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强制企业清算制度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20:01:57 173 人看过

第一,国家建立强制企业清算制度是在市场监管方面的体现。强制企业清算制度是国家对企业在歇业后,企业不能自行清算时,经相关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委托清算公司进行清算,并由人民法院对清算工作进行监督、审核等作出的法律规定。

第二,建立强制企业清算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国家在明确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同时,也必须明确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建立强制企业清算制度,就是对市场主体退出市场时,要求企业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事项作出规定。从而有效防止企业借歇业关闭等逃废债务现象发生,也便于企业自身退出市场时有法可依,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使诚信、公平、依法、有序的市场经济体制的价值取向得到切实实现。

第三,建立强制企业清算制度是企业依法经营的需要。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在完善之中,一些市场经济主体诚信度低下,不仅影响交易安全,而且影响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而诚信度低下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企业在获取高额利润或骗取大量钱财后,突然关门歇业,逃避债务,侵害了债权人利益。设立强制企业清算制度,制裁借歇业恶意逃债行为,使企业退出市场时获取非法利益不可能得逞,达到从源头上控制不法行为的目的,从而有利于使企业在经营中提高诚信度,对保证交易安全,促进市场繁荣,促进经济发展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第四,我国加入WTO后急需强化企业清算制度。随着我国加入

WTO,国内外市场流通加快,企业竞争更加激烈,进出市场的企业必将增多,企业间出现纠纷、引起诉讼也随之增加,要保证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序运行,势必要强化对市场主体的管理。我国规定强制企业清算制度后,在法律适用上,有利于合理处理各类纠纷,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管理。避免因缺少准据法,使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第五,制定强制企业清算制度也是我国民法典需明确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加入WTO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方面的法律规定,特别是企业兼并、关闭、清算等企业退出市场行为的立法急待加强。设立强制企业清算制度填补了我国现有民商事法律制度的空白,对正在制定的民法典具有积极意义。如经清算公司清算后,企业资不抵债的,人民法院即可裁定结束清算,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使破产和清算成为两个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程序。既加快企业退出市场速度,又做到有法可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公司清算程序】完善我国公司强制清算制度的法律思考
    【内容提要】由于《公司法》未对公司强制清算程序作出规定,导致债权人、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影响了公司退出机制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危及了市场经济秩序。作者在此借鉴域外公司法的规定就完善我国公司强制清算制度从四个方面作了具体阐述:一、强制清算应由法院组织;二、申请法院强制清算的申请人;三、强制清算的情形;四、关于强制清算的程序。【关键词】强制清算股东债权人公司的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处分其财产,终结其法律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91条的规定,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实质意义上,设立清算程序的目的是对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和社会经济秩序的保护。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来看,公司清算有自愿清算、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①《公司法》第191条后半部及第192条所规定的清算为强制清算,为两种情形:一是公司自愿解散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
    2023-05-03
    397人看过
  • 建立和完善债权人自治制度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以及债权人与债权人之间利益的冲突和矛盾十分明显和突出。破产企业作为债务人又常常要面对众多的债权人,而多个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必定会出现这样一个现实:一方面各债权人都有其独立的自我意识和利益要求,都强调其利益应受到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又必须以债权人的统一意思表示或统一行为为前提。因此,为适时消除债权人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吸引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从根本上维护债权人的自身利益,以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要求在破产程序中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债权人自治制度。本文简要介绍了世界各国在债权人自治制度上的立法体例,重点结合我国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审判实践,指出我国现行破产法中债权人自治制度上的缺陷,并就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债权人自治制度提出了构想。作者试图通过本文探求一套较为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债权人自治制度。破产程序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
    2022-04-13
    470人看过
  • 中国已建立较完善的反洗钱制度体系
    以《反洗钱法》颁布为标志,中国反洗钱步入快速发展时期,在法律体系、组织机构、监督检查、资金监测和案件查处、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目前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反洗钱制度体系。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10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有关负责人作出上述表述。人民银行牵头、由监管、执法、司法、宣传等领域的23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对加强成员单位在政策制定、案件查处、信息交流、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提供有力的组织体系保障。截至2008年底,公安部、证监会、保监会等成员单位已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机构,人民银行所有36个副省级以上机构设立反洗钱处,并因地制宜建立当地的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协调机制和可疑交易情报会商制度。2008年,人民银行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了《中国2008-2012年反洗钱战略规划》
