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属于公司高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9 17:42:42 494 人看过

一、哪些人属于公司高管

1.公司高管主要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此外,公司章程还可能规定其他人员也属于公司高管范畴。

2.这些高管在公司中扮演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角色,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发展。

二、高管的法律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管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这意味着他们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以诚信和专业的态度履行自己的职责。

2.公司高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也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这些法律义务旨在保护公司的利益,确保高管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利益。

三、高管违规责任承担

1.如果公司高管在执行职务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这种责任承担体现了公司对高管行为的严格监管和追究机制,旨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运营秩序。

3.公司高管在履行职责时,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以诚信和专业的态度为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服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09: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劳动者
    劳动关系的最本质特征在于其从属性,如果劳动者能够根据自己的意志独立从事劳动,则其劳动部具有从属性,这样的劳动者也就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因为他们有权决定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进度,与公司之间并不具有从属性的特征。但在我国由于受意识形态的影响,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也都视为“劳动者”,企业厂长经理也要与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这实际上是对劳动法的误读,这样的“劳动者”是政治意义上的“劳动者”,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在审判实践中,往往出现公司的董事、经理与公司发生争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对于公司董事与公司之间的纠纷,由于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而非基于劳动合同产生,股东是与公司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而应适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对于经历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纠纷,鉴于我国劳动法目前并未区分聘
    2023-06-10
    192人看过
  • 解聘公司高管适用哪些法
    解聘公司高管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我国境内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公司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制度由公司法规定。一、公司监理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公司监理人的法律责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二、公司监事是什么职务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与股东和董高的权利不同,监事或监事会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检查公司
    2023-03-30
    203人看过
  • 分公司属于哪个公司?
    分公司是无法人资格的管辖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产是总公司的一部分,只有经营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外部责任的范围不受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的限制。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啊?在我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与子公司的区别是: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2、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设立方式不同,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的设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
    2023-07-07
    485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滥用公司法人地位?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的责任情况具体表现有:一是不当控制,又称过度控制,指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主要发生在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基于其特殊地位,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形成影响是必然的,此亦为法律所允许。但如果这种控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母公司就应当对子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二是资产和事务的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和股东的财务记录、账户等没有分开、股东随意处分公司的财产、公司没有遵守正常的设立程序、母子公司使用共同的董事和雇员、共同的利润分配政策等。三是组织机构混同。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人员的兼任,无视公司的法律形式不召开股东会议,公司共在一栋办公楼办公,共用电话号码、信封等。四是滥用公司形式。指股东利用公司形态逃避合同义务或法律义务时,公司被作为股东逃避义务的工具,有悖于法律正义价值,因而公司的行为被视为股东的行为,股东即应对此承担责任。一、哪些情形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1、公司
    2023-04-10
    265人看过
  • 高空抛垃圾属于哪个部门管
    一、高空抛垃圾属于哪个部门管高空抛垃圾属于在物业管理公司管,根据国家民法典等规定,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遇上这样的情况,首先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如果发生了高空抛物,造成财产、人身伤害,物管公司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二、高空抛坠物责任划分高空抛坠物责任划分如下:1.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3.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
    2023-04-25
    145人看过
  • 公司设立纠纷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根据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新增的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欠款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借贷纠纷法院的管辖权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由此可知,欠款起诉时,可以选择已约定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若无约定,则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具体规定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
    2023-06-20
    267人看过
  • 地方保险公司属于哪个部门监管
