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属于终止探望权的有哪些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6:12:58 280 人看过

可以终止探望权的情形如下:

1、被探望人死亡;

2、探望权人死亡;

3、被探望人成年。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法律规定探望权有时间限制吗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一方行使探望权是有时间限制的,该当事人需要按约定来办理。离婚后,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再婚探望权

离婚后又再婚是享有探望权的。

法律上规定,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定的,不是作为义务规定的,即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对权利作出处分。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之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而探望权不会因再婚而消失。

三、离婚后有探望权是什么意思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探望权相关文章
  • 终止探望权有哪些约束条件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2、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一、离婚后探望孩子能和孩子单独相处吗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孩子,建议还是征求下抚养方的同意再带孩子出去。对于探望子女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协商确定。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
    2023-04-11
    284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属于工伤认定终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况有哪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一、工伤应在多少日内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二、工人申报工伤认定大概要多久时间《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
    2023-03-09
    167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会中止探望子女的权利
    在父母探视子女可能会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下,如存在殴打、虐待甚至辱骂子女等行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依法中止该探望行为。然而当导致中止的事宜消除以后,父母应有权重新获得探望权并继续进行相关活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7-31
    384人看过
  • 探望权不能享有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有探望权的情况具体如下:父或者母在探望子女时,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等。一、离婚对子女探视权的具体规定有哪些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对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的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儿子该怎么办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儿子的解决方法如下:1、首先应当由父母双方对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进行协商;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
    2023-03-19
    403人看过
  • 离婚后行使探望权的情形
    一、离婚后行使探望权的情形离婚后行使探望权的情形有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和义务,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进行协助,探视的时间和方式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协商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如果遇到抚养方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形,可以通过律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发出执行通知书,然后想办法在法院工作人员带领下去探望孩子,以确定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证据。最后,如果对方仍不配合非直接抚养一方探视的,则正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控告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2023-07-02
    416人看过
  • 属于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包括有: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等。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学校终止的,应当交回办学许可证,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向社会公告。属于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第五十条民办学校终止的,应当交回办学许可证,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向社会公告。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应当提前6个月发布拟终止公告,依法依章程制定终止方案。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
    2022-07-21
    452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导致子女探望权中止
    一、哪些情形可以导致子女探望权中止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孩子生活学习;3.探望权人将孩子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孩子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孩子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5.探望权人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孩子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7.探望权人发现孩子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8.存在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望权行使的方法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
    2023-11-02
    128人看过
  • 孩子探望权的限制情形有哪些?
    探望权不可以剥夺,直接抚养方只能在以下情形中中止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等的。剥夺父母监护权的情形《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父母存在七种恶行,法院可剥夺监护权:(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三)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四)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五)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
    2023-08-14
    358人看过
  • 起诉终止探视权的情形
    法律综合知识
    探望权的中止的情形:(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2024-04-21
    454人看过
  • 探视权中止有哪些情形
    探视权中止的情形主要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行使探视权的过程中,存在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形或实施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行为。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一、探视权可以被剥夺?探视权不可以被剥夺。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应当属于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并不会因双方婚姻关系的终结而消亡。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综上,探视权不可以被随意剥夺。二、探视权起诉需要些什么材料探视权起诉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信息、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
    2023-04-02
    349人看过
  • 探望权终止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终止探望权的条件:1、孩子已满16岁。未成年子女被宣告死亡;2、申请探的一方有虐待子女的事实或者正在受到15年以上的长期刑事处罚;3、申请探望权的一方因虐待或伤害探望子女而受到刑事处罚;4、申请探望权的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精神疾病;5、申请探望权的一方教唆被探望子女犯罪或参加邪教组织;6、有拐卖儿童的行为。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探望权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终止探望权。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权利,只要关系还在,就无法终止。只有在探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时候,才可以中止探望,等到不利情形结束,可以恢复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
    2023-07-14
    111人看过
  •  终止探望权需要具备哪些前提?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是存在中止探望权的事由, 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这种事由必须是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情况。至于何种情况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是存在中止探望权的事由,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事由必须是“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情况。至于何种情况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不过,一般认为,下列情况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探望方患有严重疾病尤其是传染病;探望方在探望子女时有严重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探望方有借探望之机藏匿子女,使其脱离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给子女带来不良影响的;怂恿子女犯罪的等。 探 望 权 可 以 终 止 吗 ?探望权可以约定中止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
    2023-09-17
    277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专利权终止?
    一、有哪些情形专利权终止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3、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二、哪些情形会导致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终止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的终止,主要有以下几种事由:1、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
    2023-04-29
    162人看过
  • 不可以实现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无法实现探望权的情形有对方探视会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探望孩子,这是法定的权利,探望的时间以及方式由双方共同决定。一、探视权起诉需要些什么材料探视权起诉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信息、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离婚男方不给探视权女方可以带走吗离婚男方不给探视权,女方也不可以随意带走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
    2023-06-23
    497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望权
    词条

    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探望权
    相关咨询
    • 探望权能强制执行吗终止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7
      探望权可以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 中止探望权的情形如下: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
    • 探望权中止的情形有哪些,探望权中止的法定事由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9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在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因发生法定事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权利人暂时不得行使权利的情形。探望权的中止必须由当事人诉请人民法院加以确认。这是保证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需要。婚姻法第38条第3款对此作了原则性规定。 1.请求中止探望权行使的主体。根据婚姻法第38条规定的精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可以作为请求主体。《婚姻法解释(一)》第26条规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以及
    • 拒绝探望权有哪些后果,探望权何时可以终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拒绝探望权有哪些后果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
    • 探望权终止有哪些后果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拒绝探望权有哪些后果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
    • 拒绝执行探望权会产生哪些影响,何种情形下探望权终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拒绝执行探望权会产生哪些影响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对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