    2023-04-24
    442人看过
  • 建立和完善我国精神损害国家赔偿制度的构想
    (一)加大国家赔偿相关法规的修改力度从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哲学观点中我们可以预见到一旦新国家赔偿法正式实施后,相关的法律法律也将被修改以适应新法,要想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就一定要加大国家赔偿相关法规的修改力度。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该司法解释明确将以上三种无罪之人排除在国家赔偿之外,本人认为是十分不妥的。三种无罪之人虽然最后被改判无罪,但是被告人可能在案件的立案、侦查、审理过程中遭到国家机关或者国家工作人员的侵害,就算被告人没有遭到侵害,但其由于受到刑事审判,在其精神权益或者社会评价方面也可能会遭到一定的损害。如果新国家赔偿法实行后此类司法解释或者其他法规没有及时进行相应修改,人民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很容易产生法律适用混
    2023-02-04
    61人看过
  • 完善我国域名制度需建立国际通行准则
    域名具有全球性,因此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法院都遵循地域管辖原则对于域名纠纷行使管辖权,然而由于各国所采用的审判原则各不相同,因此这些法院间所作出的判决往往可能是相冲突的。为完善我国的域名法律保护制度,我们同样应当借鉴国外的先进模式,博采众长。就美国模式而言,其出发点是将域名作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形式加以保护,对域名与商标的冲突采取了行政程序与司法救济相结合的方法,达到了既运用行政程序的快捷以保证对域名纠纷的及时解决,又通过司法审查限制了商标专用权的滥用,其基本原则是将驰名商标的保护直接扩大到网络领域。但美国这种直接将商标与域名对应的制度,忽略了商标与域名的非对应性,即同一商标可能因为商品或服务类别的不同以及域名的不同,而被不同的主体同时拥有,可能会导致合法的域名拥有者遭受不合理的限制和损失。ICANN模式则有效地避免了这一缺陷,他要求被投诉的前提是域名注册人就其域名不享有权力和权益。同时,与美
    2023-06-07
    405人看过
  • 加强和完善我国宪法解释制度
    加强和完善我国宪法解释制度,主要应从宪法解释的主体和程序出发。1.关于宪法解释的主体设计。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因此,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需要维护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权威。解释宪法的权力、并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就是维护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和权威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基于我国目前的政治体制和政治理念,把宪法解释与法律解释权同属全国人大常委会既可保证宪法解释的经常性,又可保持宪法解释与法律解释的统一性。由法院行使宪法解释权解决宪法争议,存在诸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不适宜成为宪法解释的主体。我国现行宪法对司法权的制度设计实际上否定了最高人民法院成为宪法解释主体的可能。最高人民法院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并受其监督,法官的选任也受制于人大,同时我国的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还存在诸多问题,法官的职业化还刚刚提出和建设,法
    2023-04-24
    397人看过
  • 两税合并是不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调整了对外资倾斜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内外资企业规定了统一的所得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这一税制改革是我国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重大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市场竞争环境,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公平竞争原则。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臻成熟,我国经济法制进一步与国际规范接轨。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是实行公开、公平和有序的竞争。实行公平竞争,应使竞争的各方参与者都享受同等的待遇,其中税负平等就是实行公平竞争的重要方面之一。为了吸引外商投资,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实行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双轨制,采取了一些对外资倾斜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其客观必要性,曾对吸引外资和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继续维持这种税收双轨制将严重影响我国企业
    2023-05-04
    478人看过
  • 完善我国强制执行立法的方向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发展。民事执行措施应当而且必须与时俱进。首先,应当加快民事执行立法。从强化民事执行的地位与作用角度讲,执行部分独立成法似乎更顺理成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民事执行程序共30个条文,加上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37个条文;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关执行程序的50个条文,再加上其他民事执行的司法解释,估计有关民事强制执行的总条文数会超过300条。这些内容或迟或早地会上升为法律条文。倘若如此之多的条文仍容纳在民事诉讼法中势必难以包容。此其一。其二,现代生活中还将陆续出现许多执行新问题,需要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可以预料,执行条款还将会增多。所以,将民事执行法单列是形势所需。而民事强制执行措施在未来的执行法中必将得到较大的扩充。其次,民事执行措施的构
    2023-06-06
    172人看过
  • 完善我国税收立法权限体制
    丁一刘剑文我国现行税收立法权限体制的不足与缺陷在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国务院税收立法权限的划分不明确,国务院实际行使的税收立法权的范围过大;税收立法权过度集中于中央,地方行使的税收立法权限过小。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应当构建一个横向协作配合关系和纵向效力从属关系相统一,且内容构成有机、结构比例协调的税收立法权限体制,具体言之,完善我国税收立法权限体制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国家整体立法体制和税收管理体制的完善是我国税收立法权限体制得以改进和完善的前提条件我国税收立法权限体制是由立法体制和税收管理体制共同决定的,故唯有在对立法体制和税收管理体制加以完善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税收立法权限体制,否则便是治标不治本,作无用功。在立法体制方面,可在现有整体框架的基础上,将其各部分内容予以明细化、具体化,以改变因立法语言的原则化和概括性而导致立法权限划分模糊化的作法。如在
    2023-06-06
    409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侵犯商业秘密造成的损失及赔偿保密制度一般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企业章程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原则规定;第二层为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三层为单项保密规定以及保密协议。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主要包括:1、商业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2、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3、涉密人员管理制度;4、办公自动化管理制度;5、涉密会议、涉密活动管理规定;6、对外接待管理规定;7、对外合资、合作保密管理规定;8、对外宣传及广告策划保密规定;9、重点事项保密管理制度;10、奖惩制度等。
