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劳动争议中工伤的分析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12-05-07 23:02:18 254 人看过

案情:A县皮革厂将厂房包给建筑个体户毛某承建,毛某将厂房的屋面钢架工程包给A县B建筑公司,A县B建筑公司提供材料又将屋面钢架工程包给吴*仁和贾-社有承建,吴*仁和贾-社有组织魏-友等人施工。A县皮革厂检查发现屋面下沉,要求A县B建筑公司重新返工。在返工过程中,魏*高空坠落死亡,其妻胡-雷28日向A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A县B建筑公司承担工伤事故保险赔偿责任。19日,A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A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事故鉴定委员会)对魏-友死亡事故进行工伤认定。14日,A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死亡认定决定》,认定魏-友为工伤死亡,事故单位为A县B建筑公司。A县B建筑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A县人民政府31日作出了复议决定,认定A县B建筑公司与吴*仁和贾-社有之间形成了劳务承包关系;吴*仁和贾-社有与死者魏-友之间形成了雇佣劳动关系;A县B建筑公司与死者魏-友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用工关系,A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魏-友因工死亡虽无不当,但认定A县B建筑公司为事故单位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故撤销了A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死亡认定决定。胡-雷不服,向A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分析:《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分析本案,A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受申请后,理应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或是否存在劳动争议问题进行审查,只有在劳动关系成立和劳动关系成立且无争议的情况下,才能委托A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死亡的认定。如果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争议,应当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A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事故鉴定委员会)接受委托后,对死亡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争议进行确认,超出了其职权的范围,而只能根据A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的,已经依法确认的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成立的依据(包括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文书)进行是否是工伤死亡的鉴定。否则,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关系是否成立产生争议行使了抗辩权,如果经过诉讼确认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已经认定为工伤死亡的鉴定结论必然要被撤销。A县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只能对A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工伤死亡鉴定的性质和结论进行复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关系裁决,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A县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对当事人之间所产生的劳动争议进行确认,显然不当,超出了行政职权的范围。综上评析,在审判实践中,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劳动者在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接受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对用人单位与当事人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先行裁决,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经依法确认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方可委托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伤事故鉴定委员会对伤亡事故的性质和结论作出鉴定。当事人对伤亡事故的性质和结论所作出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2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劳动争议赔偿标准
    一、工伤认定劳动争议赔偿标准工伤认定劳动争议赔偿标准是: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4.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5.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6.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7.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二、工伤赔偿阶段有哪些1.劳动关系认定阶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对于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
    2023-06-05
    250人看过
  •  劳动争议:对提成款纠纷的法律分析
    提成款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佣金协议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协议向劳动者支付基本工资和佣金。如果双方就提成款的比例或者支付方式等发生纠纷,就构成了劳动争议。根据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其义务,因此提成款纠纷是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提成款纠纷可以归类为劳动纠纷。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达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根据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其义务。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佣金协议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协议向劳动者支付基本工资和佣金。提成款的约定是劳动权利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提成款纠纷是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当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劳 动 合 同 : 佣 金 协 议 与 劳 动 权 利 义 务 的 关 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佣金。但是,约定的佣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高于当地
    2023-09-02
    186人看过
  •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争议会影响工伤认定吗?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争议会影响工伤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工伤认定中如果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的话,是会对工伤认定产生影响的。如果劳动者并非基于劳动关系而从事劳动,其在劳动中受到伤害则无法适用法律规定进行索赔。一、提出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久呢?工伤认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2023-02-25
    372人看过
  • 出差补贴的劳动争议分析
    出差补贴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出差补贴要不要交税出差补贴不属于要交税的范畴,因为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差旅费津贴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
    2023-07-06
    97人看过
  • 劳动仲裁争议的特征分析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是:第一,及时。根据劳动争议与劳动过程密切联系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联系的特点,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时效和办案时效。“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第二,程序简单。用仲裁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程序上比较简单,不像诉讼程序那样复杂。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程序不同于调解程序,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决定书和调解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法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的仲裁决定书和调解书不仅对争议当事人双方有利,而且对社会有效,非经法定程序、
    2023-07-17
    64人看过
  • 对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动关系的认定
    要综合考虑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法律秩序的安定;要考虑到大部分相对简单劳动关系可以直接认定,又考虑到部分案件相对复杂,需要仲裁机关来认定。工伤认定机关和仲裁机关认定劳动关系的界限是可以划分清楚的。对于简单的,如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职工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单位的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公证文书、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且在工伤认定举证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等其他一般行政人员能判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情形,可以由工伤认定机关直接确定。除此之外,其他对劳动关系有争议的,工伤认定部门应当告知当事人走劳动仲裁程序,并中止工伤认定程序。让部分复杂的案件中止工伤认定程序,让其走仲裁程序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3-03-21
    456人看过
  • 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劳动争议案件有什么效力
    任某某在拆除房屋时摔下受伤,受伤后以该工程的施工人某建筑公司为相对人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任某某之伤属工伤的认定,建筑公司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认定工伤决定书生效后,经任某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建筑公司支付任某某一次伤残补助金、工伤津贴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8.3万余元。建筑公司不服,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请求确认其不承担支付任某某工伤保险待遇的义务。另查明,在任某某与该建筑公司、某劳务公司工程款纠纷一案中,生效判决确认建筑公司将拆除房屋承包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又将部分劳务转包给任某某。分析:建筑公司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首先,从证据法角度看,认定工伤决定书在民事诉讼中也是一种证据,法官应当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享有是否采信的裁量权。工伤保险法律属社会法的范畴,但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仍然需要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救济。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
    2023-06-10
    462人看过
  • 工伤认定所遇争议之一:认定工伤的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在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方面,提供了可供具体操作的规则,在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由于用人单位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因素,使得投资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利益时有冲突。又因在对职工劳动保护的投入方面缺少强制性的规定,投入多寡及对劳动安全的重视程度因用人单位而异。在具体适用工伤法规时,因为地方政府的态度及双方当事人所处地位的不同,利益上的冲突在所难免。而欲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作出工伤认定,所以在实践中便产生了对《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些条文不同的解读,现将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选几个出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首先说的是,认定工伤的部门:职工在工作中如遇到事故伤害,第一个程序是要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为工伤,才能进入到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待遇程序。这时,向哪一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
    2023-04-26
    155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争议是否须仲裁前置?
