对性、效力上的优先性和排他性等共同特性。

3、准物权不是物权,但是关于物权的规范可以准用于准物权。尽管准物权在性质上类似于物权,但是由其客体的特殊性所决定仍然不属于物权,不能将物权的规范直接适用于准物权之上。不过,既然准物权与物权在性质上类似,法律可以将物权的规范准用于准物权之上。

三、用益物权与准物权的区别

(一)准物权由行政许可而取得,而用益物权由所有权权能分离所得

准物权与行政许可的关系非常密切。没有行政许可,就没有准物权”。但是用益物权却不是由行政许可而产生。用益物权由所有权权能分离所得。当然,在用益物权的产生、转让等过程中行政机关是起一定的作用的,例如用益物权的产生、转让等行为,均需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但是登记仅仅是用益物权的产生和变动的一种公示,而不是确认或者创设用益物权。

行政许可是各类准物权产生的共性。行政许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行政许可有四个方面的特征:第一,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第二,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管理性主要体现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单方面性。第三,行政许可是外部行为。第四,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是,相对人获得了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比如,开采矿山、从事律师职业。

用益物权的设立或产生是通过合同进行的。由所有权到用益物权,是有对价的,所以用益物权的设定本身就是一种交换,这就是物权的动态性。交换应通过法律行为来完成,其中包括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用益物权的设立即要通过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来完成,债权行为为设立用益物权的合意及违约责任的约定,而物权行为则是使该债权转为物权,具备排他性支配效力的根据。以土地使用权的设定为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须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行。这种合同应当是民事合同,而不是行政合同更不是行政许可。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以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出现,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关于土地使用的合同。