    保险公司一般都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的,也被人们称之为保监会,正常情况下,县政府肯定是没有这个权利来管保险公司,保监会其实是中国商业保险的监管机关,可以这么说,保监会就是保险公司的直接管理者。如果平时我们在保险公司那边遇到的问题没有办法解决,那我们就可以去保监会进行投诉。一、保险公司不给清工号投诉怎么办不赔偿保险的有以下处理方法:1、可以向保监会派出机构、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总公司等机构投诉;2、可申请仲裁和向法院起诉。工号是您所在单位的上岗凭证,如果您离职离开单位,那这个工号也同时会注销,保监会管理的是代理资格证。二、没有事故认定书可以走保险吗?没有交通责任认定书不能报保险。因为保险公司是按照事故中的双方责任认定的比例来理赔的,没有交通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没有办法确定赔付比例,保险公司会拒绝赔付。交警来进行认定的时候都是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这个里面记录了详细的责任划分,在理
    2023-02-24
    91人看过
  • 怎么确定公司属于哪个国税管辖
    可以持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国税办税柜台咨询,国税系统可以查询到所属区所及管理员。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
    2023-12-13
    488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属于专属管辖吗
    以下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股权转让纠纷不是民事诉讼法中专属管辖的案件,应当按照合同纠纷管辖,由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分为国内专属管辖和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确定)管辖。公司股权转让需交增值税吗需要。股权转让是需要纳税的,共涉及到印花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4种税。1、印花税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是合同,交易的合同必须要缴纳印花税,而且是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的税率是万分之五。2
    2023-08-09
    81人看过
  • 公司高管,你有哪些职业风险?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公司法是对现行公司法脱胎换骨的修订,其中最为显著的变化之一是:增加了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义务、责任的规定,新公司法在第六章专章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在其他各章节中也有很多此方面的条款。同时新公司法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了定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根据立法本意和惯例,公司的董事、监事也可列入广义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透过前述规定,可以看出新公司法对很大范围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了严格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大幅度提高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风险,这使得公司高管职位成为名符其实的高收益高风险职位。相信此时绝大多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都在考虑如何预防和应对职业风
    2023-06-05
    123人看过
  • 公司法高管义务主要有哪些
    公司法高管义务主要有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公司法》:股东的义务1、股东义务的内容(1)出资义务28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2023-07-25
    70人看过
  • 注册公司中有关高管有哪些
    这里的公司高管,和通常理解的不太一样,主要是指登记在工商局的公司管理人员。一般建议由核心创始人或大股东任职,为的是加强对公司的管理控制。(一)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由董事、董事长组成的董事会,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公司的最高领导者。他的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是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的时候才享有投票权。公司在前期比较简单时,可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立一名执行董事即可。执行董事代行董事会职责。(二)法定代表人在法律层面上,法定代表人行为等同于公司行为,是公司意志的具体体现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三)监事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
    2023-08-17
    232人看过
  • 限制担任公司高管的人员有哪些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超过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厂长、经理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四)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承担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超过三年;(五)个人所承担的大量债务到期未清偿。国有企业高管能出资成立公司吗不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国有企业领导人
    2023-07-02
    290人看过
  • 禁止人员担任公司高管人员的区别有哪些?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人员的禁止条件: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一、公司法中正式员工身份的限制条件是什么?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未逾三年;其他情形。二、缓刑期间可以注册公司吗能。股东是指
    2023-03-28
    1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XX高人民:哪些属于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和无约定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以下法律条款有助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界定及财产分割时公正地处理。rr《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r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r(一)工资、奖金r(二)生产、经营的收益r(三)知识产权的收益r(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五)其
    • 监事会成员是否属于公司高管?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22
      监事会并非如此。依据相关法规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禁止同时担任监事职位。因此,监事会成员不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范畴。监事会作为股份制企业的长久性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拔产生,代表股东大会履行监督职责。作为公司的内在监督组织,监事会行使的主要权力包括: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严密监督检查;对董事会及其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谨审查;要求公司
    • 公司法对于高管员工有哪些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4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
    • 高管涉及哪些公司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9
      我们通常听到公司的称呼有董事、监事、高管、普通员工等,越是大型的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就越是严谨,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司高管都包括哪些人呢?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由此可见,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对于上市公司,董秘也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除此以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
    • 公司法中公司法规定的高管高管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6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总经理助理可以做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