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人有哪些法定解除权
发包人有这些法定解除权:
(一)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
(三)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
(四)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不同意修复的。
《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二、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1)发包人的权利
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以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2)承包人没有通知发包人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发包人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3)发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应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票标准进行验收;
4)发包人对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且接收该建设工程;
2)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现质量问题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止、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4)由于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材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
出租人法定解除权的类型有哪些
333人看过
-
未经发包人同意转让承包经营权,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420人看过
-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做好哪些工作?
466人看过
-
民法典对解除权消灭有哪些规定
227人看过
-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的形式有哪些
289人看过
-
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有何区别
366人看过
工程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转包是不合法的,可能会带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因此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 更多>
-
招标人授权解除发包人权利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6承包人的合同解除权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完成,承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未完成的;(3)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拒绝修复的;(4)非法承包承包的建设工程,违法承包的。
-
那么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具体有哪些呢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51、以下情形发包人具有合同解除权: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包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例如,擅自停工等行为;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
-
发包人承包人有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合同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1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
发包人行使解除权的情形有什么,哪些情况可以行使解除权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合同解除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未完全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发生不能履行情况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或者合同约定的条件,通知对方解除双方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那么发包人行使解除权的情形有什么,哪些情况可以行使解除权?
-
发包人有哪些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4(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即为支付工程款,如果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或者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可以认为发包人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即承包人因发包人的迟延付款行为而无法继续施工,是判断违约方是否迟延履行合同的主要债务的标准。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无效的,承包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