(二)准物权的客体具有不确定性,用益物权的客体为确定的不动产

准物权的客体具有不确定性,所谓的客体的不确定性是指,首先,该客体的存在与否是不确定的。其次,即使该客体存在,其数量也是不确定的。例如,渔业权的权利人在取得行政许可后,可以在某特定的区域行使该权利。但是,他仅仅是可以在特定的区域进行捕捞而已,是否有渔业资源的存在和渔业资源的多少,这是不确定的。采矿权、狩猎权等准物权的客体也具有相同的特征。因此,准物权不在于对具体的物的支配,或者说,能否对物进行支配和在多大程度上对物支配是不确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准物权相关文章
  • 意定担保物权与法定担保物权的区别,担保物权的分类
    一、意定担保物权与法定担保物权的区别意定担保物权与法定担保物权的区别关键在于该担保物权是否被法律进行确认,法定担保物权是指被法律认可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认的担保物权,意定担保物权是当事人自行约定的非典型担保物权,法律并没有进行认可或者确认,其权利得不到保障,意定担保物权的最常见情况就是让与担保。二、担保物权的分类担保物权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即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类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三、担保物权的特征担保物权有以下特征: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
    2023-06-22
    496人看过
  • 知识产权与物权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一、知识产权与物权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知识产权与物权之间的联系:1.性质上都是一种支配权;2.都有对世性;3.绝对权;4.法定性;5.公示性;6.排他性。知识产权与物权之间的区别如下:1.权利客体不同。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他物权的客体还可以包括权利。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创造性智慧成果和工商业标记。2.物权一般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对客体的支配,而知识产权则必须仰仗法律的保障。3.独占性和排他性方面,知识产权弱于物权。法律为了平衡知识产权权利人与公众利益,特别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若干限制,而对物权则没有这种特殊限制。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冲突时,知识产权须让位于物权。4.保护期限不同。物权的保护期限与其自然寿命竞合,而知识产权则有明确的保护期,保护期届满,权利归于消灭。5.价值的规定性不同。物权取决于人的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知识产权取决于时常的需要和人们对它的利用。二、知识产权侵权
    2023-09-25
    442人看过
  • 怎么区别民法典中的物与物权客体
    一、怎么区别民法典中的物与物权客体物权的客体可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主物和从物;物的成分,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原物和孳息(一)不动产与动产德国民法规定,不动产就是土地;日本民法、台湾民法则指土地及其附着物;在中国大陆,不动产包括土地、矿藏、水流、海域、地上附着物。除此之外的有体物,叫做动产。区分动产不动产的意义在于:1、形成的物权不同;2、立法案例上,是否赋予物权公示以公信力不同;3、发生附合时确定所有权应该遵守的规则不同;4、诉讼的管辖规则不同。(二)主物与从物,按照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分类。并非主物的成分,时常辅佐主物的效用,而与从物同属于一人的物,是从物;从物所从之物,叫做主物。构成从物的要件:1、不是主物的成分2、时常辅佐主物发挥效用3、从物与主物同属于一人4、交易上无特别习惯。(三)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根据成分的分离是否导致其毁损或者变更性质。重要成分是指互相结合,费尽损毁或变更其性
    2023-04-12
    262人看过
  • 专利权与物权之间有区别吗?
    一、专利权与物权之间有区别吗?专利权与物权是本质上的区别的。物权,是财产权的一种,顾名思义就是权利人对物享有的权利,具有排他性、对世性、绝对性;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用权与独占权,它强调的更多的是对具有知识性的劳动成果的相关权利。二、专利权主体的内容包括什么?1、专利权主体的概念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享有专利法规定的权利并同时承担对应义务的人。在我国,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申请或受让专利,成为专利权的主体。应当注意到,专利权的主体不等于专利的发明人、申请人。2、合作发明的专利权人合作发明的专利权人通常为完成专利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发明又称共同发明,是指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由合作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共同享有。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3、委托发明的专利权人委托发明的
    2024-01-26
    231人看过
  • 物权与担保有哪些区别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以物权与担保可以说是包含关系。一、所有权与其他物权的区别第一,权利主体不同。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人,而其他物权的权利主体是非所有人,即除所有人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其他物权只能由非所有人享有而不能由所有人享有,尽管非所有人享有所有人的部分权能,但非所有人并不能取代所有人的地位而成为所有人。对于所有人来说,尽管在财产之上设定他特权而使其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所有权的权能,但他仍然对其财产享有最终的处分权。所有人没有必要在自己的财产上享有他物权,他物权只能由非所有人享有。他物权因一定的法律事实产生而由所有人享有时,就因所有权与他物权的混同导致他物权的消灭,此时,所有权即恢复其完整状态。第二,权利的内容不同。他物权不过是从所有权权能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所有权是“完全物权”,而他物权只在一定程度
    2023-06-23
    102人看过
  • 债权中的居住权与物权中的居住权的区别
    债权中的居住权如租赁、借用房屋所产生的权利与物权中的居住权有明显的不同,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六点。1、权利人的对抗力不同。2、权利的独立性程度不同。3、作用不同。4、标的物不同。5、房屋所有权人的义务不同。6、使用期限不同。物权和债权的区别1、行使权利的条件不同。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人只有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自己的特定利益。而物权为支配权,物权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意思和行为,即可行使权利,并实现自己的利益。2、设定的方式不同。除了法定之债外,合同之债的设定采任意主义。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可依自己的自由意思,任意设定债权。而物权的设定采法定主义,除法律有规定者外,不许当事人自行创设,也不许变更物权的内容。3、权利的性质不同。债权为相对权,物权为绝对权。4、权利的客体不同。债权的客体为给付,即债务人的特定行为;而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物。5、权利的效力不同。物权具有排他
    2023-08-18
    92人看过
  • 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
    一、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抵押物和质押物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二、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在于:1.担保标的不同,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2.成立要件不同;3.担保的机制不同。《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
    2023-05-06
    279人看过
  • 物权形成之诉与物权确认之诉有区别吗?
    一、物权形成之诉与物权确认之诉有区别吗?物权形成之诉与物权确认之诉是有区别的;形成之诉(又称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运用判决变动已成立或既存的民事关系(或民事权利)或者特定的法律事实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确认之诉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被称为确认判决。二、确认之诉的主要特点有哪些?1、一方当事人提出确认之诉的目的,不是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而是要求法院明确某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2、法院对确认之诉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没有给付内容,不具有执行性。“确认某物的所有权人为原告”、“确认某法人的代表人为原告”等等就是确认之诉的例子。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者法律关系是确认之诉原则上的形式,不过作为例外,要求对证明法律关系的文书是否真实(文书是否基于原告所主张的特定人员之意
    2024-01-20
    316人看过
  • 担保物权与担保债权的区别,物权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一、担保物权和担保债权区别担保物权与担保债权的区别有以下区别:担保物权与担保债权的区别在于担保债权是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联系:担保物权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二、担保物权的种类有哪些担保物权的种类如下: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当做偿还债务的担保而不改变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期满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资产的价金优先选择受偿。他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拍卖抵押资产抵偿其债权;若有剩余应退回抵押人,若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偿。但对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资产不能设定抵押权。2.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转交给债权人当做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期满债务
    2023-07-17
    230人看过
  • 三种物权担保的含义与区别
    担保物权中一般有抵押、质押、留置三种担保物权,区别分别如下:1、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抵押和质押的最主要区别是标的物是否转移。2、质押和留置的区别:占有的标的物不同。质押和留置都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但占有的标的物不同。留置的标的物一般是主合同的标的,而且只能是动产;但质押的标的物是另外所给付的一定的实物、金钱或价值凭证来履行担保。占有标的物的原因不同。在留置关系中,债权人最初占有债务人的标的物是为履行主债务的需要;而质押人占有标的物的原因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一、标的物质押具备的条件质押主要指的是欠债的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的特征是物品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损害物品本身的效用;权利质押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标的物质押必须具备
    2023-03-07
    188人看过
  • 物权担保与债权担保区别在哪
    物权担保与债权担保的区别: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如抵押、质押,其拥有物权之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某些权能。债的担保是债权的一种,准确说是基于双方当事人通过担保合同约定产生的合同之债。物权担保与债权担保区别在哪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
    2022-07-10
    68人看过
  • 用益物权转让与租赁区别
    性质不同:租赁权,是指承租人对他人所有之物,进行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因此从性质上说,租赁权是一种债权,只不过租赁权具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物权特征。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023-08-16
    80人看过
  • 无权处分与一物二卖区别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一物二卖是民法上常被举出用以说明债权平等原则、第三人侵害债权以及物权行为独立性等法律概念的虚构案例。无权处分的效力判断一、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无权处分合同”,而非“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在物权行为模式下与非物权行为模式下所指向的对象是不同的。在物权行为模式下,法律行为被区分为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非直接处分标的物,唯就该标的物作成负有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称之为负担行为。直接让与标的物(物或权利)之法律行为,称之为处分行为。在物权行为模式下,负担行为的效力不受处分权的影响,处分行为是相对于负担行为而独立化、无因化。在权利人未追认的情形,仅“处分行为”无效,而“处分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在非物权行为模式下,采纳统一法律行为,对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一体把握,将处分行为纳入债权行为之中,视标的物所
    2023-06-13
    116人看过
  • 所有权与用益权人担保物权人区别
    一、所有权与用益权人担保物权人区别所有权与用益权人担保物权人的区别在于所有权的权利内容最广泛,其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能。所有权是用益权、担保物权的本源和基础,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设定,源于所有权人对其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人依据法律与合同为他人设定用益物权,他人取得、行使用益物权,必须依据法律与合同的规定进行,他人享有的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权能。二、所有权的特征所有权的特征如下:1.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
    2023-08-20
    38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准物权
    词条