    2023-06-08
    380人看过
  • 完善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构想
    (一)以现行机制为基础,细化分责,将审查和执行相分离这一类观点就是在现有执行制度为基础,将审查与执行细化分离,明确权责,即将审查职能只赋予法院,执行职能则只赋予行政机关。其优点是:以现行执行制度为基础,有利于制度价值内涵的延续,将执行职能从法院分离出来,不但能有效的提高法院的效率,也能起到监督行政机关执行的作用,也从制度上解决了法院自身又是参与者又应是中立者的窘境。为此,法院对其审定执行的范围和内容与形式也将进一步明确。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如何将法院的行政执行审查与司法审查区分,在程序上与内容形式上如何做到合理区别对待。这将又是个大难问题。再者如果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在当前执行制度背景下,行政机关又将陷入尴尬的境地。似乎又回到了审查与执行未分离的起点。(二)坚持法院行使执行权为中心,适当扩大行政机关执行范围。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所做出强制执行决定,如果公民可以随意拒绝,很多公共事务将无法实行,
    2023-06-06
    476人看过
  • 泛论农村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导言我国农村各项改革的启动和深化,主要是依靠不同时期党和国家发布的政策来推动的,正确的农业和农村政策对我国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起到了明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可以说,没有这些正确的农业和农村政策也就没有今天农村经济社会的繁荣,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以政策治理农业和农村也有其固有的缺陷。这是由政策说具有的以下特点所决定的:(1)政策主要是甚至完全是由原则性规定组成,它只规定行为的方向而不规定行为的具体规则;(2)除党和国家的基本政策外,大量的具体政策必须根据形势的变化而随时调整;(3)政策主要依靠宣传教育和行政手段加以贯彻实施,对于仅仅违反政策的行为,只能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而不能进行法律制裁。政策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不足以为社会提供最规范、最权威和最稳定的行为规则。因此,单纯以政策治理农业和农村,不足以消除农业和农村社会在经济活动中的无规则和规则不力的状态。相对而言,法律具有其他社会规
    2023-04-29
    154人看过
  • 如何建立和完善行政公开制度
    在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发展民主法治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建立和完善行政公开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利于实现公民参与政权,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宪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管理国家事务,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开展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有权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检举和起诉,这是中国宪法对公民政治权力等民主权利的确认,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保障这一权利的实现,公民了解和了解政府活动非常重要,行政公开为公民提供了这一制度渠道,有利于公民更好地了解政府管理活动。同时,行政公开制度为公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政府决策和行政活动提供了重要机制,有利于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2.有利于控制行政权力的扩张,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任何权力都具有私利性和扩张性,容易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行政机关活动的
    2023-05-07
    386人看过
  • 我国建立保付支票制度的必要性
    纵观世界各国之所以规定保付支票制度,与保付支票在现实经济生活作用是密切联系的。同时又与各国的票据立法体制有关。台湾完全仿照美国的保付制度,是因为其认为支票是支付证券,而非信用证券,须见票即付,因此禁止承兑;并且在支票上亦无保证制度(亦因为支票为支付证券)。另外虽然支票为支付证券,并非现款。从而,支票之受授,不能视同现款之受授。是以除有特别的意思表示和习惯外,开发支票而为清偿债务之提供时,不得谓为系依债务本旨所为之清偿。因此,支票于有现实付款之前,尚属不确实。为使付款人负担付款义务,以确保支票的确实性,须有类似承兑之制度,保付支票,及应此需要所产生之制度也。日本采用支票保付制度,主要原因是,支票持票人对付款人不具有任何权利,付款人对于支票是否付款,完全听凭付款人的自由,付款人拒绝付款,持票人对付款人毫无对抗方法。所以日本采用保付以平衡付款人与持票人之间的权利。我国票据法上支票亦属于见票即付的
    2023-06-06
    9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如何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
      折旧问题,既是一个财务问题,也是一个政策问题,你们可以向财会专业人士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咨询,看怎么整改。
    • 如何建立完善我国出庭作证制度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8-12
      我国法律虽然认定了证人出庭作证是常态,书面证言是例外。但是其规定还有不足,笔者建议进行如下改进: 1、对于证人不出庭作证情况的规定。首先,对于我国法律现已规定的“确有困难”进行细致规定。如年迈要到80岁以上,体弱要有医院开具的证明。对特殊岗位应做具体的限制性规定。其次,增加可不出庭作证的情况。 笔者建议增加以下几点: (1)控辩双方对书面证言无争议的; (2)虽对某一证言有争议但其他证据可以证明清
    • 一个企业为何要建立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0
      原因如下:各项规章制度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础;无规矩不成方圆,可以提高员工积极性、约束各方的一个准则。
    • 如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5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保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体现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奖惩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应该制定完善的制度,但建立完善的制度,应当根据什么来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公司制度可初步分两部分: 1、章程 2、其他规章制度。 章程适用对象是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规章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章程适用对象及公司其他员工。 就你的问题来看,公司从风险角度考虑应当制定完善的公司制度;因为贵公司是劳务派遣,虽然员工不在你公司直接从事工作,但你公司和外派员工属于劳动关系,而与其所在工作的公司只是用工关系。所以,建立完善的制度无论从管理还是解聘都起到很好的控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