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后工伤复发可以报销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20:22:49 153 人看过

一般解除劳动合同时享受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就不能再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由工伤职工自理。仅天津市旧伤复发医疗费超过原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部分,符合工伤保险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合同解除了还能不能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怎么办理转移

档案转移的方法是:由个人向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出具本人与原单位解除行政隶属关系的文件(如辞职批文),然后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由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向你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你的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随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你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许多人辞职后,将档案留在原单位,从此置之不理了。久而久之,你的档案材料因得不到收集整理,档案内容得不到不断的充实,档案也就变成了死档案。这样会给自己带来诸多不便,比如身份认定、出具各类证明、申报职称考试和评审、出国(境)政审有关材料等,你将不知去哪里办理,因原单位对你辞职后的情况一无所知,肯定也不愿给你办理,所以妥善保管自己的档案,对辞职后的你显得至关重要。

辞职后,档案必须托管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能个人保管档案。如果辞职后跨地区工作,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也可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档案托管后,你得到相应的人事服务,比如上面所提到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开具,还可以报考公务员,调进国有企事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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