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①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②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③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2.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①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②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③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二、办理材料
原件加盖印章
原件加盖印章
原件加盖印章
原件加盖印章
原件加盖印章
原件加盖印章
复印件加盖印章
原件加盖印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往网上办事大厅递交相关电子文档,进行网上申请→窗口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按照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窗口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同意申?请批复》;不予通过的,不出具《同意申请批复》。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劳动法(1995年)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1995年)
第七条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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