    准物权,“普通物权”的对称。又称“特别物权”。是指大陆法国家对民法物权以外某些对世财产权的统称。 在某些国家中,它仅指由特别法所规定,并且准用民法物权规则的有体财产权,如渔业权、矿业权等;在另一些国家中,它特指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上设定的财... 更多>

    #准物权
    相关咨询
    • 多重关系的区别:多重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6
      商品房多重买卖中物权和债权的效力是物权优先于债权。商品房多重买卖房屋归先过户一方所有,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未办理过户和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 什么是主体物权与客体物权有什么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3
      含义不同。物权的主体是指享有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人。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有没有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7
      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 1、用益物权标的物须具有使用价值,担保物权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 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与财产所有人的约定独立存在,而担保物权则具有从属性,它的存在则以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的所有人或其他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
    • 物权转让与登记对抗的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1
      登记生效是指这一物权在依法登记后才发生转移。也就是说你处分合同生效后,需具备法定的登记要件才发生物权变动。未登记的合同物权不发生转移。登记对抗则是指这一物权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就发生转移,但是,基于对登记的公示性,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两种制度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物权何时发生转移,理论上常常把登记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
    • 知识产权与物权有什么区别啊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8
      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在很多方面,具体如下: 1、权利客体不同,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他物权的客体还可以包括权利,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创造性智慧成果和工商业标记; 2、物权一般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对客体的支配,而知识产权则必须仰仗法律的保障; 3、独占性和排他性方面,知识产权弱于物权,法律为了平衡知识产权权利人与公众利益,特别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若干限制,而对物权则没有这种特殊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