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的签订原则和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8:55:51 172 人看过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应与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必须坚持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

1、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劳动合同的剩余期限不足3年的,协议期限应和剩余劳动合同期限相同;

2、领取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3、代缴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4、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提供的再就业服务,如转业转岗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

5、下岗职工接受再就业服务及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6、解除或终止协议的条件;

7、其他双方需要约定的事项。

参见: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会、局)劳社部发[1998]8号文件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1998]23号)

发布日期:1998年9月5日

执行日期:199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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