    【案例】2013年9月25日,甘某到某A公司人事机械磨工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口头约定次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同年12月10日,甘某在工作时受伤,公司为其支付了医疗费用,拒绝支付其他待遇。2014年3月18日,甘某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后,公司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甘某与其不存在劳动关系,并拿出工资表予以证明。鉴于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甘某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就劳动关系问题,建议甘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评析】本案争议的焦点: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当事人就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是否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来确认?工伤认定是由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受伤害职工的伤害性质进行判定。在工伤认定期间,像案例中甘某这样的,由于工作时间短,常因缺乏书面证明材料而发生劳动关系争议,此时应当如
    2023-03-08
    13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时效问题探析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为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的主体须是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所以会产生劳动争议是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劳资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并非一致,加之我国目前法律法规不完善,常出现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犯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协商和调解的结果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也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仲裁是指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申请仲裁。仲裁具有强制性,只要一方申请,仲裁委即可受理。仲裁具有法律效力,法定期间内一方不履行裁决或不起诉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前置程序。诉讼是指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实行两审终审。由于协商和调解的协议都
    2023-06-11
    162人看过
  • 对一起认定劳动合同效力纠纷案件的裁判与分析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时未满16周岁,并因工致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劳动合同无效,用工单位是否能够免除赔偿责任?下面的案例将对此进行探讨。案情是这样的:2009年3月,枣庄市**王朝纺织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招工时,付*强由于未年满16周岁而借用他人的身份证进行报名,后被**公司录用从事浆染工作。2010年1月10日15时,付*强在操作联合机时,致其右臂受伤。之后,付*强申请劳动仲裁,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公司与付*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无效。一审认为,付*强虽存在借用他人名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但不能否认付*强被**公司录用并实际为其工作的事实,客观上双方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故**公司主张事实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请求依法确认其与付*强之间的劳动合同
    2023-04-29
    352人看过
  •  员工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加班时间认定
    根据劳动纠纷案件中的情况描述,加班是由于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而安排,并非由劳动者自愿加班。这属于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同时劳动者已经完成了相应的劳动定额或工作任务。因此,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加班费或者调休。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关于员工加班时间的认定,可以将其描述为:加班是由于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而安排,并非由劳动者自愿加班;这属于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同时,劳动者已经完成了相应的劳动定额或工作任务。 劳 动 者 在 劳 动 争 议 案 件 中 如 何 界 定 加 班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员工加班时间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且劳动者应已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工作任务。其次,用人单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工作属于非劳动者自愿加班。另外,加班时间还应考虑劳动者已有的休息时间以及特殊原因下的延长工作时间。同时,用人单
    2023-10-09
    184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的交通事故争议
    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怎么赔偿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获得以下工伤保险赔偿:(1)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2)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3)院伙食补助费。工伤鉴定程序有哪些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
    2023-07-02
    91人看过
  • 工伤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点问题再探析
    王腊清律师在《劳动人事政策法律专刊》08年02期发表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问题探析》一文,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作了全面的深入的分析,本文现就劳动者请求工伤待遇的仲裁时效起算点进行再探析。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我国先后制定的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对仲裁时效期限以及时限的规定措辞略有不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7月6日国务院发布)第23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第82条改为: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已于20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由此可知,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经过了从6个月到60天再到
    2023-06-06
    4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请工伤认定程序中,1)对劳动关系争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2
      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员工自己在受伤一年内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10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争议对工伤认定有影响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09
      劳动关系争议会影响工伤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 工伤待遇劳动争议类型分析是指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8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
    • 劳动关系中的争议会不会影响工伤认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7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争议会影响工伤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工伤认定中如果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的话,是会对工伤认定产生影响的。如果劳动者并非基于劳动关系而从事劳动,其在劳动中受到伤害则无法适用法律规定进行索赔。
    •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分析的结果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2
      目录 案例一:劳动者在用工主体变更情况下的合理维权 案例二:在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 由谁支付 案例三:因工负伤后如何享受待遇 案例四: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协议应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案例五:不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是无效条款 案例六:用人单位应慎用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七: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二倍补偿 标准的赔偿责任 案例八:女职工怀孕期